墨菲定律是1949年美國空軍基地的一位上尉工程師愛德華·墨菲在一次實驗中,發現一位同事將十六個裝置全部裝在了錯誤的位置,於是他隨意說了一句:如果一件事有可能被做壞,讓他去做一定會更壞。後來,這句話被廣泛擴散和解讀,最後解讀為:如果壞事情有可能發生,不管這種可能性有多小,它總會發生,並引起最大可能的損失。
如今,人們對墨菲定律的含義又有了更多的解讀:
1. 剛洗車了就下雨。
2. 拿傘的時候不下雨,下雨的時候沒拿傘。
3. 在最尷尬的時刻遇到了心儀已久的人。
4. 說曹操好話曹操沒到,說曹操壞話曹操就到了。
5. 聽說明天會更好,可第二天卻又下起了雪。
6. 早到了,會議推遲了;準時到,會議卻提前了。
7. 越不想讓人看見的時候,越會遇到熟人。
8. 你總是會找到不是你現在正想找的東西。
的確,墨菲定律客觀存在,有一定的存在意義,它也是一種心理暗示的結果。做人做事,需要杜漸防微,嚴防隱患;守正安分,不可僥倖。再小的隱患,如果不及時清除,就會造成一定的後果,甚至很難接受的損失或者傷害。依賴偶然因素,不遵守因果關係,往往就會事與願違;一定要有積極的心理暗示,即使遭遇挫折,也以積極陽光的心態面對,你會發現:墨菲定律出現也會不過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