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 文 | 常東嶽 律匠律師事務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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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從剛執業開始,就一直想開辦屬於自己的律所品牌,也持續不斷地為之努力,並為此和不同的合伙人先後籌劃成立過兩家律所。這過程中波折很多,跳過的坑和踩過的雷也很多,相應也積累了很多經驗有了很多心得。
如何才能辦好一家律所?怎樣才能保持一家律所持續穩定發展?是這些年思考最多的事情。律所是合夥體,無論何種經營方式的律所,決定律所發展的終極答案還是合伙人。所以,律所設立和發展涉及的各方面問題,說到底主要還是合伙人的問題。合伙人的情況有千差萬別,但優秀的合伙人,通常都具備以下三方面的軟實力:
律所的願景和目標,相當於律所的「道」,大道三千,通常只能擇其一而從之。正如存在即是合理,任何一種的律所發展定位本身都有其特定的內在邏輯,並無對錯之分。只要合伙人一致認同,可以選擇小而精,也可以選擇品牌化、規模化;可以選擇中庸低調,也可以選擇專業化、精英化。但是如果合伙人的意見不一致,就會有很大隱患。比如有的合伙人想做高大上的律所,有的合伙人想小富即安,這兩種想法的合伙人之間必然會生出不可調和的矛盾,在律所發展過程中勢必造成分裂。律所是由合伙人設立的,如果設立律所的合伙人沒有一個堅定一致的願景和目標,在律所發展過程中就很容易出現問題。某種程度上講,怎樣統一合伙人對律所的願景和目標並去實現這個願景和目標,就是律所的戰略。
律師行業其實是一個非常殘酷的行業。從律師執業層面看,二八甚至一九分界是這個行業的常態。對應的從律所發展視角分析,在帝都魔都的律所加速向全國擴張的趨勢下,區域性律所的生存空間會越來越小,以至於想選擇偏安一隅或者低調生存都已經成為奢望。
對律所的合伙人來說,要想適應行業的殘酷競爭,就必須要有順應時代持續變革的決心和勇氣。在律所生存階段,合伙人應該不拘泥小節,一切以滿足律所生存為第一要務,靈活調整策略方針。在律所發展階段,合伙人要勇於走出舒適區,保持銳意進取的態勢,要善於將他所的先進經驗化為己有,夯實基礎、完善制度,在保持制度延續性的同時不斷的修正改進。
當然,變革必然會有陣痛,甚至會有利益的犧牲,這就需要合伙人有凡事為公的胸懷和氣度。
律所成立之初,往往面臨缺人缺錢的困境,甚至能否生存下來都是問題,是律所最困難的時候。對律所的合伙人而言,就非常需要有凡事為公的奉獻精神,非常需要有為律所付出時間精力甚至金錢的胸懷。奉獻本身又是一個違反人性的命題,在律所解決了生存問題之後,合伙人最容易有惰性也最容易因為利益問題鬧彆扭。這時候,就特別需要合伙人能夠放下私念,純粹從促進律所發展的角度去制定和完善律所的各項制度,甚至不惜於犧牲合伙人個體的利益。惟其如此,合伙人之間才能持續不斷的形成合力,引領律所快速發展。
律所生存下來的第一要務是創收,在創收方面合伙人必須要起到帶頭作用。律所要迅速發展,需要律所合伙人能夠對市場變化保持足夠的敏銳度;律所要做強做大,需要合伙人持續提升專業度,在管理技能層面不斷學習進步。相對於本文從軟實力層面分析的合伙人應有的素養,創收、專業、管理等能力可以界定為合伙人的硬實力。要想成為優秀的律所合伙人,軟硬實力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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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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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介紹
常東嶽
律匠律師事務所主任
浙江財經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研究生實務導師
先後在浙江某市中級法院民一庭任法官,在浙江律訊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擔任法務部總裁,並以創始合伙人的身份先後成立上海***(杭州)律師事務所、浙江律匠律師事務所。
曾審理、代理各類案件1500餘件,具有十分豐富的司法實務工作經驗和企業服務經驗。曾參與制定《**中院關於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會議紀要》,起草彙編《**市兩級法院關於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審理中遇到的疑難問題探討》、《**市兩級法院建築業行業協會、房地產業行業協會、保險業行業協會聯合協調化解矛盾糾紛機制》等指導性文件,在《法律適用》《人民法院報》《浙江法制報》《今日早報》《浙江法制工人報》吳曉波頻道等雜誌媒體發表論文案例時評多篇。
擅長領域:併購投融資、建築房地產、家族財富傳承、網際網路法律、經濟犯罪辯護及重大疑難民商事爭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