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 吳為)11月1日記者從浙江省人社廳獲悉,該省人社廳、科技廳日前印發文件,決定試行職稱社會化評價,博士後留企業,全部確認為副研究員職務。
浙江省人社廳、省科技廳日前印發的《關於深化科研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從制度上鼓勵博士和博士後到企業從事科研工作,支持優秀科研人才投身企業發展。
未來浙江科研人員的職稱評價會有什麼變化?按照這份意見,未來將面向在浙江省企業研究院、重點實驗室、研發中心等單位從事技術研發、成果轉化應用、科技服務工作的企業科研人員,探索開展職稱評價制度改革。突出企業主體、市場導向,注重考察科研人員將先進技術或理論用於實際工作能力、開拓性研究能力和科研成果服務於地方經濟的實際效益。
意見規定,博士學歷企業研發崗位人員,原則上必須聘任科研系列專業技術職務。博士後留企業,全部確認為副研究員職務,博士後工作期間取得標誌性重大成果的,可提交評委會直接晉升研究員職務。
其實,科研人員的職稱改革在全國層面已經於今年下半年悄然拉開。今年9月,人社部辦公廳、中科院辦公廳下發《關於深化自然科學研究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其中就提到,逐步將自然科學研究人員高級職稱評審權下放到市地或中央級科研單位以及符合條件的地方科研單位。
博士、博士後留在了用人單位就有職稱,這符合改革的精神嗎?人社部相關負責人介紹,人社部在部署研究人員職稱改革制度時就明確提出,職稱制度與用人制度的有效銜接,包括以用促評、聘後管理等內容。
對於科研人員用和評的銜接,人社部也有一些具體措施,包括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評審,或推薦自然科學研究人員參加外部職稱評價,並將通過職稱評價的人員聘用到相應崗位。對不符合崗位要求、不能履行崗位職責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自然科學研究人員,可按照有關規定降低崗位等級直至解除聘用。
新京報記者 吳為 編輯 李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