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家長是「老賴」,真的會導致孩子無法被高校錄取嗎?最全解讀!
高考放榜的日子
對於眾多高考生而言
可謂是有人歡喜有人憂
對於來自浙江溫州的饒同學來說
卻是喜憂參半
喜的是寒窗苦讀三年的他
終於以理想的成績
即將被某知名大學錄取
憂的是
沒過多久
這學校發來通知
饒同學將被拒絕錄取!
這……
本案發生於2018年的夏天,本該歡歡喜喜迎接大學生活的饒同學,卻因為父親的失信行為導致其可能無法被錄取。原來,學校在資格審查時發現:孩子的父親饒先生欠下銀行20萬元的貸款遲遲未還,被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向饒先生發來通知:「我校在資格審查時發現您存在失信行為,請立即處理,否則我校將不予錄取您的孩子。」
看到自己的孩子曾經沒日沒夜為高考拼搏的三年努力就快被自己的失信行為化為烏有,這下饒先生意識到問題嚴重了……於是馬上向以前借貸的銀行進行聯繫,並還清了這欠了兩年多的20萬元。
那麼如果家長是「老賴」
真的會導致孩子無法被高校錄取嗎?
答案是:不!
&34;的話題
一直備受關注
近日
此案視頻在網上發布
大片網友在評論區炸開了鍋!
大部分網友「一邊倒」認為:「支持學校拒絕錄取『老賴』兒子的做法,『老賴』的孩子就不應該上學!」
也有部分網友認為:「這是父親犯的錯,不應該兒子來承擔,對孩子不公平,不能剝奪兒子的上學權利!」
為了讓「老賴」不敢賴
建設誠信社會
限制失信人的某些行為
確實勢在必行
但是讓孩子受牽連
這樣的做法是否妥當呢?
在《說法》節目中,李小非律師給出如下見解:她認為學校的做法是欠妥的,因為一方面從法律的人格上來說,父親是父親,兒子是兒子。不能讓兒子承擔父親因為信用喪失所造成的不利後果。
我們國家的法律保護公民的受教育權,不能因為父親是「老賴」,就剝奪兒子的受教育權。我們限制「老賴」,限制的是「老賴」的高消費行為。
如果「老賴」他一方面不還錢,另一方面以高額的代價送兒子讀私立學校那肯定是不行的。同時,從人文角度考慮,如果我們連「老賴」的兒子上學的機會都不給的話,如果這是一個孝順的兒子,將來想對父親盡孝心的話(幫還債),是不是連這樣的一個機會都沒了呢?
一人失信
牽連全家
不僅失信人處處受限
連TA的家人都要處處受限!
「老賴」的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自2015年7月2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規定了:如果家長是「老賴」,其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禁止失信被執行人進行高消費行為。
法院的初衷在於敦促被執行人儘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而非限制孩子們接受教育的正當權利。這一做法有充足的法律依據作為支撐。所以「老賴」的孩子不能在高收費私立學校就讀,但可以上普通大學和公立學校。
目前許多法院都和教育局聯合懲戒,法院將向區教育局及區內高收費私立學校發出司法建議書,建議轄區內各相關學校招生時,須對所招錄學生家長的失信情況進行審查。
凡是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限制消費人員的,其子女一律不得錄取;已招錄的學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經發現,應責令退學或轉校到公辦學校。
不僅是入學受阻
家長失信
還會影響孩子找工作!
「老賴」的子女考公務員、軍校、航空院校等,政審無法通過?
在公務員政審中,有一項是審查考生的直系親屬是否有刑事犯罪記錄,如果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的,則孩子公務員政審不通過。如果父母是「老賴」,那也將嚴重影響子女公務員、軍校等政審!
「老賴」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受限!
有些老賴為了躲避債務,將房產都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這種方法是行不通的!法院會綜合分析房屋購買時間、產權登記時間、負債情況及購房款的支付,認定案涉房屋所有權屬於老賴,就可以強制評估拍賣!
「老賴」的夫妻共同房產也受限!
共同共有的房產並不能排除法院的強制執行,即使被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但存在夫妻共同房產的情形下,法院也能夠依法評估拍賣夫妻共同的房產!拍賣後將一半預留給夫妻一方即可。
回到本案中,學校此舉在一定程度上對於抵制「老賴」繼續「賴」下去的這種行為效果是有的,只能說這是清理「老賴」的無奈之舉卻是行之有效的辦法。
但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庸,而是一個個獨立的個體,擁有屬於自己的獨立人格,不應該為父母的錯誤買單。現代社會更不應該用這種類似「株連」「父債子還」的方式解決問題。
家長的失信導致孩子飽受牽連,相信所有愛孩子的父母都不願這麼做。父母應該積極主動履行法律義務和責任,為子女樹立一個好榜樣,這樣才不會影響子女的前程。父母如果任意妄為、輕視法律,不僅要接受法律的嚴厲制裁,還會失去了孩子對你的信任,得不償失!
老賴行為不可取
心存僥倖使不得
一人做事一人當
主動擔責守誠信
特別聲明:本文所指老賴,是指拖欠借款不還或者有能力履行而拒絕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義務,民間所稱呼的老賴,與姓氏無關。
來源:中國普法、廣州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