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自古以來就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在華夏民族的文明發展史上,很早就把誠信作為「仁、義、禮、智、信」五常之一,古人說,可以去兵、去食,而不可以無信;誠信是規範個人與個人、個人與社會之間相互關係的道德品質和行為準則。
可卻有這樣一種人明明有錢但是拒絕償還,他們被我們稱之為失信被執行人,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俗稱「老賴」。
大家對於老賴孩子上學和工作有所爭議
有的人認為就應該這樣,讓老賴記住,才能痛定思痛,主動還錢。有的人則認為不應該如此,不能因為父母欠錢,就剝奪孩子正常受教育的權利。
事實是怎樣的呢?
家長是老賴,子女就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目前都是聯合懲戒,轄區內各相關學校招生時,須對所招錄學生家長的失信情況進行審查。
凡是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限制消費人員的,其子女一律不得錄取;已招錄的學生,一經發現,應責令退學或轉校到公辦學校。
老賴的孩子考上了北京某知名大學。但是一家人就接到了學校若不還錢,則不錄取的通知:我校在資格審查時發現您存在失信行為,請立即處理,否則我校將不予錄取您的孩子。
如果父母是老賴,也將嚴重影響子女公務員、軍校等政審!
被執行陶某某因兒子報考航空院校,在《招飛對象及其家庭成員政治考核走訪調查材料》中,要求招飛對象及其家庭成員所在地的法院出具相關證明,但由於其父母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沒有通過招飛單位審查。
可見,「老賴」的身份會牽扯到自己的子女身上。
家長的失信導致孩子飽受牽連,相信所有愛孩子的父母都不願這麼做,父母應該積極主動履行法律義務和責任,為子女樹立一個好榜樣,這樣才不會影響子女的前程,不然則會得不償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