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培訓機構是教孩子「早會」而非「早慧」
剛剛才讀幼兒園小班,卻開始在培訓機構報了好幾門輔導班;各種無孔不入的新媒體,將年輕家長們裹挾到一種焦慮的情緒中……突然發現:現在很多孩子面臨著「校內減負校外增負」的境地,似乎,不給孩子報上幾個輔導班,都算不上盡責的家長。
6月1日,市政協重點協商辦理「整頓規範教育培訓市場秩序」提案專題,委員們紛紛表示,規範整頓教育培訓機構只是減負手段之一,真正將時間還給孩子,還需要整個社會、整個教育系統的反思和配合。
要杜絕民辦學校「偷跑」
今年上海「兩會」期間,市政協委員胡裡清提交提案《關於急需減負中小學生課外作業的建議》,其中援引了中國教育學會2016年底發布的《中國中小學課外輔導行業研究報告》。
報告顯示,2016年,全國中小學輔導機構的市場規模超過8000億元,上課外輔導課的學生達到1.37億,人均花費約6000元。8000億元是一個什麼樣的概念?回顧2015年我國各省財政收入,全年財政收入最高的是廣東省,9364.76億元,江蘇省則是8028.59億元。也就是說,中小學輔導機構市場規模已經與一個發達省份全年的財政收入相當。
再以2014年為例,參加課外輔導的中小學生約佔全體在校學生總數的36.7%。在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等大城市,這一數據甚至達到70%。
「教育培訓為什麼會成為剛需?」市政協委員鳳懋倫認為,目前招生中重民辦、輕公辦的傾向是一種助推。一些培訓機構甚至刻意營造「好民辦進不去才進公辦」的氛圍,有的甚至以似真似假的與某些民辦學校的「招生默契」來推波助瀾,使得「社會焦慮」情緒不斷擴散。
鳳懋倫表示,解決這種「社會焦慮」是一個長期的、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但在此期間,教育主管部門應該加強分類管理和指導,對於民辦中小學,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的一般規律與特點,以及孩子成長的規律和特點,作出關於招生考試難度的相關規定,不能放任自流,要杜絕「偷跑」,特別是對部分「民辦公助」的學校要嚴禁打「擦邊球」,不能讓公辦與民辦之間由此而產生很大的差距,影響「減負」政策與做法的實效。
培訓機構提前教、超前學
「培訓機構並不見得能力有多高,而是卯足勁地提前教、超前學,培養出來的孩子不是『早慧』,而是『早會』。」市政協委員廖侃認為,主管部門應該對培訓機構的超前行為進行限制,這就像體育比賽不能吃興奮劑,吃了興奮劑就禁賽,青年隊的不能與成年人比,是相同的道理。因為對學校來說,有明確規定不允許超綱,但培訓機構不是這樣。
市政協委員認為,孩子們學業負擔過重是多方面原因綜合推動的結果,家庭教育理念、從眾和攀比心理、教育培訓機構的宣傳都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但根本上還是教育體系和招生制度造成的。
「沒有給社會和家長提供足夠多的選擇,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政府要支持發展特色學校,同時深化改革招生制度,真正把自由性和多樣性還給教育,才能把本應屬於孩子們的自由快樂成長的時光還給孩子們,最終打破現在這種『群體焦慮』的怪圈。」胡光建議。
「不能開著水龍頭拖地」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改不容易。」市政協副主席方惠萍說,如果單從整頓教育培訓市場入手,可能達不到效果,就如同水龍頭沒擰緊,卻一直在拖地板。解決這個問題就好像愚公移山,必須要找清楚解決問題的支點在哪裡。不斷地改革,不斷地降溫。
今年3月,市政協曾召開過一個專題通報會,市教委表示會出臺解決措施,清理規範教育培訓市場的秩序,並對培訓機構的門檻準入,事前事中事後的管理以及教學內容進行把控,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維護義務教育公平公正的初衷,維護上海教育改革發展的成果。
在市政協重點協商辦理「整頓規範教育培訓市場秩序」提案專題座談會上,市教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全市目前有各類教育培訓機構近7000家,其中既有證照齊全的機構,也存在部分「有照無資質」或「無照經營」機構。類型不同、內容各異的教育培訓機構一方面滿足了市民多樣化學習需求,另一方面也給政府部門監管帶來一定難度。
針對政協委員的意見與建議,市教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會同相關部門,從完善教育培訓市場法律法規,加強教育培訓機構準入、審批和監管,制訂培訓機構從業人員資質標準,規範整頓教育培訓市場等方面著手,引導教育培訓行業健康發展,形成規範有序的發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