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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必考知識點!不真正不作為犯的義務來源
不真正不作為犯的義務來源是總則部分的重難點內容,也是法考的必考知識點。如何認定行為人的保證人身份?需要確定行為人的作為義務,有作為義務才能稱為保證人。對於不作為犯的作為義務來源應當從形式來源和實質根據兩方面來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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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考刑法重要知識點:不作為犯罪的成立條件
不作為犯罪是法考刑法中的一個重要考點,今天就跟著中公法考刑訴老師一起來學習一下不作為犯罪的成立條件吧~一、行為人負有作為義務(保證人地位)在不作為犯中,不作為者負有作為義務,在理論上將之稱為保證人。例如,逃稅罪中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就是保證人,故意以不作為的形式殺死需要自己餵養的嬰兒的母親也是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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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考重點知識點解析:[刑法]不真正不作為犯的義務來源
一、不真正不作為犯的義務來源不真正不作為犯的義務來源是總則部分的重難點內容,也是法考的必考知識點。如何認定行為人的保證人身份?需要確定行為人的作為義務,有作為義務才能稱為保證人。對於不作為犯的作為義務來源應當從形式來源和實質根據兩方面來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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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不真正不作為犯罪成立的條件
然而,隨著現代刑法理論的發展,在某些情況下,不作為亦能成為某些犯罪的行為類型,即即使行為人什麼都不做,也可能構成犯罪,刑法譴責的,就是行為人的不作為。正文不作為犯罪,分為真正不作為犯和不真正不作為犯。真正不作為犯是指不作為的行為被刑法明文規定為某種犯罪的危害行為中,如遺棄罪,刑法就明文規定了不作為的方式也可以成立該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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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必背刑法總則知識點
刑法總則知識點梳理 華圖法考 馬春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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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真正不作為犯之作為義務來源問題初探
早在十九世紀,德國學者就已經開始研究不真正不作為犯,兩百年來,不真正不作為犯依然是刑法學界的歧見紛呈的領域之一。不真正不作為犯的作為義務是不真正不作為犯成立的關鍵要素,是研究不真正不作為犯的核心問題。 以下正文: 一直以來,我國刑法理論主要以作為犯為中心展開研究,對不作為犯的著述較少,對不真正不作為犯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早期對不作為犯的研究主要圍繞不作為犯的因果關係展開,後來如何確立並限制不真正不作為犯的成立與處罰範圍慢慢成為研究不作為犯的中心課題,從而對不真正不作為犯的作為義務研究成為研究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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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研數學基礎知識點梳理總結(2)
下面就是高頓考研小編為大家的整理的相關知識點,考數學的小夥伴們可以劃重點了。前期回顧:2021考研數學基礎知識點梳理總結(1)(點擊查看)第五章 空間解析幾何(數一) 1、向量的運算(加減、數乘、數量積、向量積) 2、直線與平面的方程及其關係 3、各種曲面方程(旋轉曲面、柱面、投影曲面、二次曲面)的求法 第六章 多元函數微分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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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不作為犯
01成立條件有四:(1)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行為的特定義務,即有義務。(2)行為人能夠履行特定義務,即有能力,具有作為可能性。(3)行為人不履行特定義務,即不履行。(4)造成或者可能造法益侵害結果,即不履行特定義務與造成危害結果之間必須具有因果關係。換言之,只有當行為人履行作為義務可以避免結果發生時,其不作為才可能成立犯罪,即行為人必須具有結果迴避可能性。(1)這裡的義務是法律性質的義務,而非道德方面的義務。當然,也絕非僅僅是指法律明文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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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詩 | 真正不作為犯:義務困境與解釋出路 | 爭鳴園地
(二)真正不作為犯的範圍 探討真正不作為犯的義務,必須先界定清楚該類犯罪的範圍。學界對真正不作為犯有兩種定義。一種觀點認為,真正不作為犯是刑法明文規定「只能」由不作為構成的犯罪。此為我國通說。另一種觀點認為,只要「對不作為成立犯罪的條件在條文上有明確規定」,就是真正不作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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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數學知識點總結:特殊的平行四邊形知識梳理總結
今天主要給大家分享一下關於特殊的平行四邊形的相關知識梳理,我們知道特殊的平行四邊形包括矩形、菱形及正方形,而掌握它們的定義、性質及判定相對來說較多,單純的記憶起來可能要麻煩一點,但是我們通過好的總結方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於是我們總結出了以下的相關知識點以供大家進行閱讀,希望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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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為犯罪的成立條件
不作為犯罪的成立條件是刑法上的疑難問題,目前學術界與實務界對此尚無統一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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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不作為犯的義務來源
據此,對純正不作為與不純正不作為的理論界分,應當將視角向縱深延伸至不作為犯的本質層面,即作為義務的來源層面。因此,純正不作為犯與不純正不作為犯的真正區別或實質區別便不在於作為義務面前行為樣態是否本來就是純粹消極不為本身,而在於作為義務來源上。也只有正確把握作為義務的來源,才能準確認定不純正不作為犯的構成,實現準確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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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碩考研刑法與法考刑法,觀點差異總結
例如:16歲的甲為15歲的乙盜竊望風,法碩認為由於乙未到達盜竊罪的責任年齡,甲、乙不成立共犯;法考認為兩人成立共犯,只不過主犯乙未到年齡,無罪;幫助犯、從犯甲則成立盜竊罪,甲要對乙盜竊的結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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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不作為?真正的不作為or不真正的不作為?
作為!不作為!真正不作為!不真正的不作為!這都是什麼呀!繞口令似的。一個腦袋兩個大!又想去廁所了。法考客觀題倒計時8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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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解析刑法中的不作為犯
一、概述犯罪行為的實施,大多是以作為的形式來實現,不作為僅僅是作為的補充形式。不作為犯可分為純正不作為犯與不純正不作為犯。如故意殺人罪、爆炸罪通常都是由作為形式實施的,但當行為人負有作為義務而不履行作為義務時,如母親在嬰兒瀕臨餓死時不餵食的,成立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在不作為犯理論中的主要有兩個值得研究的問題:一是不作為犯的成立條件,二是作為義務的來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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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複習這些坑,再不避開就真掉進去了
一年一度的法考迫在眉睫,不少法考生也開始進入了備戰焦慮期,在這個階段穩住心態是關鍵,同時梳理複習要點也是閉坑的致勝法寶!不得不承認,法考不僅涉及的科目多,種類多,而且複習耗費的時間也很長長,所以在開考前的複習階段,我們一定要提前準備。許多的考生在複習法考的時候,總是難以避免的陷入誤區,導致浪費了很多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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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論不純正不作為犯的作為義務來源——以宋福祥案件為視角
不純正不作為犯,是指某種犯罪既可以由作為構成也可以由不作為構成的情況下行為人以不作為實施的該犯罪。因為不純正不作為犯並未有刑法明文規定只能由不作為構成,所以不純正不作為犯的作為義務就成為了一個急需解決較為複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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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規知識點梳理
教育法律法規知識點梳理法律,是國家的產物,是指統治階級(統治集團就是政黨,包括國王、君主),為了實現統治並管理國家的目的,經過一定立法程序,所頒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全體國民意志的體現,國家的統治工具。因此,教師法律法規就成為教師招聘考試中的常考考點,這裡中公講師對常考點進行知識點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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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知識點,重溫錯題本
第二,做題卷或真題要注重對知識點的梳理,對每個題考察的知識點做梳理,做好總結,尤其是每次幾乎必考的知識點。時間有限,不要把全部的精力用於做題卷上,合理使用題卷。使用題卷要做到精選、精練,不可貪多。精選就是做有含金量的卷題。什麼是含金量的押卷題?就是緊扣考試大綱,緊扣考點,和以前做的真題類型相似的題,不可做偏題、怪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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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乾貨」老曹手把手帶你學民法必考知識點&學習訣竅
由於《民法典》的出臺再加上法考主、客觀考試時間的縮短,法考寶貝們普遍反饋:今年在備考民法的時候或多或少有點慌,現階段民法客觀題的備考速度應該是什麼樣的?學會站在出題人角度去抽象題目背後的命題邏輯和答題思路,在做完真題後,要看練習冊上的詳細講解,同時要歸納出裡面的知識點,以點帶面,並翻閱課本,查找法條,做好相應的筆記。通過做題明確三個問題:第一:高頻考點有哪些?第二:高頻考點如何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