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市民阮先生稱,自己於去年11月在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EMS)領取郵件時,被收了20元「海外包裹納稅申報服務費」。當時工作人員稱,所有經寧波EMS投遞的海外包裹,個人無法自行辦理報關納稅手續,必須由郵局代辦。而阮先生從海關方面了解到,海外包裹的報關納稅手續可以自行辦理,無需收費。阮先生質疑郵局涉嫌欺騙客戶,強收服務費。
    海外包裹報關納稅必須由郵政物流公司代辦?
    當天,市民阮先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講述了事情的大致經過。阮先生說:「去年11月7日,我前往海曙區機場路1000號2號樓郵政報關所,領取從日本發過來的一件包裹,內裝有一個從網上訂購的耳機功放設備。事先得知費用為300元,但工作人員收取了320元,並開具了一張沒有列出明細的發票。我問工作人員為什麼多了20元,工作人員稱是『海外包裹納稅申報服務費』。」
    阮先生回到家後,對多收的20元錢心生疑問,便打開郵政局官網查詢。在網上沒有查出該收費項目後,阮先生和郵政所工作人員交涉,詢問收費的依據是什麼。郵政所工作人員回復稱,所有經寧波EMS投遞的海外包裹,個人無法自行辦理報關納稅手續,必須由寧波EMS代為辦理,20元即為代辦服務費。
    隨後,阮先生以郵寄掛號信的方式,向寧波海關詢問關於報關納稅的相關問題。2月24日下午,阮先生接到海關工作人員的回覆:「個人郵寄的進出境物品,可以自行申報報關納稅手續,也可以通過他人代理申報。2016年11月7日,阮先生在寧波市海曙區機場路1000號2號樓郵政報關所辦理的申報過程,正是個人自行申報程序,不屬於代辦服務,和寧波EMS沒有任何委託申報關係。」海關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也不清楚EMS為什麼要收取20元納稅申報服務費。
    接到寧波海關的答覆後,阮先生認為郵政所涉嫌欺騙顧客,巧立名目強制顧客接受服務並收取費用。阮先生此後多次和郵政所交涉,時間跨度長達4個月,但工作人員堅持認為,個人郵寄的進出境物品報關納稅手續必須通過寧波EMS來代理申報,他們的做法沒有問題。氣憤之餘,阮先生將事件過程發布在東方論壇裡。
    海關:相關法規並未有此規定
    1日,記者就此採訪寧波海關。一位姓柯的工作人員證實曾收到過阮先生的諮詢信件,他本人也對阮先生進行了電話回復,內容屬實。這名工作人員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可以自行辦理報關納稅手續,也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報關納稅手續。這名工作人員特別糾正了記者的提法:是「他人」,不是「郵政局」。
    而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阮先生確實和他們交涉過20元納稅申報服務費的事情,他們對此已經作了解釋,解決了這個問題。這位工作人員稱,郵政物流公司收費項目都是經過公示的,而且在物價局做過備案。依照物價部門的規定,郵政企業有權對服務項目訂立收費標準,明碼標價,並在經營場所公布資費項目和資費標準,接受社會監督。 最後,阮先生對記者說,他堅持投訴4個月,並不是要求郵政局退回多收的20元錢,而是希望消費者對報關納稅應有選擇服務的權利。對於那些委託EMS代辦的消費者,EMS收取服務費用無可厚非,但事前須告知。(寧波晚報記者 張明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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