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編輯推薦:日前,唯冠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唯冠國際)發布公告稱蘋果公司因不服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1年11月17日發出的判決,已於2012年1月5日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此前,《每日經濟新聞》獨家報導《iPad商標權案陷持久戰:蘋果上訴寄望二審翻盤》,蘋果對於訴訟進程表示「不作評論」。而昨日(1月30日),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iPad商標權案二審時間仍舊未定,但蘋果公司已經重新提出了多條訴訟請求。
「蘋果公司肯定希望通過二審翻盤」。上海泛洋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劉春泉向記者表示,但難度較大。
此次蘋果的訴訟請求包括,對在內地註冊的商標和iPad註冊商標專用權歸其所有,及賠償商標權屬調查費及律師費等共計400萬元人民幣;還包括認為該案應該適用香港法律判定;同時,深圳唯冠通過書面授權唯冠國際在臺灣的子公司,即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唯冠電子)籤署商標轉讓協議,屬於隱名代理行為,應該判定深圳唯冠所有的iPad商標已經轉讓給蘋果公司;除此之外,還會將唯冠電子追加為被告人。
原文詳情:《iPad商標案蘋果增加訴訟請求欲向唯冠索賠4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