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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東法院駁回深圳唯冠要求iPad禁止令申請
【搜狐IT消息】2月23日消息, 搜狐IT獲悉,今天下午,浦東法院就深圳唯冠提出的臨時禁令申請、蘋果提出的中止審理申請分別作出了裁定:駁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責令被告蘋果停止銷售「iPad」平板電腦的申請;本案中止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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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將向蘋果轉移 iPad 商標 唯冠集團會繼續重組
深圳唯冠與蘋果就iPad商標達成和解。深圳唯冠董事長楊榮山向網易科技表示,之後唯冠將向蘋果轉移iPad商標,而唯冠會繼續重組。廣東高院表示,蘋果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萬美元,一攬子解決有關iPad商標權屬糾紛,雙方籤署協調協議,蘋果已經向制定帳戶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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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對EPAD商標提異議 稱與iPad讀音形象相似
與唯冠的iPad商標糾紛尚未有定論之際,蘋果已在另一個層面上準備後招。2月29日,裕寶偉業科技發展公司(下稱裕寶偉業)董事長劉裕章對記者表示,裕寶偉業近期接到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商標異議答辯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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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董事長楊榮山:將向蘋果轉移iPad商標
網易科技訊 7月2日消息,深圳唯冠與蘋果就iPad商標達成和解。深圳唯冠董事長楊榮山向網易科技表示,之後唯冠將向蘋果轉移iPad商標,而唯冠會繼續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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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萬美元不明和解金 唯冠「賴帳」遭起訴
國家工商總局7月27日最新發布的《商標公告》讓歷時兩年的iPad商標糾紛案塵埃落定。但原商標持有人深圳唯冠卻由於暫不願支付律師費及財務顧問費,遭到廣和律師事務所、國浩律師事務所等的集體訴訟。深圳唯冠iPad商標權糾紛律師團主席、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肖才元說,「執業二十多年來,這是我第一次起訴自己的客戶。案子的特殊性在於,這是國內第一例破產程序以外的共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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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新聞發言人:5月底前將積壓的商標
工商總局新聞發言人:5月底前將積壓的商標註冊證全部發放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4-08 08:32 來源: 工商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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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註冊信息可上網查詢
12月26日起商標註冊信息可通過「中國商標網」查詢。 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局長安青虎介紹,商標註冊信息網上查詢提供的商標信息既包括註冊商標信息,也包括申請商標信息。 商標註冊信息網上查詢提供三種類型的商標註冊信息查詢:商標相同或近似信息查詢,是指查詢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註冊或申請在先的商標;商標綜合信息查詢,是指已知商標註冊號(或申請號)、申請人(或註冊人)或商標文字時查詢有關商標信息;商標審查狀態信息查詢,是指申請人通過商標申請號或註冊號查詢有關商標在業務流程中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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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商標局回應商標註冊證等問題
已補發商標註冊證23萬餘件 註冊證明將實現立等可取——工商總局商標局回應商標註冊證等問題新華社北京4月18日電(記者 高敬)近期,「缺紙」導致商標註冊證延遲發放和《商標註冊證明》辦理手續多、時間長等問題被媒體廣泛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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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標案後續 唯冠被曝拖欠千萬元律師費
新浪科技今日獲悉,為深圳唯冠代理iPad在華商標案的國浩律師事務所上周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深圳唯冠支付200多萬美元(折合人民幣超過1000萬元)的律師費用。國浩律師事務所律師謝湘輝證實了這一消息,但透露法院暫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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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了IPAD商標也是蘋果公司自找_網易新聞
1999年1月5日,海信集團93年便註冊使用的"HiSense"和"海信"商標被中國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正式認定為馳名商標。而就在6天之後的1999年1月11日,德國西門子與博世的合資公司博世-西門子在德國申請"HiSense"為指定商品註冊商標。當年該公司又申請了馬德裡國際商標註冊和歐共體商標註冊,並且要求了優先權,這意味著海信將無法在歐洲地區使用自己已經使用了五年多時間的商標"HiS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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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總局降低紙件商標註冊申請費——每件1000元降至800元
本報訊 為進一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減輕申請人負擔,日前,國家工商總局決定將紙件商標註冊申請費由每件1000元降低至800元。這是自2008年10月1日總局主動對商標註冊網上申請實行優惠政策後再一次降低商標申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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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商標印製!最新版《商標印製管理辦法》發布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第31號令),對30件部門規章進行一攬子修改。其中包括《商標印製管理辦法》。(1996年9月5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7號公布 1998年12月3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號第一次修訂 2004年8月19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15號第二次修訂 2020年10月23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1號第三次修訂)第一條 為了加強商標印製管理,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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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標案蘋果增加訴訟請求欲向唯冠索賠400萬
TechWeb編輯推薦:日前,唯冠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唯冠國際)發布公告稱蘋果公司因不服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1年11月17日發出的判決,已於2012年1月5日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此次蘋果的訴訟請求包括,對在內地註冊的商標和iPad註冊商標專用權歸其所有,及賠償商標權屬調查費及律師費等共計400萬元人民幣;還包括認為該案應該適用香港法律判定;同時,深圳唯冠通過書面授權唯冠國際在臺灣的子公司,即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唯冠電子)籤署商標轉讓協議,屬於隱名代理行為,應該判定深圳唯冠所有的iPad商標已經轉讓給蘋果公司;除此之外,還會將唯冠電子追加為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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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認為蘋果仍有翻身機會 建議注"重影"商標
爭論的核心,應是蘋果是否已從唯冠手中真正拿到了商標權。而此次爭議較為複雜,香港唯冠控股是母公司,其下又有唯冠(臺灣)、唯冠(深圳)等多個子公司,這些唯冠公司的法人代表均是楊榮山。蘋果公司從關聯公司IP公司獲得的「iPAD」商標轉讓協議,是IP公司與唯冠(臺灣)籤署的,但「iPAD」商標是唯冠(深圳)註冊的,因此唯冠(深圳)在一審中表示唯冠(臺灣)無權轉讓其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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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商標侵權說NO
,但是商標給予商標所有人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這也就伴生出了很多傍名牌,或者不經允許直接使用別人已註冊了的商標銷售自己的產品從而為自己創造價值,作為商標權人,遇到商標侵權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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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商標需具備顯著性才予以核准註冊——布魯特斯sig有限公司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行政裁決案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003年《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辦法》第二條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註冊和管理,依據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第三條 本辦法有關商品的規定,適用於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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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商標代理管理辦法》
商務部網站12月24日訊 今日,商務部網站轉發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6號,《商標代理管理辦法》。以下為全文:商標代理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維護商標代理秩序,保障委託人及商標代理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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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所告唯冠 討要千萬律師費
就連幫自己打贏官司的國浩律師事務所都向深圳鹽田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唯冠支付超過1000萬元的律師費用,法院已立案。深圳唯冠方面卻表示,將對所有債權人一視同仁,優先支付已不優先。國浩律師所稱:法院已立案本月初,糾紛兩年的iPad在華商標案以蘋果支付6000萬美元與深圳唯冠正式達成和解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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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案律師事務所起訴唯冠 或追討律師費
原以為蘋果支付6000萬美元與深圳唯冠正式達成和解後,此糾紛便可一錘定音。不料近日,曾代理唯冠取得勝訴之一的國浩律師事務所卻起訴深圳唯冠,要求其支付千萬元律師費。昨日,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肖才元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唯冠除了拖欠國浩將近1500萬元律師費外,對應按和解金額8%支付給廣和律師事務所約合3000萬元的律師費同樣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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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大力推行商標網上申請
工商總局大力推行商標網上申請網上申請、查詢、公告、交費在中國商標網全部實現3月10日起,商標代理機構、國內申請人、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營業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均可登錄中國商標網的網上申請欄目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