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3月14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香卉輝 通訊員 陳重標 張卓雲)今天,廈門、北京、天津、上海、重慶、香港、澳門、大連、青島、深圳、瀋陽、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西安、昆明等21個城市的消協(消委會、消保委)及中國消費者報社,共22家城市消費維權聯盟成員單位,將再次聯合向交通運輸部和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出建議書,希望在機票和電子客票中全面加注中文說明。
調查發現,目前國外航空公司在中國的辦事機構或票務代理機構銷售的機票或電子客票基本上使用的是外文;國內航空公司及其票務代理機構銷售的機票或電子客票在使用英文的同時,儘管有些信息加注了中文說明,但承運人、出行日期等信息卻沒有中文說明。曾經有消費者因為看不懂浦東機場與虹橋機場的英文縮寫而發生誤機的事件。
為此,22家城市消費維權聯盟成員單位建議:一、國外航空公司在我國的辦事機構或票務代理機構應該尊重中國的法律和中國消費者的閱讀習慣,使用外文的同時,應該全部加注中文說明;二、國內航空公司及其票務代理機構應該儘快對機票、電子客票行程單等乘機憑證進行梳理,英文信息需要加注中文說明;三、以上服務企業的監管機構應加強監管,從根本上避免消費者乘錯航班、走錯航站樓、弄錯乘機日期導致誤機等現象。
22家城市消費維權聯盟成員單位還將聯合發布維權觀點,一致認為加價售車或變相加價售車是供求決定價格論掩蓋下的一種違法行為。
(臺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