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倫理學與醫學倫理學
1. 倫理學(ethics)
也稱為道德哲學,是以道德現象作為研究客體的學科,即研究道德的起源、本質、作用及其發展規律的學科。
2. 倫理學的類型
(1)規範倫理學
一直是倫理學的代表、主體或核心。
(2)元倫理學
又稱分析倫理學,研究倫理學學科本身。
(3)描述倫理學
是倫理學的一個特殊部門、分支或派別。
3. 倫理學的研究對象
(1)倫理學就是要對道德現象進行研究與分析,道德現象即「有關善惡是非的現象」;
(2)道德現象同政治、法律、文化等現象一樣,都是由經濟基礎決定的,同屬於上層建築,是道德現象的一般本質;
(3)道德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具有如下特徵:階級性與全民性的統一,變動性與穩定性的統一,自律性與他律性的統一,現實性與理想性的統一,協調性與進取性的統一。
4. 倫理學的基本理論
(1)效果論
又稱目的論,主張以行動者的行為所產生的可能或實際效果作為道德價值之基礎或評價標準。
(2)義務論
又稱道義論,是關於責任、應當的理論,主要思考的是在社會中人們應該做什麼和不應該做什麼;典型代表人物是 18 世紀德國古典哲學家康德。
(3)美德論
又稱德性論或品德論,主要研究作為人所應該具備的品德、品格等,即探討什麼是道德上的完人,即亦道德完人所具備的品質,以及告訴人們如何成為道德上的完人。
5. 醫學倫理學
是規範倫理學在醫療實踐中的具體應用,即運用一般規範倫理學的理論來分析和解決醫學實踐、醫學科學發展中的各種關係之間的道德問題而形成的一門學科,其屬於應用規範倫理學。
6. 醫學倫理學的歷史發展(三個歷史階段)
(1)醫德學
關注醫生應有的美德及對待病人的正當態度。
(2)醫學倫理學
關注變化了的醫患關係、醫生對病人的責任,規範不斷發展的醫院和醫生的職業行為。
(3)生命倫理學
是迅速發展的生物醫學對傳統醫學道德價值觀念挑戰的結果。
7. 醫學倫理學的研究對象
主要研究醫學職業中四種基本道德關係:醫務人員與患者(包括患者家屬)的關係是醫學倫理學的核心問題和主要研究對象,醫務人員之間的相互關係是醫學倫理學的重要研究對象,醫務人員與社會的關係,醫務人員與醫學科學發展的關係。
8. 醫學倫理學的研究內容
(1)醫學倫理學基本理論
醫學倫理學的產生、發展規律、本質、特點及社會作用等,醫學倫理學理論基礎及其演變,與醫學科學、醫學模式轉變、衛生事業發展的關係。
(2)醫學倫理學的規範體系
主要包括醫學倫理學的基本原則、規範和範疇。
(3)醫學倫理學的基本實踐
主要是醫學倫理素養的教育、修養和評價等。
(4)醫學倫理學的難題
主要包括醫學高、新技術研究與應用中產生的目前還難以給予最佳解決的倫理問題。
9. 醫學倫理學的基本觀點
生命觀和人道觀是醫學倫理學的基本觀點。
(1)生命觀
是關於人類對待自然界生物體的觀點和態度,特別是對人類自身生命的觀點和態度;人類歷史發展中,對生命的認識經歷了生命神聖觀、生命質量觀和生命價值觀三個階段。
(2)人道觀
是關於為人之道的根本觀點,簡而言之就是應當把人當做人來對待的基本觀念;尊重患者的生命是醫學人道主義最基本的或最根本的思想,尊重患者的平等的醫療保健權利是醫學人道觀的基本主張和重要目標。
10. 醫學倫理學的學科屬性
是醫學與倫理學的交叉學科,所處理的問題不僅涉及自然科學,而且涉及社會與人的問題;醫學倫理學與生命科學、決策科學、行為科學等關係密切;生命科學是理學倫理學問題的主要來源;行為科學的研究成果是醫學倫理學深入研究的基礎;哲學、法學、心理學和社會學等學科則是醫學倫理學的學科基礎。
11. 學習醫學倫理學的意義
(1)有利於醫務人員的自我完善以培養德才兼備的醫學人才;
(2)有利於醫務人員實現技術與倫理的統一,實現醫療質量的提高;
(3)有利於醫務人員解決醫德難題及促進醫學科學的發展;
(4)有利於醫藥衛生單位及社會的精神文明建設。
12. 學習理學倫理學的方法
採用多種學習方法,有效的方法如理論聯繫實際的方法、歷史分析的方法、系統的方法、比較的方法。
第二章 醫學倫理學的基本原則與規範
1. 醫學倫理學的基本原則
尊重原則,不傷害原則,有利(有益)原則,公正原則。
2. 尊重原則的含義、患者實現自主性的條件意義對醫務人員的要求
(1)含義
是指患者的人格尊嚴及其自主性的尊重。患者的自主性是指患者對有關自己的醫護問題,經過深思熟慮所作出的合乎理性的決定並據以採取的行動。
(2)患者實現自主性的條件:
建立在醫護人員為患者提供適量、正確且患者能夠理解的信息基礎之上,患者必須具有一定的自主能力,患者做出決定時情緒必須處於穩定狀態,患者的自主性決定必須是經過深思熟慮並和家屬商討過的,患者自主性決定不會和他人、社會的利益發生嚴重衝突。
(3)尊重原則對醫務人員的要求
平等尊重患者及其家屬的人格與尊嚴;尊重患者知情同意和選擇的權利,而對於缺乏或喪失知情同意和選擇能力的患者,應該尊重家屬或監護人的知情同意和選擇的權利;要履行幫助、勸導,甚至限制患者選擇的責任。
3. 不傷害原則的含義及對醫務人員的要求
(1)含義
不傷害是指在診治、護理過程中不使患者的身心受到損害。不傷害原則不是絕對的,有些診治、護理手段即使符合適應證,也會給患者帶來軀體上或心理上的醫學傷害。
(2)防範傷害患者對醫務人員的要求
培養為患者利益和健康著想的動機和意向,杜絕有意和責任傷害;盡力提供最佳的診治、護理手段,防範無意但卻可知的傷害,把不可避免但可控的傷害控制到最低限度;對有危險或傷害的醫護措施要進行評價,要選擇利益大於危險或傷害的措施。
4. 有利(有益)原則的含義和對醫務人員的要求
(1)含義
狹義上是指醫務人員履行對患者有利的德行,即醫務人員的診治、護理行為對患者確有助益,既能減輕痛苦或同時又能促進康復。
(2)有利原則對醫務人員的要求
醫務人員的行為要與解除患者的痛苦有關;醫務人員的行為可能減輕或解除患者的痛苦;醫務人員的行為對患者利害共存時,要使行為為患者帶來最大的益處和最小的危害;醫務人員的行為使患者受益而不會給他人帶來太大的傷害。
5. 公平原則的含義及對醫護人員的要求
(1)含義
包括報償性公正、程序性公正和分配性公正,分配性公正又包括公正的形式原則和公正的實質原則。
(2)公正原則對醫務人員的要求
公正地分配衛生資源;不僅在衛生資源分配上,而且態度上能夠公正地對待患者,特別是老年患者、精神病患者、殘疾患者、年幼患者等;在醫患糾紛、醫護差錯事故的處理上,要堅持實事求是,站在公正的立場上。
6. 醫學倫理學基本規範的含義和本質
(1)含義
指在醫學倫理學基本原則指導下協調醫務人員人際關係及醫務人員、醫療衛生保健機構與社會關係的行為準則或具體要求,也是培養醫務人員醫學道德品質的具體標準。
(2)本質
是客觀因素與主觀因素的統一,這種特性決定了它在社會階級中必然顯現出全人類性與階級性的統一、穩定性與變動性的統一。
7. 醫學倫理學基本規範的形式
一般採用條文式的語言出現,國際上一些國家政府、醫學會和世界醫學會等制定的一系列守則、法規、法典、宣言等,醫學倫理學規範還採用「誓言」或「誓詞」的特殊形式。
8. 醫學倫理學基本規範的內容
2012 年我國發布的《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中「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基本行為規範」的具體內容:以人為本,踐行宗旨;遵紀守法,依法執業;尊重患者,關愛生命;優質服務,醫患和諧;廉潔自律,恪守醫德;嚴謹求實,精益求精;愛崗敬業,團結協作;樂於奉獻,熱心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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