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的社區森林管理處於世界領先水平,值得探索借鑑。
尼泊爾屬於南亞山區的內陸國家,森林面積363.6萬公頃,森林覆蓋率25%,低於世界平均水平(31%);森林蓄積量6.47億立方米,單位面積蓄積量178立方米/公頃,高於世界平均水平(約110立方米/公頃)。從所有權看,全部森林屬於國家;從管理權看,公共管理部門佔66%,社區佔33%,其他佔1%。
早在20世紀70年代,尼泊爾就開始推行社區林業模式。目前,尼泊爾的社區森林管理已達到世界領先水平。該模式的主要特點是,堅持「誰建設、誰受益,誰保護、誰獲利」原則,鼓勵村民保護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注重森林使用者小組和社區森林使用者小組聯合會的建設,注重政府「權力下放」或「分權式管理」,注重村民「參與式管理」。
1發展社區林業的背景和現狀
1957年,尼泊爾通過了新法律,要求私有林國有化,具體由林業部門管理。由此導致村民喪失了對森林的管理權與經營權,引發廣大村民的不滿,加劇了當地村民與林業部門之間的矛盾,催生了非法採伐活動。儘管林業部門加大了打擊力度,但受制於人力,亂砍濫伐現象未能得到有效遏制。
20世紀70年代,孟加拉國暴發的嚴重洪澇災害引起全世界對位於上遊的尼泊爾森林破壞問題的廣泛關注,促使尼泊爾政府反思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政策。1976年,尼泊爾政府開始引入社區林業政策,頒布新的法律,承認村民是保護森林的重要力量。1978年,尼泊爾政府出臺了法律,允許村民參與保護管理森林。政府把林地交給鄉村委員會,鄉村委員會根據政府的要求管理林地;村民有權通過採集薪材和非木質林產品獲得經營收入。1993年,新森林法頒布,正式認可社區林業的法律地位;1995年,森林管理條例出臺,強調將更多的森林權利賦予社區森林使用者小組。
經過30多年發展,社區林業在尼泊爾林業中已佔據重要位置。根據尼泊爾林業和環境部森林和土壤保護司的統計(2017年),社區森林使用者小組共有19361個,管理的森林超過100萬公頃;參與社區林業項目的家庭約145萬戶,累計佔全國人口的35%。
2發展社區林業的目標
尼泊爾實施社區林業是政府在一定時期內將國有林交給當地社區管理。社區森林使用者小組在管理國有森林資源的同時,有權通過採集薪柴、畜禽飼料與其他非木質林產品等,以滿足鄉村家庭對森林產品的基本需求。社區林業的總目標是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具體包括:滿足鄉村家庭對森林產品的基本需求;保護森林生態系統與遺傳資源;加強林地資源保護,防治林地退化;促進社區經濟與國民經濟發展。
3社區林業利益相關者的相互關係
1957-1975年,尼泊爾推行森林國有化政策,國有林由林業部門管理。1976年引進社區林業管理模式之後,越來越多的國有林由地區林業局移交給社區森林使用者小組管理,社區森林使用者小組聯合會與國際援助機構也在社區林業發展中發揮積極作用。林業部門受制於人力與財力,實施單獨管理的難度很大。而當地森林使用者小組擁有大量鄉土知識,熟悉當地森林植被特點與野生動物習性,能有效組織村民家庭參與森林資源保護與利用。社區森林使用者小組聯合會聯合了全國的森林使用者小組,代表他們與政府就社區森林資源保護與利用問題進行談判,儘可能為森林使用者小組爭取最大的權益。
4社區林業實施成效
森林能為當地居民家庭提供直接與間接民生福利。其中,直接福利包括從森林中獲取食物、薪炭材、木材、飼料、建築材料與藥物等;間接福利包括流域保護、侵蝕控制、土壤改良與農田防護等。基於可持續生計視角,社區林業發展的主要成效體現在五大方面。
自然資本。社區林業管理實踐促進了林地、水、野生動植物、生物多樣性、環境與非木質林產品等自然資源的保護與生產。林地與林木可為村民增加收入,增強幸福感,提供直接福利,同時通過水土保持與防風固沙等方式提供間接福利。森林通過提供薪柴等日常用品滿足社區森林使用者短期需求,也通過提供建築用材等木質林產品滿足長期需求。
物質資本。社區森林使用者小組基金用於飲用水、灌溉、環境衛生、能源、交通、通信與住房等基礎設施建設與社區活動開展,改善社區貧民生計。在許多鄉村地區,急需的生活設施較匱乏,森林使用者小組依託社區林業項目,通過修建鄉村公路、橋梁、鄉村建築物、學校和廟宇等,為鄉村社區積累物質資本。
人力資本。地區林業局和尼泊爾林業高校、科研院所為社區森林使用者舉辦關於健康、信息與技能方面的培訓班,提高村民特別是窮人各方面的素質。社區使用者小組聯合會特別注意吸收女性和貧困人口參與,鍛鍊弱勢群體的組織管理能力。
社會資本。社區福利的增加與減少,取決於個人能力、參與組織活動頻次以及對涉及生計的權利與義務的了解情況。社區森林使用者小組通過在地區與國家層面創建社區森林使用者小組聯合會,增強森林使用者的凝聚力,謀劃社區林業發展方向。社區森林使用者小組聯合會通過加強與政府、非政府組織等不同利益主體溝通與協調,通過舉辦關於反對性別歧視與種族歧視研討會,維護森林使用者小組的權利。據統計,在尼泊爾社區森林使用者小組聯合會中,女性人數已經達到1072名。
金融資本。絕大多數社區森林使用者小組都會建立社區基金。社區基金融資渠道主要包括出售林產品、接受各類捐助以及開展森林旅遊。依託社區基金,森林使用者小組經常開展小額貸款業務,並優先照顧女性和窮人。
5社區林業實踐經驗
兌現政治承諾。社區林業在尼泊爾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歸功於政府兌現政治承諾。政府將社區林業作為森林治理的重要手段,在國家林業發展規劃中給予優先發展地位。地區林業局積極幫助森林使用者小組發展社區林業。
鼓勵利益相關者參與政策制定。政府積極鼓勵利益相關者參與社區林業政策制定。政府邀請非政府組織、私營部門組織研討會,研究制定社區林業治理相關政策法規。1987年首輪研討會就促成了林業部門總體規劃出臺。隨後的研討會催生了森林法與森林管理條例,推動社區森林使用者小組聯合會成立。
發揮民間團體作用。許多民間團體支持社區林業發展。他們在提高社區林業認知、指導能力建設、促進經驗分享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並支持社區參與國家層面林業政策制定。
重視邊緣群體的參與。社區林業的成功還與邊緣群體利益保護有關。全國由女性牽頭的社區森林使用者小組數量已經超過千個,且數量仍在不斷增長。在制定社區林業章程與森林經營方案過程中,尊重邊緣群體利益訴求,甚至特意制定親貧的具體條款,保護邊緣群體的權益。
6尼泊爾實踐的啟示
發揮基層民主,鼓勵村民參與森林管理。尼泊爾社區林業注重基層民主,積極推行「自下而上」的參與式決策方式,尊重村民的意願,改變了傳統林業扶貧中單純強調「自上而下」決策的習慣做法。發揮基層民主,允許村民自主選擇森林資源利用措施,提高了村民參與森林管理的積極性,增強了減貧脫貧的信心。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激發林地生產力與發揮林業扶貧作用的重要政策。發揮基層民主,能從兩方面影響產權改革的扶貧效果,一方面通過下放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保障村民林業投資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村民通過參與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等民主決策活動,了解林權改革和明晰產權的意義,進而增強林業投資的信心。
還權於民,保障村民的森林權益。目前,我國正在進行林權制度改革,國有林改革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不斷深化。為此,必須對傳統的林業管理理念進行改造。過去提「讓利於民」,是指把一部分森林權益讓給村民,屬於「德政」範疇;而如今「還權於民」,是指把原本屬於村民的森林權益歸還給村民,屬於「糾錯」範疇。堅持「還權於民」的新理念意味著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尊重和維護村民的森林權益。當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已體現了保護村民的森林權益,但國有林改革如何保證周邊村民森林權益目前仍處於探索之中。可供探討的路徑包括:一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用當地村民參與國有林管理;二是允許村民從國有林中採集非木質林產品。
發揮鄉村專業合作組織的作用。鄉村合作組織既是開展參與式培訓的有效紐帶,又是村民自我學習、自我提高與自我管理的有效平臺,也是促進村民與政府之間溝通的機制。我國鄉村可借鑑國外森林使用者小組和森林聯合會經驗,加強各類鄉村專業組織建設。
保護鄉村弱勢群體的權益。無論是發展中國家還是發達國家,在鄉村社區,相對於男性與主體民族,女性與少數民族通常處於弱勢地位。在我國一些鄉村,「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文化意識仍然很強烈,男性扮演戶主角色,女性更多處於從屬地位;而一些少數民族由於語言溝通與文化教育等原因,參與集體管理的能力不足,也陷於弱勢地位。在林業支持鄉村發展過程中,應主動聽取鄉村弱勢群體呼聲,引導他們參與相關決策,從機制上保障鄉村弱勢群體的權益,提高他們在鄉村社會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