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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個人取得境外所得如何繳納申報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境外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3號)對居民個人取得境外所得的所得項目、計稅方式、抵免限額、納稅申報,徵收管理做出了明確定規定,今天我們就來學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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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分析:居民個人境外所得納稅申報及稅收抵免
隨著納稅意識的增強,社會公眾對境內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合規義務已較為熟悉,但普遍容易忽略境外所得帶來的中國個人所得稅影響。本文中,我們將通過對《關於境外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3號公告」)的簡析,幫助您了解在以後年度稅收處理中,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該如何申報等問題。哪些來源屬於中國境外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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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布境外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
公報介紹,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包括:因任職、受僱、履約等在中國境外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中國境外企業以及其他組織支付且負擔的稿酬所得;許可各種特許權在中國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在中國境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而取得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所得;從中國境外企業、其他組織以及非居民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在中國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中國境外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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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發布 抵免限額公式明確
七、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申報納稅。八、居民個人取得境外所得,應當向中國境內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在中國境內沒有任職、受僱單位的,向戶籍所在地或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戶籍所在地與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選擇其中一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在中國境內沒有戶籍的,向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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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 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如何申報
情形一:綜合所得年收入額 6 萬元以下的納稅人【適用情形】★ 適用情形:簡易申報我綜合所得年收入額 6萬元以下,且 2019年度被扣繳過個人所得稅,同時:✓ 如果您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超過 6 萬元,採用簡易申報更加簡單哦!✓ 沒有從境外取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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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開展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申報
我國個人所得稅實行代扣代繳和自行申報兩種申報制度,簡而言之,對於存在支付方的所得,由支付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如工資薪金所得;而對於取得來自境外的收入或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所得,則需由納稅人自行申報。同時稅法還規定,只要是按照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其年所得超過12萬元,無論其平常是否已足額繳納了個人所得稅,均應在年度終了後辦理自行納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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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政策——境外所得抵免
答:我國居民個人境外所得應納稅額應按中國國內稅法的相關規定計算,在計算抵免限額時採取「分國不分項」原則,具體分為以下三步:第一步:將居民個人一個年度內取得的全部境內、境外所得,按照綜合所得、經營所得、其他分類所得所對應的計稅方法分別計算出該類所得的應納稅額;第二步:計算來源於境外一國(地區)某類所得的抵免限額,如根據來源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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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指南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夥企業投資者以及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人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除了要像以前一樣進行日常納稅申報外,年度終了後還需按照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申報規定再辦理一次納稅申報。問:哪些所得可以不計算在年所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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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政惠和境外所得抵免
答:我國居民個人境外所得應納稅額應按中國國內稅法 的相關規定計算,在計算抵免限額時採取「分國不分項」原 則,具體分為以下三步: 第一步:將居民個人一個年度內取得的全部境內、境外 所得,按照綜合所得、經營所得、其他分類所得所對應的計 46 稅方法分別計算出該類所得的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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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60秒:個人在境外取得的收入如何申報個稅?
1.個人在境外取得的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應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其境內的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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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地稅:五種方式可申報年所得12萬以上個稅
哪些納稅人和哪些所得要申報? 按照規定,納稅人(不包括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且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個人)在2017年度取得的各項所得合計數額達到12萬元及以上的,無論取得的各項所得是否已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稅,均應於納稅年度終了後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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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推送: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申報快速操作指引(手機APP版)
> 工資薪金所得年收入額超過 6萬元; 沒有任何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沒有從境外取得收入。進入申報界面後,填報方式有【 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和【自行填寫】兩種選擇。為方便您申報,推薦選擇 【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 】,稅務機關已按一定規則預填了部分申報數據,您只需確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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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萬成自行申報個稅門檻 個人年所得如何計算?
答: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辦法》的規定,如果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所得超過12萬元,無論其平常取得各項所得時是否已足額繳納了個人所得稅,或者是否已向稅務機關進行了自行納稅申報,年度終了後,均應當按《辦法》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平常取得收入時已經足額繳納了稅款,為什麼年所得超過12萬元的個人,年終後還需要再納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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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所得個稅徵管收緊 在港中資企業內地員工忙補稅
在此前後,多家在港中資機構要求內地員工抓緊辦理個人境外所得納稅申報。 財新記者從多家金融機構和稅務機構處獲悉,6月下旬開始,工銀亞洲、工銀國際、建銀亞洲、中銀香港等多家金融機構內部發文,要求外派員工將中國境外所得和境內所得合併申報納稅,這意味著這些員工需要補繳境外所得應納稅額和已在香港繳納所得稅額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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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用工百科:薪用工揭個稅,扣繳義務人申報VS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
最近,有不少納稅人諮詢:個人所得稅申報方式選哪個好?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和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有什麼區別?下面薪用工為大家解答! ; (2)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3)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註銷中國戶籍; (6)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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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匯繳系列七: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申報(標準申報——預填方式)
上期我們聊了個人做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清繳的申報——簡易申報,今天我們來談一談個人做個人做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清繳申報的標準申報,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或APP進行標準申報,居民個人 2019 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超過 6 萬元時,可以在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內,通過標準申報辦理年度彙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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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申報繳款方式調整的通知
尊敬的納稅人: 因個人所得稅申報系統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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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代扣代繳方式將繼續實施 草案明確七類個人申報情形
根據草案,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這意味著,代扣代繳的徵收方式將繼續實施。此外,草案增加了個人申報情形,比如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彙算清繳;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等七種情形。在納稅人如何繳稅、申報方面,草案明確,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對於專項扣除的徵管方式,社會各界頗為關注。根據草案,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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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個人所得課稅模式之比較與抉擇
綜合所得課稅模式在國際得到了廣泛的運用。德國在1871年創建個人所得稅時即實行了綜合所得課稅模式。美國也先後經歷了由分類所得課稅模式向綜合所得課稅模式轉化的過程。印度目前也是採取綜合所得課稅模式。 (三)分類綜合所得課稅模式的利弊分析 分類綜合所得課稅模式又稱混合所得課稅模式。目前國際上有兩種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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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納稅人無須再辦理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
問1:扣繳單位2019年1月扣繳的個人所得稅,2月份如何辦理扣繳申報? 答:扣繳單位申報2019年1月支付所得所扣繳的個人所得稅,具體的辦理途徑有兩種:一是通過扣繳客戶端網上辦理納稅申報,這種方式申報較為方便快捷;二是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納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