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公章、偽造合同、
虛構總部郵件、僱人扮演總部高管……
這是事實,還是託詞?
日前,知名大型連鎖零售企業「上海新歐尚超市有限公司新建店」 (簡稱歐尚超市新建店)給出的這一說法,讓南昌一些活動策劃公司蒙了,這意味著他們通過該店運營(活動)經理吳迪開展的超市促銷策劃或將令自身蒙受巨額損失。
歐尚方面回應記者稱,吳迪已寫下《情況說明》將承擔全部責任。律師表示,如果吳迪私刻公章偽造合同等行為屬實,歐尚超市或仍難免責,因為這一行為可能構成表見代理,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該代理行為有效。
合作
2018年10月23日入職歐尚超市新建店的吳迪,擔任運營(活動、策劃)經理。
經朋友介紹,今年2月底,江西尚風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簡稱尚風傳媒)南昌區域負責人康婕結識了吳迪。據康婕回憶,3月初的一天,吳迪主動打電話給她,稱商場正在尋找供應商,詢問其是否有興趣策劃一場「三八女王節」的商場活動。儘管當時公司在井岡山拉練,但康婕還是決定結束行程,帶領團隊趕回南昌,加班加點準備該場活動。
幾天後,歐尚超市新建店與尚風傳媒籤訂了《歐尚女王節活動合同書》,合同總價5.44萬元,約定活動完畢後,50個工作日內支付全款。
據康婕介紹,3月7日晚,在歐尚超市新建店保安部等有關部門的配合下,公司提前將物料抬進商場,並立即開始施工布置。在此期間,吳迪提出搞活動需要購置3萬元獎品,這筆資金需要尚風傳媒先行墊資。考慮到活動時間緊迫,吳迪比較熟悉採購禮品的流程,康婕沒有多想,直接從公司轉了3萬元給吳迪。最終,活動得以成功舉辦。一來二往,雙方逐漸加深了信任。
3月31日,歐尚超市新建店與尚風傳媒再次籤訂了《王者榮耀歐尚杯合同書》,合同總價為11.89萬元(約定活動完畢後,45個工作日支付全款)。這次,尚風傳媒也支付了4萬元給吳迪用於購買活動獎品。
與尚風傳媒一樣,江西群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簡稱群策傳媒)負責人林先生也與吳迪建立了合作關係。據林先生同統計,2019年4月20日~8月1日,群策傳媒先後按協議在歐尚超市新建店舉辦了「420風車節」、「五一抖音節」、 「五一促銷活動」、「五月周末暖場活動」;歐尚超市(匯仁店)龍蝦節等活動,合同總價267.71萬元,公司支付了50餘萬元給吳迪用於購買活動獎品。
不僅如此,哲一文化傳媒等公司也與吳迪存在類似的合作情況。
催債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約定的最後付款期限如約而至。今年5月,康婕及林先生多次催促吳迪,該支付活動款了,但吳迪方面一直在拖。
6月18日,兩家公司等來了一份「總部郵件」。這份郵件,讓康婕等人時而充滿希望,時而又失望。那段時間,他們每天去銀行查詢是否有錢入帳,得到的卻是否定的回答。
7月中旬的一天,康婕及林先生等人被吳迪叫到歐尚超市新建店會議室,幾個佩戴歐尚超市工作牌、自稱是上海新歐尚超市有限公司總部現金辦的負責人稱:「款項已經批下來了,馬上就要放款,敬請關注公司帳戶動態」。可是,康婕等人耐心等待後,希望卻再次落空了。與此同時,其他活動策劃公司也紛紛找到超市方催債,大家開始預感到大事不妙。
敗露
8月底的一天,康婕及林先生等人找到了歐尚超市新建店負責人陳潔。在查看了相關合同後,陳潔明確表示,公章、合同全都是假的,公章是吳迪私刻的,公司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此時,吳迪的電話已無法接通,這更加劇了大家的不安。
據陳潔介紹,大多數活動公司籤訂的合同加蓋的公章為「上海歐尚超市南昌新建店」,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註冊的實際名稱為「上海新歐尚超市有限公司新建店」。
同時,吳迪提供給各家合作單位的「上海歐尚超市南昌新建店」營業執照上,還加蓋了「南昌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上海歐尚超市南昌新建店」的公章,更加讓活動策劃公司深信不疑。
「總部沒發過郵件,更沒安排人來過南昌,那都是吳迪找人假扮的,利用公司的名義在外面詐騙。」接受記者採訪時,上海新歐尚超市有限公司(租賃區域)總經理馬嘉春作出了回應,稱歐尚超市系統內只有三家供應商,吳迪存在擅自使用非公司供應商庫中的廣告公司重複執行活動的問題,違反公司章程,給公司造成了巨大損失。
馬嘉春還稱,吳迪「返現購買獎品」的做法實際是從中討要回扣。據他了解,大多數活動都是在商場進行的,有些活動買了部分獎品,有些根本沒有買獎品。
既然在商場搞活動,超市方難道不知情?對此,馬嘉春坦言,吳迪作為活動負責人,身份是他最好的掩護,到底搞了哪些活動很多高管不知情,安保等其他部門只是協助配合吳迪。這暴露出公司管理上不夠嚴謹,才讓他有空可鑽。
了解相關情況後,9月5日,公司將其解聘。離職前,吳迪寫了一份《情況說明》。
公司方提供給記者的據稱是吳迪寫的《情況說明》中稱:「本人擅自使用非公司供應商庫中的廣告公司重複執行上述活動(其中執行活動的公司有哲一文化傳媒、群策文化傳媒、尚風文化傳媒),產生活動費用近200萬元,此行為給公司帶來了非常嚴重的後果,這些公司與歐尚本無合作關係,活動的反覆執行是個人行為,所以此費用由本人承擔,與公司無任何關係;歐尚供應商庫中起點文化傳媒、卓恆文化傳媒,在此活動中產生的實際報價和本人報給公司的費用不符合,導致公司實際費用與供應商應結費用有很大差異,本人利用職務之便違規操作導致所有損失,本人全部承擔。」
為了核實這份《情況說明》的真實性,記者多次撥打吳迪的手機,但始終處於關機狀態。
「吳迪已經失聯了。」歐尚方面有關負責人如是說。
維權
吳迪的做法是個人行為還是職務行為?誰該為此事承擔責任?
對此,北京大成(南昌)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黃永強律師分析認為,如果確係吳迪私刻公章籤訂合同,群策傳媒等公司無從核實。基於對合同的信賴,公司按照合同執行,不存在任何過錯或過失。在執行過程中,活動策劃公司長期在歐尚超市搞活動,超市實際是獲利人(利益相關人),沒有超市同意和各個部門的配合協作,是不可能圓滿完成相關活動的流程,由此可見,歐尚超市對活動的舉辦是知情的或者應當知情。退一步講,即便超市方面不知情,吳迪作為公司運營(活動、策劃)經理,其私刻公章籤訂合同的行為並非個人行為,而是職務行為,實屬表見代理。
黃永強進一步介紹說,表見代理,是指雖然行為人事實上無代理權,但相對人有理由認為行為人有代理權而與其進行法律行為,其行為的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的代理。表見代理從廣義上看也是無權代理,但是為了保護善意第三人的信賴利益與交易的安全,法律強制被代理人承擔其法律後果。因此,歐尚超市應就此事承擔相應責任。
至於策劃公司轉錢給吳迪用於購買活動獎品,黃永強認為,這要看吳迪是否購買了獎品。如果購買了部分獎品,則涉嫌職務侵佔;如果沒有購買,則涉嫌詐騙。
江西法報律師事務所餘律師也表示,表見代理為我國法律所確認,其意義在於維護代理制度的誠信基礎,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建立正常的民事流轉秩序。吳迪應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歐尚公司可以涉嫌偽造公章罪向公安機關報案。
「我們暫時沒有報案,主要是考慮讓吳迪想辦法還款給活動公司。」最後,馬嘉春表示,吳迪的行為沒有經過公司審批,但這不代表公司不認這些帳。在商場做的活動,公司應該認帳,但不可能按照合同當中的價格去結算付款。接下來,歐尚超市方面將查實到底有哪些公司做了哪些活動,爭取協商解決。
對於此事的進展,
記者將繼續關注。
來源:新法制報本期編輯:周震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