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1月24日 00:26:52 中財網 |
原標題:
新安股份:關於股東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
證券代碼:600596 證券簡稱:
新安股份公告編號:2020-068號
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股東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權益變動為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
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以
下簡稱:本次交易)導致公司股本結構變化,不觸及要約收購.
. 本次權益變動中, 控股股東傳化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傳化集
團」)在本次交易中未取得公司發行的股份,持股數量不變,但直接持股比例
因公司股份總數增加而下降,傳化集團在本次交易中通過其全資子公司浙江
傳化化學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傳化化學」)間接持有公司股份
83,200,000股,直接和間接合計持股比例增加。
. 本次權益變動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如無特別說明,本公告中所有釋義與公司於2020年11月3日在上海證
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
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中釋義一致。
一、本次權益變動基本情況
(一)權益變動原因
經中國證監會《關於核准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傳化化學集
團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批覆》(證監許可[2020] 2754
號)核准,公司向浙江傳化化學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傳化化學)發行8,320
萬股股份購買其持有的浙江傳化華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洋化工)100%
股權。本次發行新增股份已於2020年11月20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完畢股份登記手續,公司控股股東傳化集團直接和間接持有
公司股份的數量合計為184,925,8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3.46%,其中傳化集
團全資子公司傳化化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數量為83,200,000股,佔公司總股
本的10.56%。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名稱
傳化集團有限公司
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住所
浙江省杭州蕭山寧圍街道
法定代表人
徐冠巨
註冊資本
80,000萬元人民幣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3301092539087031
設立日期
1995-06-29
經營範圍
不帶儲存經營(批發無倉儲經營)其他危險化學品(限分支機構
經營);批發、零售:金屬材料、建築裝飾材料、木材、塑膠、
塑料、焦炭塗料(除專項)、煤、重油、化肥、農藥(除危險化
學品及易製毒化學品)、農機具、日用化工產品及精細化工產品
(除化學危險品及易製毒化學品)、農副產品,以及其他無需報
經審批的一切合法項目;銷售
有色金屬;出口本企業自產的化工
產品,化工原料,化纖原料;進口本企業生產、科研所需的原輔
材料,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及零配件;實業投資;軟體開發;現
代物流服務(國家專項審批的除外);承接:暖通工程、消防工
程、通信工程;企業諮詢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
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三)權益變動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公司總股本為704,900,633股,傳化集團持有公司股份數
量為101,725,8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總股本為788,100,633股,傳化
集團通過其全資子公司傳化化學間接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為83,200,000股,佔公
司總股本的10.56%。傳化集團直接和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數量合計為
184,925,8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3.46%。
傳化集團在本次權益變動前後持股情況如下所示:
股東名稱
股份類別
發行前
發行後
數量(股)
持股比例
(%)
數量(股)
持股比例
(%)
傳化集團
有限公司
有限售條件股份
-
0
83,200,000.00
10.56
無限售條件股份
101,725,800.00
14.43
101,725,800.00
12.91
合計
101,725,800.00
14.43
184,925,800.00
23.46
本次權益變動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四)《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的主要內容
2020年7月8日,公司與傳化化學籤署了附生效條件的《浙江新安化工集
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浙江傳化華洋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全體股東之發行股份及支付
現金購買資產協議》。該協議主要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11月3日在上海證券
交易所網站披露的《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
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
二、所涉及後續事項
1、本次權益變動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2、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信息披露義務
人傳化集團編制了《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並聘請財務顧問出具核查意見,具
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的相關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11月24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