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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辱警還拒不刪除,洛陽男子被拘留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曼 通訊員 田貝貝 今日,記者從洛陽交警獲悉,近日洛陽交警伊濱大隊接群眾舉報:微信名為「遙***想」的網民在微信群發布辱警言論。接舉報後,大隊立即展開調查並鎖定違法嫌疑人田某某,將其傳喚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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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一男子酒後微信群內公然辱警,被拘留!
近日,白河縣雙豐鎮一男子酒後在微信群內公然發表辱警言論,雖然逞了一時口舌之快,但卻為他換來了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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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兩人,微信群內辱警!被拘留
然而,就有這麼幾個人,僅僅因為車輛違停被交警貼條處罰就心生怨恨,並且在微信群中公然辱罵交警執勤人員,以至於微信群內的群眾看不下去了,直接將其舉報給了警方。當晚,相某在小區業主微信交流總群(微信群內有500人)公然發布辱罵公安交警執勤人員的言論,劉某在群內看到後,在沒有調查核實的情況下,跟風附和,也在群內跟隨相某一起辱罵交警執勤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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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辱警?拘
辱警?拘!10月15日,臨沂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開發區派出所民警,抓獲一名尋釁滋事違法行為人徐某(男,23歲,住北城某小區)。經查,2020年9月24日17時許,違法行為人徐某將車停放在高新區湖北路南側盲道,被高新區交警大隊民警開具違停告知單,徐某發現後將違停告知單拍照並附上辱罵民警的話,發布到微信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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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警」、「辱警」!臨沂劉某強、王某豔被拘
臨沂這兩人被拘了!01微信群內辱罵民警被拘10月23日,莒南縣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查處一起治安案件,抓獲違法人員劉某強。劉某強,男,24歲,洙邊鎮人。劉某強為洩私憤,在其所在小區業主交流微信群內公然辱罵交警大隊工作人員,並對其進行人身攻擊,其行為在當地造成不良影響。日前,劉某強已被莒南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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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運城多人辱警襲警被拘留 對民警進行言語辱罵、呵斥並推搡
山西運城多人辱警襲警被拘留 對民警進行言語辱罵、呵斥並推搡 【山西運城多人辱警襲警被拘留】山西省運城市公安局30日晚發布消息稱,當地警方查處一起多人辱警襲警案件,依法處置多名違法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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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發布語音,在微信群侮辱佳縣人的男子被拘留了
網際網路的快速發展微信成了大家的「必修課」有事沒事發個朋友圈在微信群裡嘮兩句增進一下大家的感情但網絡空間可不是法外之地近日,男子在榆林本地交流微信群中發布多條語音消息,公開發布侮辱佳縣人的言論,該微信群裡有400多名成員,隨後視頻被轉發傳播,引發網友不滿情緒,造成了惡劣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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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警襲警侵犯民警執法權威,依法嚴懲!
「警權不可侵、侵權必追究」,警察正當執法不容侵犯,民警依法履職受到法律保護,對隨意謾罵、辱警襲警的違法犯罪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近日北京順義警方果斷處置、嚴厲懲處,依法查處了兩起辱警襲警案件。經順義分局維權辦工作, 謝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順義分局行政拘留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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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口一男子在微信群發布辱罵交警視頻被拘
期間,接網友舉報稱有人在某微信群內辱罵執勤民警,言語不堪。網友舉報:群內有人發視頻辱罵警察 在警方的調查過程中,王某某對在微信群發布辱警言論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經查實,這個群共有群成員455人,王某某向不特定眾多人發送侮辱性信息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根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之規定,依法給予王某某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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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內辱罵他人!錫盟2人被拘
全然不顧法律的約束 近日,錫盟2人 因為在微信群內辱罵他人被拘 二連浩特市 近日,二連浩特市格日勒敖都邊境派出所查處一起涉嫌尋釁滋事案,違法嫌疑人吉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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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警襲警一律依法嚴懲
堅決予以打擊處理,絕不姑息近期,又有多人被嚴懲章貢警方三天刑拘兩人因其母親何某某又弄丟了身份證一氣之下打了母親民警在現場勸黃某冷靜黃某情緒激動不聽勸阻還用手上物品扔向其母親民警和巡防隊員強行將其控制在控制過程中黃某張口咬住巡防隊員賴愈龍的手臂導致其手臂不同程度受傷8月25日,犯罪嫌疑人黃某因妨礙公務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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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還要撒野,一男子網上辱警被行拘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跟著小安一起來看下面這起反面教材吧近日藤縣公安局網警在進行日常網絡巡查時發現,一男子因心懷不滿,為發洩個人私憤,做起了「鍵盤俠」,利用微信朋友圈發布信息目前,該男子已被藤縣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並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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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微信群主被拘留處分!這9種消息千萬別發!
微信群已經開始立法,規範管理。任何發言都要擔負法律責任,尤其是群主,所以請群裡的夥伴們今後發微信一定要注意~1,政治敏感話題不發2,不信謠不傳謠3,所謂的內部資料不發4,涉黃、涉毒、涉爆等不發5,有關港澳臺新聞在官方網站未發布前不發6,軍事資料不發7,有關涉及國家機密文件不發8,來源不明的疑似偽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視頻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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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公然辱警被拘留5天!對不起,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經查,9月1日晚,梁某驅車途徑小華山交通崗時,因為道路擁堵時間過長,心生怨氣,認為正是交警的存在造成交通堵塞,於是在車內偷拍交警執勤的照片行政拘留五天!!!這是明山公安對辱警襲警行徑最正面、最有力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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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內辱罵群友侵犯名譽權?
網際網路的不斷發展為公眾帶來很多便利,特別是微信的出現,真正讓「天涯若比鄰」變成現實。微信聊天雖然便捷,可也不能胡言亂語。今天就和大家說一起在微信群內辱罵群友引發的糾紛案。先是用另一個手機號申請了微信小號,然後用常用帳號把小號拉進了群裡,在進群 「沉默」了幾天後,改了名字,發送了侮辱信息。隨後,她便退出該微信群,並將註冊微信號使用的手機卡抽出扔掉,自認為萬無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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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卻報了警,結果兩人都被拘留了!咋回事?
男子卻報了警,結果兩人都被拘留了!咋回事? 年前討債, 男女雙方卻雙雙在拘留所裡過年, 原因真是讓人唏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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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9.20」網絡辱警案件的情況通報
2020年9月20日晚19時許,當事人程某(男,24歲)在鳳凰山下論壇發布原始名為「川S0555警。大家看看這就是人民的好公僕 給我們」的主題帖。文章內容反映我大隊川S0555警用車輛旁一名交警在路邊隨地大小便,引發網友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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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右旗公安局查處一起家長微信群內辱罵家長案件
9月7日,巴林右旗公安局接到上級部門交辦案件:一網民在微信群內公然發布侮辱他人信息,涉國家統編教材使用違法人員。2020年9月5日, 昭某在其微信的「某班家長群」內公然發布侮辱他人信息,辱罵群內另一名學生家長,肆意挑釁,形成不良影響。巴林右旗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對昭某以尋釁滋事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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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庸·教育整頓丨村民微信群內洩私憤換來5日行政拘留
近日,水富市向家壩鎮永安村一村民因在微信群內發送辱罵和詆毀村委會、村支部書記的言論被水富市公安局依法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當天,節日活動訊息被群眾轉發到村民小組「眾親交流」微信群裡。當晚,群成員鄒某(另案處理)看到信息後,在群內發送多條肆意辱罵和詆毀的語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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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裡罵人?判了!
武某在憤怒之下於6月30日,在兩人共同的微信群中,用自己新註冊的微信小號發布了一條極其侮辱蔣某的微信信息,其內容語言低俗不堪。隨後,便退出該微信群,並將註冊微信號使用的手機卡抽出扔掉。隨後,被告武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承認了自己在微信群內侮辱蔣某的事實,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5日。後雙方因賠償問題未達成一致,蔣某以武某毀損其名譽為由向嘉祥法院起訴要求武某向其在所在群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