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網北京7月6日電(實習記者 桑宇錚)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印發了《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並就有償補課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教育部指出,近年來,有償補課問題日益突出,少數教師利用職務之便,採取「課上不講、課下講,校內不講、校外講」方式,強迫所教學生參加有償補課,敗壞師德,有償補課問題已經連續6年高居信訪首位。
有償補課與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背道而馳,是應試教育的產物,反過來加劇應試教育的不良競爭。學校為了提高升學率和知名度,利用節假日組織學生集體有償補課,加重學生課業負擔和人民群眾經濟負擔,滋生教育腐敗。有些教師為了追求名利,本末倒置,熱衷於有償補課,把在學校的本職工作當副業,將有償補課當主業,影響教育教學質量,敗壞校風校紀。極少數教師利用職務之便,採取「課上不講、課下講,校內不講、校外講」方式,強迫所教學生參加有償補課,敗壞師德。有償補課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破壞教育公平,損害教師和教育行業聲譽,社會反映強烈。
教育部高度重視有償補課治理工作,並將其列為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在深入調查研究基礎上,針對有償補課的不同主體和形式,研究制訂了《規定》。並以印發通知的形式,就貫徹落實《規定》精神提出了具體要求。
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
一、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二、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三、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四、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五、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六、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消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