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不合規的發票,是不能用來報銷的,也不能進行稅前扣除或者進項稅抵扣。除了之前我們講過多次的虛開情況,其實還有很多種情形下,發票是屬於不合規發票,不能用來報銷的。
今天,我們就重點講一下成品油發票、發票備註欄和發票蓋章需要注意的問題,平時我們遇到的比較多,容易出錯。
一、發票沒有這3個字,不能報銷!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成品油消費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號)規定,
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腦油、航空煤油、溶劑油、潤滑油、燃料油等。
所有成品油發票均須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開具。
所以,納稅人取得成品油專票、普票、電子普票,一定要檢查左上角是否有成品油3個字,沒有的話,不允許報銷。
二、備註欄不全,一律不得報銷!
有些發票是需要填寫備註欄的,比如建築服務、不動產、保險以及貨物運輸等等,我們一共總結了7大類情況,用簡單的思維導圖的形式展現給大家,希望對大家能有幫助。
這7種情況下,發票備註欄不全,不允許報銷:
在這裡需要特別提醒的是:
納稅人取得以上發票時,一定要仔細檢查備註欄是否填寫正確,否則不僅進項稅不能抵扣,還有可能面臨納稅調增的風險。
三、沒有加蓋發票專用章,不能報銷!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發票開具時,要加蓋發票專用章,也就是說,沒有發票章不允許報銷。
不過,新版的電子發票除外,因為新版的電子發票採用電子籤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具體長下面這樣的:
具體而言,發票蓋章有這麼兩種情況:紙質發票和電子發票,至於哪些需要蓋章,哪些不需要,我們做了一個簡單的圖:
通過上圖,就能清晰明了知道哪些發票必須要有發票專用章了。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發票蓋的不是發票專用章,或者蓋章模糊之類的發票,也是不能報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