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8批次
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情況通告
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在近期組織開展的2020年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中,檢出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情況
(一)貴南縣茫曲鎮君霞蔬菜店經銷的芹菜,購進日期為2020-08-30,經山東省新世紀檢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檢驗,毒死蜱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規定,毒死蜱檢出值為1.1mg/kg,標準規定芹菜中毒死蜱的限量值應≤0.05mg/kg。
(二)興海縣河卡鎮建麗小賣部經銷的豬肉,購進日期為2020-09-02,經山東省新世紀檢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檢驗,氧氟沙星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規定,氧氟沙星檢出值為9.84μg/kg,規定不得檢出。
(三)西寧市城中區劉紅水產店經銷的烏雞,購進日期為2020-09-09,經青島海潤農大檢測有限公司檢驗,氧氟沙星、甲氧苄啶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及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的規定,氧氟沙星檢出值為27.83μ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甲氧苄啶檢出值為69.7μg/kg,標準規定≤50μg/kg。
(四)西寧市城中區閆鵬飛水產批發部經銷的烏雞,購進日期為2020-09-10,經青島海潤農大檢測有限公司檢驗,甲氧苄啶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規定,甲氧苄啶檢出值為115.23μg/kg,標準規定≤50μg/kg。
(五)祥駝蔬菜瓜果綜合批發部經銷的香蕉,購進日期為2020-09-05,經中譜安信(青島)檢測科技有限公司檢驗,腈苯唑不符合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腈苯唑檢出值為0.178mg/kg,標準規定≤0.05mg/kg。
(六)互助縣奇果鮮生快捷超市經銷的標稱為青海乾寶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老麵包,規格型號:310克/包,生產日期為2020-7-29,經蘭州中檢科測試技術有限公司檢測,黴菌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麵包》的規定,黴菌檢出值為9200CFU/g,標準規定≤150 CFU/g。
(七)樂都區柒加壹火鍋經營店經銷的標稱為濟源市金鑫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檸檬味蘇打果味飲料,規格型號:350ml/瓶,生產日期為2020-06-20,經中譜安信(青島)檢測科技有限公司檢驗,菌落總數不符合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料》規定,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1×103CFU/mL,1.3×103CFU/mL,1.2×103CFU/mL,1.2×103CFU/mL,1.1×103CFU/mL,標準規定為n=5,c=2,m=100,M=10000。
(八)海東市恆超商貿有限公司經銷的標稱為青海省七裡寺天然礦泉水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七裡寺天然礦泉水,規格型號:360ml/瓶,生產日期為2019-05-08,經中譜安信(青島)檢測科技有限公司檢驗,界限指標-鍶不符合GB 8537-2008 《飲用天然礦泉水》規定,界限指標-鍶檢出值為0.167mg/L,標準規定為≥0.20mg/L(含量在0.20mg/L-0.40mg/L時,水源水水溫應在25°C以上)。
對抽檢發現的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市、州市場監管局及時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並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二、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時,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特此通告。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日
來源/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責編/亞君
監製/胡芝蓉 總監製/薛軍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立即與我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