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哲學,相信大家並不陌生。而我們今天就聊一聊道德哲學。關於道德哲學這個論題,我個人的結論是審慎而又懷疑的。我們不知道「善」是什麼,倒不是因為柏拉圖認為的原因(存在著太多的無知和障礙),而是因為不存在善」這種東西。這與約翰·奧斯丁認為不存在「實在」這種東西,是一個意思。關於「什麼是好的生活?」
這個問題,我們只有對人的欲望和目標做出一些功利主義式的假設,也許才可能更肯定一些。如果我們做出這些假設,我認為,亞里斯多德和功利主義者都會對我們很有啟發。要創造一種「什麼最有可能對幸福的一生作出貢獻」的普遍理論,是有可能的。
這一理論會表明,在幸福的一生中,追求快樂、發揮潛力、有見地的話語、對他人的承諾對事業和職業生涯的奉獻、接受社會責任和個人義務、終身尊重自然及「美德」,大概會起什麼作用。
但是我們應該明白,雖然這樣一個理論可能合乎規範(即,它可以引導我們作決定,或引導我們培養習慣),但它既不能使任何人變善,也不能使任何人快樂。蘇格拉底認為,如果人們知道什麼是善,就必然會變善,這是錯誤的。不幸的是,雖然人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也知道什麼是應該做的好事或正確的事,可做出來的卻相反。倫理學說可以成為某個論點的一部分,但哲學本身並不能創造正確的行為。
在我看來,柏拉圖和蘇格拉底在這一點上也是錯誤的。如果個人以某種方式做事的唯理由來自某一哲學理論,那麼這個人也許會發現,他常常不是以自己想要的方式在做事。即使某個人由於受非哲學原因的驅使,已經過上了有道德的生活,倫理學說也只能成為一個引導,而不能成為評價其生活的最終根源。
理論從不做道德評價,只有人才作道德評價。他還向我們表明,在現實生活中,道德問題常常由「理想的衝突」引起,而不是由「我應該做有道德的人嗎?」或「我為什麼應該做有道德的人?」這類問題引起。任何倫理學說都無法解決這些現實衝突,我們沒法希望有哪個學說能做到這一點。
道德懷疑論者說得對,我們不可能發現道德觀的基礎。在我看來,那些聲稱發現道德觀基礎的哲學家(柏拉圖、快樂論者、功利主義者、康德)認為他們已經成功地做到了這一點,是錯誤的。房子沒有根基,狀況會很差,這一點沒錯,可道德觀不是房子。正如當代許多哲學家所總結,基礎主義在知識論方面是錯誤的。因此,基礎主義看起來在道德哲學方面似乎也是錯誤的。
哲學在道德領域裡所起的不是發現道德觀基礎的作用,它的作用是「幫助我們建構一個世界,它會成為我們的世界,我們身處其中,會擁有社會生活、文化生活和私人生活」。在這種探尋中,我相信我們需要種道德多元論。我們不要覺得,這種探尋必須只由一種原則指引。相反,我們應該開發一些「道德規劃」的理論體系。康德主義的可普遍應用性原則相對於我們的人際關係來說,可能非常有用。
但相對於自然界來說,可能不但毫無用處,而且還非常危險。揭曉自然界的內在價值,也許用得到斯賓諾莎式的「深層生態學」原則。但同樣是這麼一條原則在涉及我與他人之間的關係方面,就不如女性主義倫理學提出的觀點那麼有教育意義。
人們應該在什麼時候拋棄某種道德規劃,轉而讓另一種「取而代之」,作這種決定本身並不純粹是哲學理論的功能,儘管哲思可以引導我們做出這方面的決定。所以,在這裡,哲學也像在其他地方一樣,如果我們對她的期望並不太高,她倒可以成為一個優秀的夥伴。而對於這個話題,你又有著怎樣的看法呢?歡迎大家在下方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