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清代文體分類的現代指向及其影響

2021-02-19 桐城派研究

中國古代文體系統頗為繁雜,與現當代盛行的文體四分的簡略方式截然不同。這多與古人「因文立體」、「體用不二」的文體思想有關,加上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生活等方面的諸多差異,古代文體隨使用場合的變化而體制各異則順理成章。文體種類的豐富反映了古人文體創作的活躍,同時也為文體分類帶來諸多不便。又因「古代中國人也不習慣於抽象而習慣於具象」[1]的思維特徵,致使「古代中國人的『分類』觀念與西方的、所謂近代的『分類』觀念有一些不同,他們特別注意一個現象、一個事物可以感知的表象,並以此表象作為現象與事物分類的依據」。[2]這從中國古代的文體分類即可看出。一般而言,古人的文體分類方式不過兩種:即郭英德所言之「類分」與「類叢」,亦吳承學所說之「分體」與「歸類」。從文體分類的歷史來看,「分體式」始終佔據文體分類的主要舞臺,「歸類式」則多以「配角」的身份出現。這種分類態勢正應和了中國人「慣於具象而不善抽象」思維特徵。然而,正是這個小小的「配角」卻昭示出文體分類的現代指向。

 

「現代」一詞最早出現在西方,它是一個時間概念,也是一個相對的名稱,任何時代都可以稱自己為「現代」。它與「現代主義」(modernism)密不可分。「現代主義」是一種與傳統相對立的文明方式,它有意與傳統決裂,試圖在思想和認知上突破「傳統」。「現代」這一術語其實與「現代主義」、「現代性」在含義上有一致性。從時間上說其與「古代」相對,從空間上說其與保留下來的「傳統」相對。中國文學史中所說的「現代」當指「五四」以後形成的文學時期,這一時期最大的特點是對傳統的突破。雖然1949年以後進入了新文學的建設時期,但「現代文學」中的許多特點仍然得到了保留。如文體的分類基本遵循了由西方文學「三分法」改進而來的詩歌、散文、小說、戲劇「四分法」[3]和中西都有的以記敘、議論等表達功能(或曰方式)分類的方法。這兩種分類方式在現當代文學史和理論著作中多有出現,尤其是大、中、小學語文類教材多以此分類,甚至一些古代文學史著作也兼用這兩種分類方法。以至於多數現代中國人談及文體,言必稱詩歌、散文、小說、戲劇或議論文、記敘文、說明文等,忘記了古代中國有豐富多彩的文體種類。這種情況的出現既有外因的影響,也是中國古代文體分類觀念內在因素作用的結果——即「以簡馭繁」的「歸類式」文體分類方式的出現和逐漸成熟。二者合力,形成了現當代文體分類簡略概括的特點。所謂清代文體分類的「現代指向」,即指與傳統分類有所區別,試圖對傳統有所突破,從而「指向」為後來——現代簡略概括的文體分類方式。這種「指向」看似是文體分類方式的相似——即強調「歸類」,其本質是思維方式的接近——重視抽象與歸納。清代文體分類的「現代」特徵,不僅在於小說、戲劇等通俗文體進入文體分類系統,從而與現代「四分法」在文體種類的交集上繼續擴大。更重要的是文體歸類意識反映出的重抽象與歸納的思維方式,與西方和現當代有一致性。直白一點說,就是思維模式與現代人接近。思維模式與現代人的趨近不是一蹴而就的,其如社會的現代轉型一樣漫長而複雜。這也昭示文體分類由古代走向當下、由傳統轉向現代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文體分類的「現代指向」在這個過程中逐步孕育,它是傳統分類中出現的變化。這種變化在清代突然加劇,呈現出向現代文體分類過渡的趨勢。在這個變化過程中,文體分類的「現代指向」如何一步步呈現出來,以及對現代文體分類的完成有何影響,是一個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

文體分類的「現代指向」是一個逐漸顯現的過程。從傳世的古代文體資料來看,清人文體分類的「現代指向」最為明顯。如清初儲欣《唐宋八大家類選》將八大家古文分成奏疏、論著、書狀、序記、傳志、詞章六大類,每類之下再分體;姚鼐《古文辭類纂》分文為13類60體;曾國藩《經史百家雜鈔》分文為3 門11類 84體,等等。這種分類方式與前代編纂的總集明顯不同,歸納的意識更強。這種「歸類式」的分類是建立在清人對文體及其特徵的認知之上。

實際上,清代以前人們對文體的分類已經有「歸類」意識,其孕育與顯現的過程與人們對文學認識的深化有極大關係。中國古代諸多文體自產生之日起,便由於功用的不同,其體制特點也不盡相同。創作和應用這些文體的古人對其文體特徵早有認知,如對「誥」、「誓」、「訓」、「命」、「盟」、「誄」的不同認知。但在古代早期,這種認知是模糊化的,非系統化的。直到魏晉南北朝時期,人們對文學的認識逐步深化,所以有了曹丕「四科八體」之分,陸機「文分十體」,更重要的是產生了《文章流別集》、《文選》等文學總集及文學理論名著《文心雕龍》。《文章流別集》已經亡佚,但據《隋書·經籍志》可知其文體分類意識已經很明顯。《文心雕龍》將文體分為「文」和「筆」兩類,按照前「文」後「筆」的方式排列論述各種文體。這種「文」與「筆」的區分過於寬泛,對具體文體的特徵反映稍顯簡單,故對以後文學總集的編纂影響不大。《文選》作為現存最早的兼收多種文體的總集,其文體分類方式為後來總集的編纂樹立了一種範式:

凡次文之體,各以匯聚。詩賦體既不一,又以類分。類分之中,各以時代相次。[4]

即先在第一層級上分為詩、賦、騷、七、詔、令、教、策、表等文體,然後在詩、賦等創作數量較多的文體之下,依據題材再行分類,形成文體二級分類法。這種「分體式」分類方式對後世影響甚巨,成為總集編纂中文體分類的主流,如《文苑英華》、《唐文粹》、《宋文鑑》、《文章辨體》、《文體明辨》、《文章辨體匯選》等重要總集和文體著作基本都採用這種二級分類的方式。後人的分類依據比較多樣,或以體制分類,或以題材分類,或以時代分類,或以功用分類,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各種分類也往往對文體的特點和種類認知不一,如《文選》分為39種、《文苑英華》38種、《宋文鑑》59種、《文章辨體》59種、《文體明辨》127種、《文章辨體匯選》132種。從宋到明,文體越分越多,越分越細。一些文體名異實同,但選家卻強分彼此,頗為不妥。種類愈加繁多的古代文體,在今人看來,頓生一種作文而不知從何「體」開始之感。這種繁瑣雜亂的分類說明古人多以具象思維分類,把對某種文體直觀的認知作為分類的依據,缺乏抽象思維意識,不善於歸納概括,這種思維習慣給文體分類帶來諸多麻煩。但人的思維意識也在發展變化,一般思維定勢之下偶爾也會有特例出現。如南宋真德秀《文章正宗》將文體歸為四類:「曰辭命,曰議論,曰敘事,曰詩賦。」[5]今人谷曙光、蔡德龍都認為這是一個轉變。[6]據蔡德龍考證,北宋的秦觀、吳則禮都有過類似的論述,真德秀的「四分法」就是在這種「歸類式」分類思想基礎上的具體實踐。依筆者看,真德秀的歸類標準其實並不統一:議論、敘事明顯是表達方式(或曰功能),而辭令和詩賦有回到原來依體分類的老路上來。但我們不必過於苛責古人,畢竟有此轉變實屬不易。這個轉變在當時及後來的影響主要在一些文論中,如宋濂《<曾助教文集>序》:

施之於朝廷則有詔、誥、冊、祝之文;行之師旅則有露布、符、檄之文;託之國史則有記、表、志、傳之文;他如序、記、銘、箴、贊、頌……[7]

王維楨《駁喬三石論文書》:

文章之體有二,序事、議論各不相淆,蓋人人能言矣,然此乃宋人創為之。[8]

在總集編選方面影響並不大。但如吳承學先生所說「《文選》是分體學的代表,而《文章正宗》則開創了歸類學的總集傳統」。[9]後來清代的文體分類逐漸由「分體」向「歸類」的轉變,正是在宋明時期歸類意識的基礎之上進行的,只是這個轉變過程漫長而艱辛。

 

清代的詩文總集大致可分為官方和私家編纂兩種形式。官方編纂人員繁多,如果編纂中體例的制定和執行不能保持一致,所編總集的學術價值則大打折扣。以《御選全唐詩》為例,其編纂體例就頗為混亂,缺乏文體分類意識。《御選唐宋詩醇》選李白、杜甫、白居易、韓愈、蘇軾、陸遊等唐宋六家詩歌,其編選體制是詩人系詩,按作年順序排列,詩歌也沒有分體。《御選歷代賦匯》在前人成果的基礎上,廣搜博採,按題材分類編排。每種題材之下,又按作者生卒年先後順序排列。這些總集看不出編者有什麼文體分類思想,更多是古代文獻的匯集而已。

但並非所有官編總集都如此不分體制,這種情況在更多總集中得到逐步改善。如《御選古文淵鑑》以朝代先後排序文章,漢代以前以《左傳》、《國語》、《公羊傳》、《穀梁傳》、《戰國策》等著作的先後排序,具體文章篇目繫於著作之下,看不出有分體意識。但漢代以後以作者排序,先帝王,後公卿大臣,作者下面附文章,文章一般按官方應用文在前,日常應用文在後,如詔、書、奏疏等在前,記、贊、序、跋等在後。《御選宋金元明四朝詩》也先按朝代為斷,每朝詩歌的排列是先帝制詩,後其他人詩。帝制詩一般不分體,按皇帝先後順序排列。其他人之詩一般先按四言詩、樂府歌行、五言古詩、七言古詩、五言律詩、七言律詩、五言長律、七言長律、五言絕句、七言絕句、雜體詩等詩體分體排列,每種詩體下面再依詩人生卒年先後排序。《御選唐宋文醇》收錄了唐宋時期韓愈、柳宗元、歐陽修等十家文。其分類先按生卒年排列作家,然後在作家名下按體排列文章。文章的分體順序大致是賦、雜著、書、啟、序、策問、論、記、議、疏、上書、劄子、碑、祭文、墓志銘、狀、表。《皇清文穎》總體上先分為詩、文兩類,一般文在前,詩在後。只不過皇帝的特殊身份,讓文體分類有些尷尬。編纂者必須先按康熙、雍正、乾隆三位皇帝順序排列,皇帝名下系文與詩。文一般按論、說、解、序、記、碑文、雜著、連珠、頌、贊、箴、銘、賦等順序排列;詩則按樂府、四言古詩、五言古詩、七言古詩、五言律詩、七言律詩、五言排律、五言絕句、六言絕句、七言絕句排列。其他人的作品則是先分為詩、文兩類,兩類之下再分體,分體順序與皇帝的文、詩之下的分體大致相同。然後各體之下系以作者具體之文和詩,按作者生卒年排序。《御選歷代詩餘》則將詞體按詞調字數多寡排列,不用小令、中調、長調之稱,始十四字,終二百四十字。每一調下按照詞人生卒年的先後順序排列。詩餘調名有一體而分數名者,有詞人自撰新名者,有同一調名而體有不同者,各註明於下,使詞體的體制特徵更加突出。相較於《全唐詩》,《全唐文》的編纂則相對嚴謹些。《全唐文》先按作者身份排序,其編次為首諸帝,次后妃,次宗室諸王,次公主;五代亦依此序次,十國主附五代後;然後才是臣工、釋道、閨秀。至宦官四裔,各文無可類從,附編卷末。相關文章繫於作者之下,一般文體的排列順序是賦、頌、教、令、制、詔、敕、誥、狀、書、表、疏、啟……等等。

綜上可知,清代官方編纂的總集的文體分類多不夠嚴謹,分級時有文體與作者混雜的情況。尤其是《全唐詩》、《御選唐宋詩醇》,幾乎沒有分體意識。但總的來說,大多數官編總集基本採取了「分體式」的二級分類法,或先分體後系作者,或先列作者後系文體,或二者兼之。雖然皇帝的身份特殊,往往要單獨列於總集的最前,使本來分類標準相對統一的總集變得有些凌亂,但這還是一種特殊的二級分類方式。官編總集受政治和編纂者自身學術修養等因素的影響,其文體分類的學術價值普遍不高。這種分類方式沒有突破傳統的「《文選》式」總集的分類方式,借鑑意義不大。

像這樣採取「分體式」的二級分類方式在清代基本佔主流,很多私家編纂總集也採取了這種分類方式。如黃宗羲編《明文海》《明文授讀》、薛熙編《明文在》、莊仲方輯《南宋文苑》《金文雅》、彭元瑞編《宋四六選》、王仁俊輯《遼文萃》、董兆熊編《南宋文錄》、張金吾編《金文最》、王昶編《湖海文傳》、陸耀輯《切問齋文鈔》、汪份編《唐宋八大家分體初集》、刁包編《斯文正統》、孫星衍編《續古文苑》、王崇炳輯《金華文略》、羅汝懷編《湖南文徵》、袁文揆與張登瀛輯《滇南文略》、蔡士英編《滕王閣全集》、袁鈞《四明文徵》等等。私家編纂總集多出自一人之手,編纂體例往往能貫穿始終,很少出現官編總集中帝王特殊身份對體例一致性的破壞。另據筆者統計,《清史稿·藝文志》及《補編》所收錄的有文體分類意識的清代總集超過160種,其中大多數總集按照「分體式」方式分類,一般都採用二級分類;而引人矚目的「歸類式」文章總集也就10來種,在清代有文體分類意識總集中的佔比實在太小。

清代文體論著中「分體式」與「歸類式」的文體分類與上述總集中的分類情況基本一致。大多數文體論著在對具體文體的來源、名稱及體制進行考證時,基本都是分體論述,較少對每種文體依據其文體特徵進行歸類,缺乏文體系統的清整。文體愈分愈細,動輒上百種,甚至近200種,[10]給人一種天女散花般的紛亂之感。與此同時,清人也試圖在紛亂的文體中找出一條提綱挈領的線索,這種努力在一些總集的編纂和文體論著的撰寫中有所顯現。

 三 刪定《管》《荀》與「義」的鑑

由上文分析可知,採用「分體式」二級分類方式編纂的總集和撰寫的文體論著,在清代文體分類實踐中始終佔據主流。但這種分類方式,很難提綱挈領,使整個文體系統有條而不紊;也很難讓人高屋建瓴,對中國古代文體特徵及其系統有一個清晰的認知。這種分類方式下的中國古代文體,有樹木,無森林。即使能看見森林的輪廓,森林中多種植被的生態體系卻不明了。換言之,「分體式」的文體分類方法,只見具體文體的個體,難覓中國古代文體的體系和秩序。文體之間缺少比較和聯繫,文體特徵的認知也是難以周全的。這些學理上的不周延造成的認知缺陷,既不利於具體文體的創作,也不利於文學的發展。對「分體式」分類編纂總集存在的缺陷,清人的認知較前人更加明確。尤其是清代部分私家編纂的總集往往能跳出這種「分體式」的二級分類模式,對總集的分類方式做出改變。如清初儲欣(1631—1706)編《唐宋八大家類選》將八大家古文分成奏疏、論著、書狀、序記、傳志、詞章六大類,每類之下再分體,如奏疏類有書、疏、劄子、狀、表、四六表等6體;論著類有原、論、議、辯、解、說、題、策等8體;書狀類有狀、啟、書等3體;序記類有序、記、引等3體;傳志類有傳、碑、志、銘、墓表等5體;詞章類有箴、銘、哀辭、祭文、賦等5體,共計30體。這種分類,明顯與前文所舉官、私編纂總集不同。大部分官、私編纂總集只作分體,沒有歸類意識或歸類意識不足。[11]儲欣《唐宋八大家類選》既有分體,更能將「體」歸類,即今人何詩海所說之「歸類與析類的結合」。這似乎讓我們看到了南宋真德秀《文章正宗》「四分法」的影子。在文體論著方面,與儲欣桴鼓相應的是王之績(1663前—1703後)的《鐵立文起》。王之績在建構《鐵立文起》的框架時,基本也採用了「歸類+分級」的方式,以便全書脈絡清晰,有條不紊。王之績先分文為「經世」、「非經世」兩類;「經世」之下再分「王言」、「臣語」、「國事」、「後場」四類,「非經世」下分「敘事」「議論」「雜文」「後世」「四六」「韻文」六類;然後第三層級則直接在十種文類下附以具體文體,如「敘事」下有序、後序、引、題辭、述、傳、紀、表、志、記等12種文體,「議論」下有議、辨、說、解、釋、戒、規、訓、考、駁、評、原、喻等14種文體……「王言」下有命、諭告、詔、璽書、制、誥、敕、敕膀、批答、御札、赦文、德音文、鐵券文、國書、誓、令、冊等17種文體……總計10類103種。儲、王二人大約生活於同一時期,《唐宋八大家類選》與《鐵立文起》成書時間也非常接近,前者成書於1699年,後者刊刻於1703年。但從現存資料看不出二人有任何交集,很難說誰影響了誰,而且《唐宋八大家類選》的刊刻要到雍正元年(1723年)。所以在文體分類方面的相似,我們也只能歸結於觀念相近。

這種歸類意味著清初學人對文體的觀念不僅有具象思維意識,而且明顯有抽象和歸納的意識。抽象、歸納出文體的深層或本質特徵,依據相似性把它們歸為一類,以便建立一個層級分明、秩序井然的文體系統。這樣的意識和努力在清代中後期常有人起而響應。如姚鼐《古文辭類纂》、梅曾亮《古文詞略》、李兆洛《駢體文鈔》、曾國藩《經史百家雜鈔》、黎庶昌《續古文辭類纂》、王先謙《續古文辭類纂》等私家編纂的文章總集和吳曾祺《文體芻言》、來裕恂《漢文典》、劉師培《論文雜記》等文體論著採取了這種分類方式。現列部分總集與文體著作的分類情況如下:

以上所舉總集和著作的文體分類不管是兩個層級,還是三個層級,甚或四個層級,其基本的分類思想是「歸類」——以便「提綱挈領,以簡馭繁」。何詩海認為清代的文體分類是趨繁與趨簡併行,這基本概括了清代文章總集的文體分類特徵。但大多數總集和文體論著還是採用傳統的分體模式,這從兩種分類方式編纂總集的數量之比即可明顯看出。總的來說,趨繁仍是主流,且對趨簡的分類方式仍有壓倒性優勢。但這種趨簡的「歸類式」分類方式昭示出人們對文體的不同認知,這種認知的差異才是清代文體分類的價值所在。其實這種差異發軔的遠源在宋代,如前文所言北宋秦觀、吳則禮關於議論、敘事之文的言論,南宋真德秀《文章正宗》的「四分法」。這種歸類意識在元明兩代的總集編纂和詩文論中幾近湮滅,只有宋濂、王維楨等人的隻言片語,而且影響甚微,所幸文體歸類思想的火種並未完全熄滅。隨著人們對文體特徵認知的逐步加深(這從元明時期出現不少「假文以辨體」的總集即可看出),「分體式」分類方式造成文體系統紛繁凌亂的弊端勢必引起後來有志於文者的不滿,改變隨之而來。對文體進行歸類,形成一個層級分明的文體系統,便是改變的方式。不同於往代,這種改變意圖在清代更加突出與持久,雖未佔據主流,但卻是歷久不衰,時時有人起而繼之。如前期的儲欣、王之績,中期的姚鼐、李兆洛、梅曾亮等,晚期曾國藩、黎庶昌、來裕恂等。

除此之外,清末王葆心等人「踵其事而增華」,使文體分類向現代的方向繼續推進,其《古文辭通義》在評論前人的文體分類時,便有如下論述:

告語門者,述情之匯;記載門者,記事之匯;著述門者,說理之匯也。[12]

王氏所言與現代的以表達方式進行文體分類的方法已非常接近。更難能可貴的是,王葆心《古文辭通義》對真德秀、儲欣、姚鼐、曾國藩等人以簡馭繁的分類方式大加讚賞,並從文體分類發展史的角度分析,認為並非姚鼐、曾國藩等人比前人高明,只是文體分類的發展趨勢到了這裡,姚、曾等人順勢而為而已。如其所言:

友人李偉曰:「從前文章只如散錢,至《昭明文選》分三十九類,始合為十。姚氏《古文類纂》分十三類,始合十成百。曾文正《經史百家雜鈔》分三門十一類,始貫百成千。然綱舉而目未盡張,虛肭短絀,實不満千。姚氏前儲氏《八大家類選》分六門三十類,其奏疏書狀即曾之告語門,其序記傳志即曾之記載門。論著詞章即曾之著述門,已几几乎合百成千矣。惟其所選僅及八家,未足網羅百代。宋真氏《文章正宗》擘分四類而子目不具,則又有千而無百。世無文正,生其後者雖欲以宏綱巨目籠蓋往籍,何可得乎?今合真、儲、姚、曾四家門目為目次異同比較表,以足満貫一千之數。其三門十五類,本曾氏序目而少增變之,間採姚氏之說以歸完備,非後人果勝前人也。勢積而備,理固然矣。」李君之言如此,吾更區分其十五類所屬各體附列下方。[13]

「非後人果勝前人也。勢積而備,理固然矣」,這句話振聾發聵,以歷史的眼光道明中國古代文體分類逐代嬗遞的趨勢及特點。後來現當代文體分類的簡化,就是順著清代文體分類這股趨勢逐步得以完成,王氏之言實有先見之明。

綜上可知,清代的文體分類基本是沿著兩個方向發展:一是《文選》的「分體式」——趨繁,一是發軔於真德秀《文章正宗》,發展於儲欣、王之績、姚鼐,完成於曾國藩《經史百家雜鈔》、來裕恂《漢文典》的「歸類式」——趨簡。這兩種文體分類方式體現的是兩種思維模式:《文選》是典型的中國式具象思維模式,《文章正宗》、《經史百家雜鈔》、《漢文典》則是非中國典型的抽象思維模式(或曰歸納式思維方式)。「分體式」使文體種類顯得繁雜,「歸類式」則顯得層級明顯、簡要得當。清代文體分類雖然存在著趨繁與趨簡的雙重特點,但總的來說,分體式的分類方式更為盛行。官方編纂總集雖然有時體例混亂,但大多還是貫徹了「分體」的分類思想。私家編纂總集兩者皆有,「分體」思想長期佔據主導地位。「歸類式」雖整體上不如「分體式」盛行,但後世影響卻遠遠超過「分體式」。尤其是其三級、四級分類以簡馭繁的特點,順應了古人試圖建立系統的文體秩序的趨勢;小說、戲曲進入文體分類系統,呼應了文體古今演變的趨向。這些使清代文體分類呈現出明顯的「現代指向」。

 三 刪定《管》《荀》與「義」的鑑

前文講到,古代文體分類呈現出的現代指向在清代突然加劇,這當與清人對文體和文學的認知有關。這種認知的變化其根在學風。我們仔細清理一下古代文體學的發展,從宋到清,人們的文體意識在逐步加深。由宋代詩詞之辨,到明代的「假文以辨體」及清代大量的文體考證,人們對文體的關注點擴大到整個文體系統。一般而言,「辨體」是文體學的基點與核心,因「辨」而「體」明,「體」明則有利於建構秩序井然的文體系統。但「辨體」方式的不同,則對文體的認知也會有所差異。如明人的「假文以辨體」則能通過具體文體作品直觀地分辨文體外在體制特點的不同,但對諸種文體的源流變化、功能作用、語體風貌卻是很難彰顯,文體內在的特質很難把握,而對文體進行追根溯源式的考證則能彌補這些不足。由此結合清代盛行的考證學風,文體分類的現代指向在清代呈現的愈加明顯就不難理解了。

明末清初,以儒學為中心的中國思想界發生了巨大變化,即由「尊德性」的層次轉向「道問學」的層次。這一轉變被餘英時稱為「儒家智識主義」的興起,或者說是明代儒學「反智識主義」發展到高峰時開始向「智識主義」的轉變。[14]這種學術思想的轉變促成了清代考證學的發展,使清代學術逐漸擺脫明代空疏學風的影響,由虛入實。考證之學在清代興盛,波及各個學科,文體學亦不例外。清代文體考證的突出,堪與六朝文體學的整體建構、明代的辨體批評鼎足而立。[15]文體考證的範式在六朝時期已經確立,即劉勰主張的「原始以表末,釋名以彰義,選文以定篇,敷理以舉統」。清人的文體考證工作基本沿著這個思路而來,勤奮的考據和相對嚴謹的考證態度,使各種文體的特徵愈辨愈明,文體特徵的明了為文體的歸類提供了堅實的學術基礎。前文所舉的儲欣、王之績、姚鼐、梅曾亮、王先謙、黎庶昌、來裕恂等人無不在考據註疏方面下過不少功夫。

學術風氣對文體分類轉變的作用是間接的,屬於「外緣影響」。與之相應,從文體學發展「內在理路」上說,文體的創作與應用才是促進文體分類發生變化的根本動因。如儲欣編纂的《唐宋八大家類選》便是供後輩學習文章寫作的範本,其門人吳振乾為《唐宋八大家類選》作序便言:

在陸先生別八家之類而分之,複比八家之類而合之。其分之者,使人由不類中以求其類,而悟行文之體之所以同;其合之者,並使人由類中以思其不類,而見古人之文之所以異。是則先生之志也……先生啟迪後學,開示來茲,尤在《類選》一書哉。[16]

其在為儲欣《七種古文選》所作之《西漢文選例言》中更加明確地說:

先生晚年課孫, 自《左》《國》《史》《漢》,下逮唐宋諸家,各有約選定本,而《八家類選》 一書,尤便揣摩。[17]

《唐宋八大家類選》一書作為儲欣指導孫輩讀書的家塾讀本,辨明文體並進行歸類自然有利於初學者掌握各種文體的創作要點,這也是其成書後比較流行的原因。

與儲欣編書指導孫輩不同,姚鼐編纂《古文辭類纂》意圖對天下習文者有所影響,如其《<古文辭類纂>序》所言:

夫文無所謂古今也,惟其當而已。得其當,則六經至於今日,其為道也一。知其所以當,則於古雖遠,而於今取法,如衣食之不可釋;不知其所以當,而敝棄於時,則存一家之言,以資來者,容有俟焉。於是以所聞習者,編次論說為《古文辭類纂》。其類十三,曰:論辨類、序跋類、奏議類、書說類、贈序類、詔令類、傳狀類、碑誌類、雜記類、箴銘類、頌讚類、辭賦類、哀祭類。一類內而為用不同者,別之為上下編雲。[18]

姚鼐編纂《古文辭類纂》的目的,是不滿當時的文章選本而要與之爭強,通過選本宣示自己的古文主張。他以「為用」作為標準使文章的分類得以簡化,[19]避免了交叉重複,突顯了文體不同的表現方式,方便初學者學習。於是,《古文辭類纂》在寫作實踐中具有了傳授價值和教材的屬性。各類文體特色明晰,方便初學者快速掌握不同文體寫作的奧妙,寫出優秀的文章。桐城文派的形成與迅速壯大,當與《古文辭類纂》關係甚深。

曾國藩作為「桐城派」在晚清時期的代表人物,其編纂《經史百家雜鈔》的意圖是補姚鼐《古文辭類纂》之不足:

姚姬傳氏之纂《古文辭》,分為十三類。餘稍更易為十一類:曰論著,曰詞賦,曰序跋,曰詔令,曰奏議,曰書牘,曰哀祭,曰傳志,曰雜記,九者餘與姚氏同焉者也。曰贈序,姚氏所有,而餘無焉者也。曰敘記,曰典志,餘所有,而姚氏無焉者也。曰頌讚,曰箴銘,姚氏所有,餘以附入詞賦之下編。曰碑誌,姚氏所有,餘以附入傳志之下編。論次微有異同,大體不甚相遠,後之君子,以參觀焉。村塾古文有選《左傳》者,識者或譏之。近世一二知文之士,纂錄古文,不復上及六經,以雲尊經也。然溯古文所以立名之始,乃由屏棄六朝駢儷之文,而返之於三代兩漢。今舍經而降以相求,是猶言孝者,敬其父祖而忘其高曾。言忠者曰:「我家臣耳,焉敢知國?」將可乎哉?餘鈔纂此編,每類必以六經冠其端。涓涓之水,以海為歸,無所於讓也。姚姬傳氏撰次古文,不載史傳。其說以為「史多,不可勝錄也」。然吾觀其奏議類中,錄《漢書》至三十八首,詔令類中,錄《漢書》三十四首,果能屏諸史而不錄乎?餘今所論次,採輯史傳稍多。命之曰《經史百家雜鈔》雲。[20]

曾國藩補選「六經」與「史傳」之文,彰明文章之源,強調文章的經世作用。希望後學能學文以知源、學文以致用。為了方便後學揣摩研習文章,他又將《經史百家雜鈔》縮編為《經史百家簡編》:

因思餘所編《經史百家雜鈔》,編成後,有文八百篇上下,未免太多,不足備簡練揣摩之用。宜另鈔小冊,選文五十首鈔之,朝夕諷誦,庶為守約之道。夜,將目錄開出,每類選「經」一篇,「史」及百家文三篇,凡十二類,共四十八篇。[21]

最初曾國藩簡編《經史百家雜鈔》是為了其九弟曾國荃:「鹹豐十年,餘選經史百家之文,都為一集。又擇其尤者四十八首,錄為簡本,以詒餘弟沅甫。」[22]曾國藩希望《簡編》有助這位領兵之將因忙於戰事而耽誤的文章之業,那些喜愛文章卻忙於俗務而無暇顧及的人也能從《簡編》獲益良多。後來王先謙、黎庶昌相繼編纂《續古文辭類纂》與姚鼐、曾國藩沾溉後學的目的不無二致。兩書收錄文章多以清人為主,作品多出自「桐城派」、「湘鄉派」、「陽湖派」作家之手。但兩書的編纂宗旨卻有不同,王氏編纂體例仿姚鼐;黎氏則繼承其師《經史百家雜鈔》,在選文領域和纂編體例等方面,匡補姚書之不足。另外,吳曾祺的文體專著《文體芻言》分文章為十三類,與姚鼐《古文辭類纂》毫無二致,並明言此書是為教人「作文之法」而撰。

清末,來裕恂編寫《漢文典》,其教材屬性愈加明顯。來氏之孫來新夏為《<漢文典>注釋》出版時所作《說明》便是最好的明證:

《漢文典》書序記撰書緣起:內則以《馬氏文通》「文規未備, 不合教科」,外則以日人諸作「類皆以日文之品詞強一漢文」,「乃返而求之於《爾雅》,於《說文》、《廣韻》之書,於言文體、文法及選文、論文之書」,「以泰東西各國文典之書,詳舉中國四千年來之文字,疆而正之,縷而晰之,示國民以程途」。[23]

與儲欣、姚鼐、曾國藩等人不同,來裕恂編寫《漢文典》明確提出要「合教科」,其所期待的受眾對象不再局限於兒孫、學生、親戚和後學,而是全體國民,這與其長年從事文科教育工作有關。文章寫作的下移有利於文化的普及,亦有利於開啟民智。文化的普及、民智的開啟,反過來又加深人們對文體的認知。

清人學風紮實,關於文體源流、特徵的考證超過前人,加上清代各種文體創作的興盛,

人們對文體特徵認識理應超過前代,這從其文體分類的變化已經顯出端倪。但更讓人嘆服的是,曾國藩、來裕恂等人試圖通過「歸類+分級」的方式建立一個層級分明、容易掌握的文體譜系。我們知道,人類文明之所以遠高於其他生物,一個根本區別是人類有自己創立的社會制度。制度的存在使每一個人或階層在社會中處於相應的位置,從而促使社會的穩定與發展。不同文明的先進與否,往往取決於制度的合理性。從清初的儲欣、王之績到中期的姚鼐,再到晚期的曾國藩與清末民初的來裕恂,他們不遺餘力地清整繁複的古代文體系統,試圖在紛亂的文體中建立一種制度,使文體的譜系愈加完善。這些努力處處逗露出向現當代文體系統轉型的趨向。

 三 刪定《管》《荀》與「義」的鑑

我們說清代文體分類有「現代指向」,並不意味著就是現代式的文體分類。它只是處於古人對文體及文體分類認知的新階段,這個階段是古典和現代的連接點。也可說是古代文體分類的末端、現代文體分類的前哨。

 「連接點」的特性是其能同時適應兩種事物,也就意味種這兩種事物有共通於「連接點」的共性,或者說是相似性。所以清代文體分類的「現代指向」應是指其與後來的現當代文體分類方式有一定的相似性。即通過文體歸類以便「提綱挈領,以簡馭繁」,從而建立一個層級分明、秩序井然的文體譜系。

雖然有明確的方向,但清人畢竟染古已久,其分類仍然擺脫不了古代文體分類的影響,在分類標準上不能一以貫之。如儲欣編《唐宋八大家類選》將八大家古文分成奏疏、論著、書狀、序記、傳志、詞章六大類,前五類基本上是依據用途分類。第六類「詞章」,從類名上看不出其與前五類有共同性,其所收文體也不全是應用之文。姚鼐《古文辭類纂》中「雜記」一類也與其他十二類以文體名稱作類名有所不同。這皆反映出清代前中期文體歸類標準不統一。清代後期通過減少文體歸類的一級門類,增加分類層級,使分類的概括性愈來愈強。曾國藩《經史百家雜鈔》分文體為三門:著述門、告語門、記載門,前人謂此以文體的功能特徵分類,即「著述門主要為議論、抒情文體,告語門為官、私應用文書,記載門為史傳類敘事文體。」[24]這種分類看似標準統一,可細究發現,著述、記載二門實際是表達功能的分類,告語門則是以文章的用途及應用者的身份分類的,分類的標準還是不夠統一。來裕恂《漢文典》分文為敘記篇、議論篇、辭令篇三類,敘記、議論是表達功能的分類,辭令篇並列為三,明顯不是同一個標準下的分類。後來,劉師培分「文」為「詩賦以外之韻文」、「分析理議事之文」、「據事直書之文」三類,亦是如此。這種文體分類標準的不統一,是古代文體種類繁多以及功用交叉造成的。

以表達功能對文體進行歸類的方式,不是中國一家所有。在西方以及近鄰日本,都有對清代文體歸類的呼應。《古文辭通義》中有一段記載:

今人《法蘭西文學說例》謂法蘭西之散文分五種,其中有三種:曰記事,即表中之記載門所屬也;曰辯論,即表中著述門所屬也;曰書牘,即表中告語門所屬也。日本人曾合選記事、論說文為《文範》,其分類有三門中之二門。其《國民作文軌範》一書於記事、論說外增祝賀弔祭文,又有告語門之意,體尤全備矣。此中外文家之同軌者。[25]

這就是所謂的「東海西海,心理攸同」[26]。王葆心從中西對比中,揭示了未來中國文體以表達功能分類的內外驅動因素。

現當代的文體分類一般分為散文、詩歌、戲劇、小說四類,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四分法」。

這種分法看似在西方文體「三分」的基礎上增益而成,實際上是中國古代文體分類中歸類意識的自覺。只不過這種自覺在文體分類發展的十字路口,恰巧遇上有同樣意識的西方文體「三分法」,兩者相向而行便有了後來的「四分法」。歸類意識的注入,使「散文」可將所有非「駢體」的文章統攝;「詩歌」可將古代的四言、五言、六言、七言、雜言各種體式的詩歌囊括殆盡,甚至連與「詩」在外在形式上有相似性的「詞」都可包含在內;戲劇可以包含院本、雜劇、傳奇等各種中國古代傳統戲曲形式;小說亦是如此。再看現在教材裡耳熟能詳的記敘文、議論文、說明文,不是恰與曾國藩、來裕恂等人的「著述門」、「記載門」、「敘記篇」、「議論篇」等非常相似嗎?這種相似絕不是後人的創造發明,而是前人留下的印記,我們踐履而已。與其說西方文體分類方式影響了我們,不如說是近現代學人在繼承古人文體「歸類」思想後,對西方文體分類思想的主動接納,這種接納實際是「心理攸同」的自然結果。

通過分析可知,以上中西兩種文體分類方式的核心思想是「歸類」,即抽象出文體的重要特徵,然後進行歸類。從嚴格意義上說,這樣歸類而形成的不是某種單一的具體文體,而是包容性很強的一種文類。諸多文體特徵的共性包含在這些「類」裡面,文類成了多種文體的交集。

其實,中國古人早有過文體歸類的意識,但「因文立體」的文體創作思想容易衍生出多種體制縱橫交錯的文體,歸類便是一個十分棘手的事情,以上諸人的文體分類標準不一便可看出其中端倪。加上古代中國人習慣具象思維,「歸類式」的文體分類方式很難突破思維定勢的束縛。這些導致總集中的文體琳琅滿目,愈加豐富。在具體的文體創作中,豐富繁雜的諸多文體往往使學習者「亂花漸欲迷人眼」,產生一種無從下手之感。這給初學和教授文章寫作的人帶來極大不便,也為文體分類方式埋下了求變的因子。清代出現的很多傳授後進文章寫作和觀念的總集、專著,分類簡略概括多與此相關。如前文所舉《唐宋八大家類選》、《古文辭類纂》、《經史百家雜鈔》、《文體芻言》、《漢文典》、《古文辭通義》(初名《高等文學講義》),這些文章總集和文體論著或多或少都有教材和講義的性質。

文體分類簡化,便於後人學習掌握。這就像中國古代政權的行政層級:皇帝之下分三省六部掌握中央行政大權,下面再分州郡,州郡下面分縣,縣下有鄉裡等等。這樣從下到上,同一級別的行政單元逐級減少,最後統一到皇帝一人手裡,國事「若網在綱,有條而不紊」。

如古人逐步建立社會制度一樣,以曾國藩、來裕恂等人為代表的清代學人,也試圖通過自己對文體的認知,建構一個相對完善的文體譜系,以便後人能快速掌握利用這些文體。

清人在文體分類方式上的創製和實踐,為現當代文體分類指引了方向。然而,中國古代生成的文體過多,簡便的文體歸類容易掩蓋文體之間的細微差異,無法全面反映中國古代文體的豐富性與具體可感性。如「散文」不能完全體現「書」、「說」、「序」等文體的體制和風格特徵;「詩歌」這一文類也很看出律詩與古詩的區別;議論文可是散文,也可以用駢體;「敘事」可以用「記」,也可用「傳」;「五言古詩」能抒情,「七言律詩」亦可。倒不是說這種分類方式混淆了文體,但過於重「類」而輕「體」,文體的體制特點反倒被遮蔽甚至消弭。現代一般人要寫一篇祭文或者墓志銘,恐怕無從下手。即便古典文學愛好者,怕也得翻閱一下古代的經典文章選集,才不至於在篇制上乖離古人太遠。不過,我們也不用苛求今人熟習古代各種文體,更不用試圖改回到古人文體分類的軌轍上來。畢竟現代與古代的差異,使我們的世界很少產生古代那樣的文體。今人不再需要創製古代的多數文體,強將回溯古代,只能是邯鄲學步,貽笑大方。但對古典文學研究者來說,我們必須穿過現當代文體分類帶來的「幕障」,清醒認知中國古代文體的多樣化和特殊性,不至於使中華傳統文化中的瑰寶淹沒在現代文明華麗的外衣之下。

因此,我們應該辯證地看待清代文體分類的現代指向及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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