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萍鄉頭條客戶端訊 記者陳成報導:2月27日,中國江西網記者獲悉,萍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萍鄉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兩險合併實施遵循「保留險種、保障待遇、統一管理、降低成本」的總體思路,兩險合併實施後,實現參保同步登記、基金合併運行,徵繳管理一致、監督管理統一、經辦服務一體化。
用人單位繳費率為兩險繳費比例之和
據了解,「兩險合併實施」參保登記對象為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在職職工;本市行政區域內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兩險合併實施後,用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時,同步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在兩險合併實施後首次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的,需分別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參保登記。
兩險合併實施後,生育保險費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統一徵繳。合併後,按照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新的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即單位部分為7%(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6%+生育保險繳費比例1%),在職職工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費率仍為2%,在職職工個人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等人員自願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由個人按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合併費率繳費,繳費比例為9%。困難企業在職職工的繳費比例由3%調整為4%,市屬困難企業由市財政資助繳納,縣區屬困難企業由縣區財政資助繳納。
此外,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失業保險基金統一支付,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8%的比例統一代繳;生育保險費由個人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1%繳納,或由個人帳戶代扣代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的劃入基數和劃入比例按現行政策執行。
合併實施前,參保單位或個人欠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或生育保險費的,按有關補繳規定執行,補繳後視同連續繳費。合併實施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參保繳費年限分別合併計算。
5類項目不納入生育醫療費用範圍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江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記者了解到,生育醫療費用包括因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含從懷孕至分娩住院期間所需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等費用以及生育出院後3個月內因生育引起的疾病的醫療費,以及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情況檢查、實施避孕節育手術以及符合生育政策實施復通手術所需的醫療費用。
參保女職工及參保男職工未就業配偶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住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執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起付標準、報銷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等有關規定;門診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限額內據實結算納入統籌基金支付,以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的完整醫療過程為一個周期,一個周期內最高支付限額為700元,超過限額的部分由個人自付。經統籌基金報銷後,個人自付部分,可以使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支付。
人工授精、試管嬰兒等輔助生育項目;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礙的治療項目;按規定免費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各種科研性、臨床驗證性的生育醫療項目;因生育醫療事故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統籌基金生育醫療費用報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