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評價報告綜述(文字部分)
一、單位概況
(一)單位基本情況
嶽陽市停車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停車辦)是嶽陽市城市管理與綜合執法局下屬全額財政撥款二級機構,事業單位編制。在職全額編制人數19人,實際人數17人。內設綜合股、財務股、停車管理股、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管理股四個職能股室。
市停車辦主要職能有: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建設社會停車場、城建公益項目及城市交通慢行系統的法律法規及建議;根據市委、市政府授權,負責中心城區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的規劃、建設、宣傳、運營監管及相關協調工作;負責對縣市建設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的業務指導;負責受理對公共自行車建設和運營管理的建議、投訴、舉報等有關工作;負責依法對城區內人行道上的停車進行規範化管理,對亂停亂靠車輛和擅自劃定停車泊位的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負責對經營性單位或個人需佔用城市人行道停放車輛的,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其他用途車輛除外);負責對社會停車場(含地下停車場)的收費和停車管理實行行政審批和業務指導,對擅自變更停車用途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負責對公益性社會停車場的設立進行規劃和報建;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城管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整體支出規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內容、涉及範圍等
2018年度實際支出1228.3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4.93萬元,項目支出1033.31萬元。
基本支出主要列支人員工資福利和公用工作經費。項目支出主要列支公共直行車租賃系統運營管理費、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管理辦工作經費及站點網絡流量費、設施設備維護費、協管員經費、執法執勤經費、執法巡邏車(含拖車)補助、辦案費、非稅收入執收成本等。
二、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管理及使用情況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度基本支出194.93萬元,其中人員支出165.98萬元,公用支出28.95萬元。
本年度公務接待費支出0.54萬元,超預算0.0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8.87萬元,控制在預算金額9萬元之內。
(二)專項支出
1、專項資金安排落實、總投入等情況分析
2018年項目資金預算1131.5萬元,其中辦案費與非稅收入執收成本21.5萬元列入基本支出核算。
2、專項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分析
項目支出1033.31萬元中,其中本年度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運營管理費支付865.71萬元(未包含支付上年度運營管理費20.29萬元),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管理辦工作經費、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站點網絡流量費等6個其他列入項目核算的專項支出167.60萬元。
嚴格控制各專項支出規模,未出現超預算開支的情況。
3、專項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了《預算業務管理制度》,從預算管理職責,預算編制,預算審批與分解下達流程,預算的執行、控制與調整,決算與績效評價等方面對專項資金進行管理,做到專項資金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
三、部門(單位)專項組織實施情況
(一)專項組織情況分析
本單位主要專項是公共自行車運營管理項目和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網絡流量費支出項目。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由嶽陽市洞庭公用事業發展有限公司負責日常運營管理,履行了政府採購和招投標程序,續籤了2018年度運營管理合同。與中國電信嶽陽分公司籤訂了傳輸線路租賃協議,履行了採購招投標程序。
(二)專項管理情況分析
單位制訂了《政府採購業務管理制度》和《建設項目管理制度》,按程序對項目進行管理。加強項目監管和考評。按照「每周一小檢,每月一大檢」的考評方式,每月對項目運行情況進行考評,對存在的問題督促限時整改。2018年對二期故障問題鎖止器進行全面替換,更新了1萬套具有防曬防水功能的二維碼掃碼貼紙,維修更換尾燈1000套,並針對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運營管理項目開展市民滿意度調查,不斷強化本單位職能部門和運營管理商服務意識。
四、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情況
(一)完成停車立法和停車收費試點準備工作
經10餘次修改後,我辦完成了《嶽陽市機動車停車條例》的制定工作,並最終通過了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查,定於201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給條例施行創造良好外部環境,我辦開展了一系列的宣傳活動,推動全社會知曉條例內容、遵守條例規定,促進我市停車管理更上臺階。
2018年我辦還擬定了《嶽陽市主城區道路停車收費管理實施方案》,擬定於2019年1月啟動停車收費試點工作。為了配合停車收費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我辦對市主城區主幹道停車場進行了摸底排查,統計出封閉式對外開放停車場175個,36074個停車位。
(二)有效整治了停車秩序
我辦加強日常管理,嚴格落實網格化管理,將中心城區劃分責任區域,專人負責抄牌糾章;強化督查考評,實行工作業績目標量化;嚴格管理,限時整改城管信息平臺派單任務,全年完成12319、12345熱線案件投訴回復近1000起,完成數字城管信息近2萬條。拓展樓區、經開區、南湖新區執法範圍,全年共抄錄違停車輛3.5萬多臺,張貼溫馨提示5萬張,完成提案、建議23份。積極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在雲夢路、德勝路、步行街等路段,對擅自設置的禁停牌、車位鎖、隔離樁予以清除,共清理90餘件。開展殭屍車整治,共拖離殭屍車輛40餘臺。對城區5條主幹道的人行道停車設施進行改造,新施劃停車泊位849個。
(三)新建停車設施場地
我辦選定了原三鑫駕校、義烏小商品市場、原國土局、廟前街、經開區稅務局5處閒置土地作為臨時停車場改造用地,增加500個停車泊位。協調城投督促落實建設公共停車場建設任務,建設完成王家河大咀堤生態智能停車場和鯉魚咀停車場;完成東站廣場停車場改造工程。
(四)公共自行車運營服務功能日趨完善
我辦積極倡導「低碳出行、綠色環保」的理念,不斷完善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建設,增強公共自行車服務功能。全年總騎行量為525萬人次,其中刷卡騎行413萬人次,掃碼租車騎行量為112萬人次,佔比20%。截止目前,全市共辦理租賃卡9.6萬餘張,累計騎行量達到2685萬人次。
(五)產生了一定的綜合效益
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的投入運營,降低了機動車尾氣汙染,減少了汙染治理費用,降低了市民出行成本。對停車管理的執法執勤工作,對違章停靠等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既規範了市區停車秩序,也增加了財政非稅收入。
隨著城市車輛飽和度的增加,城市交通壓力日益增大。對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的規範化管理,保證8000輛自行車的正常運轉,為市民出行提供了方便,緩解了交通壓力。對解決城市擁堵,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及倡導低碳健康、綠色出行的環保理念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城區人行道停車秩序得到有效改善,城區人行道違停車輛呈明顯減少趨勢。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市區人行道停車設施的維護與管理欠精細,隔離樁、隔離護欄的安裝不及時,部分停車泊位設置不夠規範。楓橋湖停車場內活動板房門面已超使用年限,存在安全隱患。
(二)停車執法協管員工作積極性有待提高。停車協管員主要協助單位停車執法工作人員完成執法抄牌及違停投訴處置回復工作、協助楓橋湖停車場工作人員對場內安全狀況進行不定期巡查等,完成了大量工作。但因工資待遇調整未及時跟進,影響到協管員的工作積極性。
(三)城區停車配套設施不足,停車泊位緊張,給停車管理工作帶來難度。
(四)市民經常對城區停車秩序進行投訴和上訪,給我辦工作帶來很大壓力,做了很多重複工作。
六、改進措施和有關建議
(一)2019年我辦將加強對城區人行道停車位及停車設施的檢查工作,及時更新和安裝隔離樁、隔離護欄等設施,確保安全運行。引導勸離楓橋湖停車場內板房租戶,完成該停車場規劃建設。 (二)加強對停車執法協管員的管理。規範協管員出勤率及工作情況與績效工資掛鈎機制,充分調動協管員工作積極性。同時建議適當增加協管員經費專項預算,跟進提高協管員的工資待遇水平。
(三)挖掘停車潛力。建設公共停車場,緩解停車壓力,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四)我辦已向有關部門申請增加工作人員,同時加大了城區停車管理和停車宣傳力度。
(五)嚴控「三公經費」支出。細化「三公經費」管理,避免超預算開支。
(六)加強停車執法管理工作,規範城市停車管理秩序,完成2019年度非稅收入預算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