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現在到餐館吃飯掃碼點餐已經非常普及。不過,有不少消費者對此並不感冒。近日有媒體報導,有消費者投訴稱,他在某餐館就餐時,服務員要求其關注該餐館的公眾號,否則無法點餐。這讓他很不爽,認為這是一種變相的強制消費,侵害了其消費權益。媒體調查發現,類似這種「強制消費」行為並非個別現象,而且也不只發生在餐飲領域。
「不關注公眾號不能點餐」的報導一出,立馬引起網絡圍觀。許多網友跟帖講述自己的遭遇及種種不爽。從網友的回應看,他們除了不爽被「強制消費」,還對落入餐館的套路耿耿於懷。有網友稱,為了讓顧客關注公眾號,有的餐館搞一些優惠活動,如消費贈積分、代金券等。但關注公眾號後,就不斷收到各種廣告推送,不勝其煩。想刪除時,又覺得還有一些積分和優惠券未用,猶豫著就留下來。感覺像是著了商家的道。
對於餐飲商家的套路,有法律人士表達了自己的看法:商家的這種行為,是希望得到消費者的關注和消費,增加其人氣和收益,但前提必須是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不關注公眾號不能點餐」,就帶有一種強制性,涉嫌損害消費者的選擇權。
不過,也有法律人士持不同觀點:商家要求消費者關注公眾號之後才能點餐及付款,這種行為本身確實帶有一種強制性,現實中也的確招致了部分消費者的不滿。然而,商家此舉是否構成民法意義上的侵權,目前並不能確認。事實上,對監管部門來說,面對這種行為也不好監管,因為目前我國並未出臺相關規定禁止商家進行這樣的操作,監管部門執法無據。有業內人士表示,商家取消傳統菜單,或者掃碼點餐前要求關注公眾號的行為,從其屬性看應是一種市場行為,商家可以自由掌控。若消費者對此不滿,可以拒絕在此消費,另選餐館。而且,消費者關注之後點完餐完成消費,完全可以再取消關注,商家並不能阻止消費者這樣做,因此所謂的「強制消費」也就不復存在。
如果「於法無據」,是不是就要按照人們慣常的思路「儘快制定完善相關法律」「加強監管」呢?好像也未必。部分消費者的不滿,並不能表示餐館商家要求消費者關注公眾號這種做法缺乏合理性,對此太過敏感或許才是缺乏前瞻眼光及市場思維的表現,或許才真正需要反思。從經營者角度看,自助點餐是一種「無紙辦公」的延伸,不僅能夠節省成本,減少浪費,還能減少人員輸出,提高效率;從消費者角度講,可以更完整地瀏覽商家產品服務,下單結帳一體化,有效減少消耗時間,提高配餐速度,從而提升消費體驗和滿意度。
就像沒有微信公眾號之前的傳統點餐時代消費者有各種不滿一樣,資訊時代的消費不滿並沒有什麼本質變化。不管是監管者還是消費者,都不必對「不關注公眾號不能點餐」太敏感,這是正常市場狀態下的一種正常現象。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商家應該轉變經營思路,不要搞讓人感覺有「強制消費」之嫌的套路,把心思更多用在藉助新技術、新工具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上來;而隨著市場不斷出現新情況、新變化,法律界及監管部門中一些人員中長期存在的「看什麼都像違法」等慣性思維也要轉變。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