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透露,在連續的官司過程中,海天味業曾釋放「和談」的信號,邀請青龍油脂去海天味業參觀,同時也派出高管到青龍油脂考察。
近來,A股大白馬公司海天味業與原江西新三板公司風波頻起,一場圍繞兩個「海天」商標的沒有硝煙的紛爭在兩企業之間打響,曠日持久。這場商標之爭最終走向將如何?
市場上有兩個「海天」
在天貓等電商平臺中,有兩個「海天」旗艦店,其中一家的商品列表中清一色來自海天味業的醬油、蠔油、料酒、辣醬等調味品,不過在另一家旗艦店中,則是同為「海天」的菜籽油、玉米胚芽油、葵花籽油等食用油產品,兩家店鋪的客服偶爾會收到來自消費者的諮詢或質疑,「為何你們海天要開兩家旗艦店?」「兩個旗艦店哪家是真,哪家是假?」
事實上,兩個「海天」分屬兩個不同企業,兩個商標也並不相同。雖然兩者產品線同有「油」,但A股上市公司海天味業的主要產品包括調味品類的醬油、蠔油等,而來自江西青龍高科油脂有限公司的「油」則多是食用油。
不僅僅是普通消費者分不清兩個品牌,做調味品批發生意十餘年的南昌市民張先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表示驚訝:「是兩個品牌?我一直以為是海天不同的代工廠生產種類不同的產品。」
青龍油脂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海天」這個食用油商標其實並非由青龍集團自己取名,而是來自於江西宜春當地的一家國有企業"海天實業總公司"。該企業早年破產後,青龍集團將其連企業帶「海天」商標一起收購。現在的青龍油脂手握「潤心」「海天」等商標,前者主要用於茶油,而後者主要用於菜籽油等各類食用油。
公開信息顯示,青龍油脂由江西潤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權控股,而潤心科技原是一家新三板掛牌公司,於2016年12月21日在新三板掛牌,並自2019年7月11日終止掛牌,潤心科技的最大股東則是青龍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龍高科)。青龍高科的工作人員表示,「我們主要是做抗癌藥物研發的,潤心雖然是我們剝離出去的企業,我們也控股,但我們的經營方向交集並不多。」該公司官網顯示,青龍高科成立於1997年4月,主要以綠色食品、醫藥、生物製品、保健品等的研發、生產、銷售為核心業務。
上市公司發起訴訟「車輪戰」
記者查詢發現,食用油領域的「海天」商標是1994年在第29類2908群組被首次註冊,現歸屬於青龍油脂。最早的商品範圍只有食用油,1997年註冊增加到食用菜籽油、芝麻油、食用菜油、食用茶油、玉米油、花生油等領域,其後還在不斷拓展。而海天味業早在1984年就註冊了「海天」商標,但當時的註冊僅在第29類2905、2907群組和第30類3015、3016群組,商品範圍只包括「腐乳、南乳、醬」和「醬油、醋、味精、醬」。儘管之後的數十年間它也一直在不斷註冊新的商標類別,但始終未涉及食用油領域。按《商標法》規定,我國的商標是針對詳細的商品類別註冊的,不同的商品類別可註冊同名商標。
2018年1月15日,海天味業曾向商標局提交了「海天」的食用油類商標註冊申請,並未獲得通過。同年三月,青龍油脂攜旗下海天系列食用油首次參加第98屆糖酒會,收穫了大量的關注和訂單。隨後,海天味業開始向青龍油脂發起多起訴訟。
海天味業是以「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註冊商標」為由向商標局申請撤銷青龍油脂食用油領域的商標,該訴求經核查後被駁回。之後,海天味業又以「對青龍油脂提供的使用證據真實性表示懷疑」為由再次請求對商標予以撤銷。
裁判文書網顯示,在申請撤銷失利後,海天味業曾多次以「海天味業『海天』商標在圖形構圖、整體視覺效果上具有明顯的獨創性,青龍油脂方是對自己的複製、摹仿,且其商標使用已誤導相關公眾並已損害馳名商標所有人的合法權益」「『海天』商標經過長期大量的使用已達到馳名商標的程度」「對方的『海天』商標在申請註冊時具有明顯主觀惡意,且擾亂商標註冊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青龍油脂商標的註冊違反2001年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和第(八)項」等數個名目,輪番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和青龍油脂提起訴訟,力求撤銷青龍油脂的「海天」商標所有權,但都未能如願。
至今,雙方的訴訟戰仍在繼續,但食用油領域的「海天」商標依舊歸青龍油脂所有。
商標之爭最後可能會怎樣收場?
兩個「海天」的訴訟車輪戰還將持續多久?走向將如何?業內人士分析指出,或許兩個「海天」將走向和解。寧波華智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駱文軍表示,在相同名稱的商標爭奪案件中,通常品牌影響力較大的一方會出於對「品牌混淆」或「拉低品牌價值」的擔心,對影響力較小的一方進行商標收購,以此保持「品控一致性」。
駱文軍指出,對品牌影響力的證明是有一定的規則的,比如廣告投入時間、渠道及範圍、銷售量及銷售區域,但法律上未給出相關量化指標。而當一個商標成為高知名度商標後,同名商標所獲得的利益是否能認為是不當得利,這在法律實踐上也是難點。
據透露,在連續的官司過程中,海天味業曾釋放「和談」的信號,邀請青龍油脂去海天味業參觀,同時也派出高管到青龍油脂考察。事實上,以前就有不少與知名企業相關的商標都最終以高價出售。例如,早在2000年蘋果推出iPad產品之前,深圳微冠科技有限公司就在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國家和地區註冊了「iPad」商標,蘋果為獲得該商標所有權提起的一系列訴訟均被駁回,最終不得不支付了6000萬美元購買該商標。再比如,阿里巴巴旗下「聚划算」系列商標(核准商品/服務項目第3、31、36、37類),也曾以1618萬元的價格被阿里巴巴從一位商標持有人手中買下。
駱文軍分析稱,國內商標註冊之前遵循的是先申請的原則,如果不存在惡意申請註冊(異議方需提供相關證明)的情形,該案例在法律上兩個「海天」均很難達成撤銷對方商標的所有權。不排除海天味業以輪番訴訟戰來提高後期談判砝碼和氣勢,以促收購,不過究竟是僅收購「海天」在食用油小類的商標還是連生產線一併收購,或將取決於海天味業的商業規劃和雙方的角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