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諸暨成家的徐利,有賢惠的妻子持家,還生了一個乖巧的女兒,但是這些都沒能使他停止犯罪的腳步。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和承擔賭博的開銷,徐利選擇隱瞞妻女繼續實施搶劫。
2004年,就在千家萬戶闔家團圓過除夕夜迎新年的時候,徐利跑到了諸暨市第一百貨商店實施搶劫。1月22日凌晨,徐利攜帶事先準備的手槍、尖刀、撬棒,帶上了護膝及黑色線褲等,蒙面攀爬至諸暨市第一百貨商店三樓平臺後進入店內。行至二樓時,見值班保安夏某正在睡覺,他就上前用尖刀捅刺夏某,刺中臉頰後遭對方奪刀抵抗,便朝夏的腿部開了一槍,擊中對方大腿後逃離現場。
為了還賭債,徐利把一家居住的房子賣掉了。2007年他因為在外面欠下了賭債,就又想到去搶劫。經對諸暨市嘉瑞珠寶店多次踩點後,2007年11月6日,徐利決定採取以高壓電擊暈值班人員後,爬窗入內的方式作案。他將電線一頭用扎鉤連到附近配電房內變壓器上,另一頭掛於珠寶店值班室的防盜窗上,然而,因防盜窗遇高壓電發熱並冒出火花,被店內值班保安發覺,徐利只好倉促逃離。
跨越20年的證據「講述真相」
從1993年到2007年,十多年的時間裡,徐利前後共實施了7次搶劫,造成了4人死亡、1人輕傷、劫取財物數百萬元的嚴重後果,社會影響極大。也正因此,該系列案件告破,徐利最終落網的消息,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焦點。
考慮到案件的重要性、偵破時間跨度大,案件告破後,紹興市檢察機關在第一時間提前介入該案,聽取了偵查人員案情及在案證據介紹、細緻查閱了案件材料。在「引導不代替、參與不幹預、討論不定論、到位不越位」的原則下,檢察機關深度介入,先後8次召開與偵查機關的聯席會議。對有關現場痕跡、作案工具等客觀性證據的收集、固定與完善,作案動機、手段等影響案件定性的問題,現場勘驗檢查、鑑定意見等關鍵性證據的瑕疵補正,贓款去向的追查等方面提出100餘條意見建議,引導偵查機關進一步依法規範取證。
浙江省檢察院也對此高度重視,指示紹興檢察機關在辦案中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把案子辦成鐵案,還專門組織檢察業務專家、公訴骨幹趕赴紹興,指導辦案。
塵封20多年的血案如何還原真相,使指控的犯罪與事實無誤,證據體系全面完善、無可辯駁,辦案組煞費苦心。他們抓緊一切時間對所有的案卷、證據材料等開展審查,國慶節八天假期,成為辦案組忙碌的黃金時間。如何讓客觀性證據跨越20多年的時間間隔,「講述」事實真相,替被害人「說話」,成為他們孜孜追求的目標。
2017年9月27日至10月17日,負責該案的辦案組成員胡東林、楊琦、章丹先後多次來到諸暨市看守所提審訊問徐利,對其供述犯罪事實的真實性,有無被誘供等情況進行核查。同時,他們審查核實了案件的全部材料,嚴格按照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對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現場勘查筆錄、鑑定意見、物證及相關書證等大量證據,進行了仔細的梳理、審查。
由於案發時間距今較為久遠,影響犯罪事實認定的關鍵性證據是否確實充分,證據的客觀性、合法性、關聯性如何,需要檢察機關細緻核查。為了讓犯罪事實的細節問題得到印證,檢察官們審閱了20年前現場拍攝的視頻資料,從中找出答案;通過查找記錄現場勘查材料的偵查人員原始筆記本、原始膠捲等方式,收集現場勘查原始記錄,並引導偵查機關對材料原始狀態進行拍照固定,確保證據來源的真實性。
為更好地明晰控辯爭議焦點、提高庭審效率,檢察官與徐利及辯護人、法官舉行了庭前會議,將所有證據一一展示,對一些瑕疵問題進行了補充解釋。檢察官還充分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為了更好地了解徐利的犯罪心理、作案動機等主客觀因素,9月30日,檢察官還專門詢問了徐利的妻子,核實徐利的生活軌跡及異常情況,了解到了徐利的個人成長經歷、家庭背景、性格特徵等,這也為激發徐利的懺悔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通過大量的前期準備工作,審查起訴工作順利進行,徐利對所犯的罪行供認不諱。在員額檢察官辦案組最後一次提審訊問徐利時,他在坦白罪行的同時,更表達了自己的悔意。正如他自己所言,「自從走上犯罪的道路,殺人、搶劫所犯的罪惡和獲得不義之財後,在我的內心深處,一直處於深深的痛苦,掙扎在人不是人鬼不是鬼的罪惡深淵裡」。
2017年11月21日,紹興中院對寧波紹興系列搶劫案公開宣判,被告人徐利犯搶劫罪,判處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非法持有槍枝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綜上,決定執行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