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方被公安機關刑拘了!刑事拘留是否屬於不可抗力?

2020-09-21 找大狀

大狀說:找大狀,中小企業自己的法律顧問。今天為大家帶來的文章,是《合同一方被公安機關刑拘了! 刑事拘留是否屬於不可抗力?》,是關於合同效力的內容,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導讀:不屬於不可抗力,不可免責,李某需要承擔違約金。李某被抓是由於其涉嫌犯罪的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屬於不可抗力的範圍,因此李某在本案中無法免責,應當支付違約金。

陳某與李某籤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陳某於合同籤訂當日支付李某定金10萬元,餘款60萬元陳某在李某完成塗消抵押後2個月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並辦理過戶手續,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遲延或不能履行的,應向守約方支付房價款20%的違約金。付完定金後第二日,李某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致合同至今無法履行。陳某要求解除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由李某退回已付房款並支付違約金。李某辯稱,自己因犯罪被刑事拘留,雙方交易受阻,屬不可抗力。

提問:李某因涉嫌犯罪被抓,合同無法履行完畢是否屬於不可抗力,即李某能否免責?

【律師解答】

不屬於不可抗力,不可免責,李某需要承擔違約金。李某被抓是由於其涉嫌犯罪的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屬於不可抗力的範圍,因此李某在本案中無法免責,應當支付違約金。具體理由如下:

首先,李某的行為不屬於不可抗力。《民法總則》第180條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因此不可抗力的構成要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不可抗力是不可預見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所指的事件必須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可預見的事件,它在合同訂立後的發生純屬偶然。如果在訂立合同之前或之時,就存在發生某一事件的可能性,當事人能夠遇見到事件的發生,那麼,事件發生,即便當事人多麼無奈,也不構成不可抗力事件。

二是不可抗力是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必須是該事件的發生是因為債務人不可控制的客觀原因所導致的,債務人對事件的發生在主觀上既無故意,也無過失,主觀上也不能阻它發生。債務人對於非因為可歸責於自己的原因而產生的事件,如果能夠通過主觀努力克服它,就必須努力去做,否則就不足以免除其債務。

具體到本案中,李某在合同籤訂前就有涉嫌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李某主觀上就能預見到自己因涉嫌傷害他人會有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可能性,也有可能因自己被抓獲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因此李某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行為不是一種不可預見的客觀情況,因此不屬於不可抗力。

其次,李某無法免責,應當支付違約金。《民法總則》第180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李某的行為不屬於不可抗力,無法免責。而且李某被抓這個情況致合同事實上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按照二人的合同約定:「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遲延或不能履行的,應向守約方支付房價款20%的違約金」,李某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以上為《合同一方被公安機關刑拘了! 刑事拘留是否屬於不可抗力?》的全部內容,若您有合同效力相關的問題,歡迎在本文章 底部留言 或 私信找大狀,將竭誠為您服務!


摘自網絡,侵權請聯刪。

相關焦點

  • 刑事拘留能否作為不可抗力因素免責
    因此對於不可抗力的界定十分必要,那麼刑事拘留能否作為不可抗力因素免責,川恆律所淺析成都律師,刑事拘留,川恆律所案情摘要:原被告雙方因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某區人民法院做出判決後,按照被告籤署的地址確認書上載明的地址向其郵寄送達民事判決書,而當時被告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 構建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監督機制
    為了保障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有效地維護司法公正和保障人權,檢察機關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刑事拘留監督機制,加強對公安機關適用刑事拘留的法律監督。如我院控申部門受理的一起信訪案件,來訪人的兒子因涉嫌詐騙被公安機關立案,後經偵查發現屬於經濟糾紛,公安機關將案件轉為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期滿後,公安機關沒有撤銷案件,也沒有其他結論,致使來訪人的兒子無法出國打工,故到我院反映。
  •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立案後遲遲不抓人,是否正確?我來告訴你
    因為我國相關法律並沒有規定,公安機關在立案後就必須對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措施。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說得更明白些,公安機關在立案後,如果認為嫌疑人存在以上幾種情形的,就可以依法對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的的強制措施,如果認為嫌疑人不具備以上幾種情形的,完全可以不對其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那麼,是不是說,公安機關將案件立為刑事案件後,沒有對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就可以將案件無限期地拖延呢?答案是否定的。
  • 刑事律師: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被刑事拘留有什麼後果?
    一、何為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二、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很多人不明白的是:刑事拘留最長37天,到底是怎麼計算的?
  • 刑事拘留意味著什麼
    刑事拘留三天意味著涉嫌了刑事犯罪,公安為了便於偵查,就進行刑事拘留。一般刑拘是三天,不過可以延長到7天,如果情節嚴重或者結夥、流竄作案的,最長可以刑拘30天。刑拘期滿後可以提請檢察院逮捕,檢察院在7天內做出是否批捕的決定。如果批准逮捕的,那就繼續關在看守所裡,直至法院做出判決。然後按照判決情況進行處理。
  • 異地羈押期限應否計入刑事拘留期限
    2013年12月6日陳某、張某被押送回宿遷,當晚23時二人被宿遷市公安局宿豫分局刑事拘留,羈押於宿遷市看守所。12月7日9時公安機關將拘留相關情況通知嫌疑人家屬。  【分歧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異地羈押期限不應計入刑事拘留期限,本案刑拘時間應當從陳某、張某被宿遷市公安局宿豫分局刑事拘留時,即從2013年12月6日開始計算。
  • 「疫苗事件」15名涉案人員被刑事拘留,什麼是刑拘,會判刑嗎?
    7月24日,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高某芳等15民涉案人員被刑事拘留。那麼今天就跟大家來分享一下,什麼是刑拘,刑拘後一定會被判刑嗎?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 被公安局拘留嚴重嗎?一文說清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區別
    被公安局拘留包括「行拘」和「刑拘」兩種情況,「行拘」和「刑拘」都是拘留,指被公安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或處罰,共同之處在於它們都是對人身自由的暫時限制。但是其雖然一字之差,但是卻大相逕庭,其中之一關幾天就出來了,另外一種可能從此就失去自由,可能還要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究竟有什麼區別,如何區分呢?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 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多久?刑事拘留後立即送看守所羈押嗎?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那麼,嫌疑人被刑拘以後接下來會怎麼處理呢?一、刑事拘留後立即送看守所羈押嗎?
  • 「刑拘直訴」來了:拘留期限內完成偵查、起訴、審判工作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在刑事拘留期限內完成偵查、起訴、審判工作。第四條公安機關適用刑拘直訴機制辦理案件,一般應當在拘留後3日內偵查終結,並將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對拘留期限延長至30日的刑事案件,公安機關一般應當在拘留後15日內將案移送審查起訴。公安機關對擬適用刑拘直訴機制的案件,應當向犯罪嫌疑人釋明刑拘直訴機制的含義,並書面徵求犯罪嫌疑人的意見。
  • 」刑拘直訴「拘留期怎麼做,可以不用坐牢?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部門和司法部門關於適用刑拘直訴機制辦理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見(試行)為了將複雜,簡化的刑事案件處理分離開來,本意見是根據《認罪寬嚴制度適用指導意見》等規定製定的。第一條刑拘直訴機制是指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可靠,充分,犯罪嫌疑人認罪並受到懲治,公安機關已取得犯罪嫌疑人的同意。被拘留後,其不能再要求對逮捕或更改強制措施進行審查和批准,而在調查完成後直接將其移交給人民檢察院進行審查和起訴。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應當在刑事拘留期間內完成調查,起訴和審判。
  • 如果涉嫌涉黑案件,一般刑拘多久後通知家屬
    刑拘,也就是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如今涉黑案件在全國範圍內都屬於重大案件,為了儘快偵破,刑拘可以說是最常用的強制措施了。
  • 一男子私刻公章出售公司車庫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鹹寧網訊(記者 葛利利 通訊員 陳莎莎)近日,鹹安一房產公司銷售顧問周某,不好好工作,卻想著鑽工作的空子,私刻印章、籤訂假合同進行詐騙,最終因涉嫌詐騙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近日,得知袁某報案,自知躲不過去的周某到公安機關自首投案。目前,周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 【案例研究】公安機關刑事交錢的調查行為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
    案例要旨: 刑事立案前的調查行為是公安機關判定案件是否屬於刑事案件、能否進人刑事訴訟的基礎性工作,其不是公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公安機關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具體行政行為,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
  • 江西這個地方,210人被拘留,刑拘78人!
    300多人次,清查場所40餘家,辦理刑事案件17起,刑拘25人;辦理行政案件38起,行政處罰58人(行政罰款11人、行政拘留47人);繳獲毒品1267.619克,強制戒毒8人,社區戒毒14人,有力打擊了毒品犯罪,擠壓了毒品滋生的空間。
  • 適用刑事拘留的條件有哪些?
    一、適用刑事拘留的條件有哪些?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 資料: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林業系統的公安機關負責其轄區內的盜伐、濫伐林木、危害陸生野生動物和珍稀植物等刑事案件的偵查;大面積林區的林業公安機關還負責轄區內其他刑事案件的偵查。未建立專門林業公安機關的,由所在地公安機關管轄。  第二十一條公安機關偵查的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檢察院管轄的案件時,應當將屬於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刑事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
  • 本案公安機關行使的是刑事偵查行為還是行政執法行為
    [爭議]    被告縣公安局沒收劉某33600元的行為,是刑事偵查行為還是具體行政行為?本案是否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在審理過程中,產生了兩種不同的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本案不屬於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應裁定駁回原告起訴。
  • 假釋期間重新犯罪是否可以刑拘
    經法院審理裁定假釋的,犯罪分子會被提前假釋,但需要遵守假釋的規定,那麼假釋期間重新犯罪可不可以刑拘?下面由李勝勇律師進行解答:一、假釋期間重新犯罪是否可以刑拘假釋人員在假釋期間重新犯罪的,假釋會被撤銷,如果符合刑事拘留條件的
  • 王律說法:親友被刑事拘留了怎麼辦?
    王律說法:親友被刑事拘留了怎麼辦?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