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3 17:3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梅
溪說法
FM98.0
解法律之惑,釋案例之疑。閩清法院龐法官走進閩清縣廣播電視臺《梅溪說法》欄目,當起「法治主播」,為聽眾朋友們解答身邊的法律問題,這期節目龐法官要為大家解答什麼法律問題呢?快快跟隨龐法官學法律知識!
主持人:龐法官您好!
龐法官:主持人好,聽眾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張大伯前些天騎車時與一輛小轎車發生刮擦,受傷有些嚴重,但雙方對賠償金額一直協商不下,張大伯想要對自己的受傷情況進行鑑定,對方車主卻不同意,認為調解就沒必要做鑑定,張大伯很糾結,所以想諮詢下龐法官,現在他要如何處理才好?
龐法官:嗯,張大伯如果覺得自己的傷情確實比較嚴重,有必要進行鑑定的,可以自行委託有專門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殘等級鑑定;或者,他可以先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司法鑑定。
主持人:什麼是司法鑑定呢?
龐法官: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
主持人:那一般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有哪些情況是需要做鑑定的呢?
龐法官:那有很多種了,具體要根據案件需要查明的事實來考慮,比如像張大伯這樣涉及到人身傷害情況的案件,為了確認損害情況及賠償標準,就需要對傷者的傷殘等級進行鑑定;有的醫療損害糾紛案件,為了確定過錯責任,就需要進行相關醫療損害鑑定;有的案件當事人對書證上的筆跡書寫人、書寫時間有爭議的,這時候就需要進行筆跡鑑定。
主持人:當事人可以自行選擇鑑定機構嗎?
龐法官:在訴訟過程中需要進行司法鑑定的,當事人可以協商選擇鑑定機構,也可以通過法院搖號程序,從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名冊中,隨機抽選出鑑定機構。
主持人:鑑定機構作出的司法鑑定,法院是不是一定會採納呢?
龐法官:鑑定機構所作的鑑定意見同樣也要進行證據的審核認定,就是要符合我們之前講過的證據「三性」——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如果說存在鑑定機構不具備相應的資質、鑑定的程序嚴重違法或者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等情形,那麼這樣的鑑定意見,就不能成為一個有效證據,是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的。
主持人:鑑定費用是誰來承擔呢?
龐法官:鑑定費用一般由申請方先行墊付,最終鑑定費用的承擔與鑑定結果有關係。司法鑑定發生的相關費用屬於訴訟費用範圍,訴訟費用一般由敗訴方承擔,如果鑑定意見得到法院採納,則由敗訴一方承擔鑑定費用。
主持人:好的,感謝龐法官為我們解答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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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龐法官信箱】什麼是司法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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