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近10萬績效工資「泡湯」 教授狀告昆明理工大學
辛苦工作了一年,因為考核結果「基本合格」,教授的績效工資卻被扣發了。昆明理工大學的戈振揚教授認為,學校對自己2011至2012學年度的考核不合理,於是將學校告上法庭,要求校方補發該年度的績效工資等勞動報酬共計98400元。
昆明理工大學則稱,經學校研究決定,將再對戈教授的考核情況及訴求進行研究,並於2013年11月30日之前回復。
教授工作出色 考核卻被評「基本合格」
原告戈振揚教授說,自己1999年獲博士學位後在華南農業大學任教,2001年初作為雲南省高層次引進人才,到昆明理工大學農業工程學院工作並任副院長,2003年主持學院行政工作後任院長至2012年8月。
戈振揚表示,他從2001年1月起在昆明理工大學連續工作十多年,工作一直兢兢業業。在2011至2012學年度,他認真履行院長職責,推動學院各項工作的協調發展,帶領學院在本科、研究生人才培養,學科建設,師資隊伍建設,科研及實驗室建設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績。2011年,農業工程學院在全校二十多個學院中名列前茅,綜合排名第四,較好地完成了定性考核的項目、超額完成了定量考核的指標。
「我在2011-2012學年度的考核結果,應為合格或優秀。但學校卻枉顧事實,不合理地適用《非專任教師崗位績效考核評價指導意見》的規定,給予了我『基本合格』的考核結果,並扣發了我應得的績效工資等勞動報酬98400元。」戈振揚說,希望法院撤銷被告對原告2011至2012學年度「基本合格」的不合理考核決定,並補發該學年原告的績效工資等勞動報酬共計98400元;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同事:考核辦法不科學 支持教授告學校
該案原定於昨日在呈貢法院開庭。上午9點30分左右,很多老師和學生都陸續來到了法庭門口,由於法庭太小,很多老師和學生只能站在法庭裡,或者蹲在過道裡。
前來參與旁聽的昆明理工大學的一名老師稱,2011年12月22日,學校連續下發了昆理工大校績字(2011)2號和5號文件,對該校234名處級幹部進行考核。2012年8月6日公布結果,結果使剛卸任的昆明理工大學農業工程學院院長戈振揚教授成為了2011至2012學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兩人之一,其他的都為優秀和合格。這樣的考核結果,不但是對他名譽的侵害,還給他造成近10萬元的績效工資等勞動報酬損失。
「學校這個考核辦法本來就有些不科學,人際關係好的人,或者八面玲瓏的人,都會被評為優秀或者合格。那種埋頭苦幹,鑽研學問的人,到頭來卻成為了基本合格,績效工資幾乎就泡湯了。我們支持教授的做法,結果由法院來判決吧。」這名教師說。
學校:將對其考核情況及訴求進行研究
昆明理工大學宣傳部一名工作人員稱,學校在前幾天就對戈振揚教授反映的情況進行了回復,要了解案情的具體情況,可以直接找學校的代理律師了解。
而作為被告的昆明理工大學的初步回覆意見則稱,戈振揚向呈貢區人民法院起訴2011至2012學年度考核結果及補發績效工資事宜,學校相關部門多次與其聯繫溝通,因雙方尚未形成統一的處理意見,經學校研究決定再對戈振揚的考核情況及訴求進行研究,並於2013年11月30日之前回復。
而被告的代理律師則表示,由於此案還未開庭,具體案情也不便透露。
昨日,呈貢法院一名姓黃的法官說,由於本案案情複雜,該案由簡易程序審理轉為普通程序審理,按照法定程序增加了15天的舉證期限,所以開庭時間推遲到本月底,初步確定於本月27日開庭審理此案。
「專任教師被當做非專任教師考核,有失公正」
戈振揚教授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六條「國家實行教師職務制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七條「高等學校實行教師職務制度」,他是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的具有教授職務的專任教師,但昆明理工大學在2011至2012學年度對他的考核中,錯誤地將他當成非專任教師進行考核,導致學校對自己的考核錯誤,嚴重有失公正。
「學校的考核行為和結論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沒有事實依據,導致我遭受了不公正待遇,所以學校的這一錯誤考核應當予以撤銷。」戈振揚說。(田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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