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統一登記機構6月底組建

2021-01-08 房天下
不動產統一登記機構6月底組建 湖南日報  作者:秦慧英 江翔   2015-03-19 07:22

[摘要] 記者今天從省國土資源廳獲悉,省政府廳《關於開展縣級不動產統一登記試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稱《意見》)日前已正式下發。《意見》要求,根據登記機構、登記依據、登記簿冊和信息平臺「四統一」的要求,試點縣市(瀏陽、澧縣、芷江)要因地制宜,先行先試,探索全省縣市不動產......

記者今天從省國土資源廳獲悉,省政府廳《關於開展縣級不動產統一登記試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稱《意見》)日前已正式下發。《意見》要求,根據登記機構、登記依據、登記簿冊和信息平臺「四統一」的要求,試點縣市(瀏陽、澧縣、芷江)要因地制宜,先行先試,探索全省縣市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整合模式、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制度規範及信息應用平臺,在全省率先建立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意見》明確了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和機構,將試點縣市房產主管部門或房屋登記機構的房屋登記職責調整至國土資源部門,將試點縣市林業部門或林權管理機構的林權登記職責調整至國土資源部門。職責整合後,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本區域內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權、抵押權、地役權,房屋的首次轉移、變更、註銷登記以及預告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查(解)封登記等;同時負責本區域內森林、林木權、林地承包經營權的首次登記、變更、註銷和抵押登記等業務。試點縣市可結合實際,進一步擴大職責整合範圍,更好地提供便民利民服務,有條件的試點縣市,可逐步將礦業權(採礦權)等自然資源資產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範圍。

《意見》對試點工作進度作出了安排:2015年4月中旬前,落實部門聯繫協調機制,完成各部門職責整合;2015年6月底前,組建不動產統一登記機構,完善縣(市)、鄉(鎮)兩級登記窗口建設,編制《不動產登記資料移交方案》;2017年6月底前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資料庫和信息應用平臺,基本實現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和依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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