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雙方因出軌而離婚的實踐中,一般通過法律訴訟要求對方淨身出戶有一定的難度。但是,若是有一方因過錯而導致的離婚,無過錯方可以通過擬定協議的方式要求過錯方淨身出戶,即籤訂淨身出戶離婚協議書。
因為我國相關法律並沒有淨身出戶的相關規定,主要是看雙方怎麼約定的,雙方協定好淨身出戶的一方,只需要在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就行。下面是離婚協議書模板,僅供參考。
離婚協議書
男方: ,男, 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證號碼:
女方: ,女, 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證號碼:
男方與女方於 年 月認識,於 年 月 日在 ××× 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於 年 月 日育有一兒子/女兒,名 。因男方/女方有外遇致使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由男方/女方撫養,隨同男方/女方生活,撫養費由男方/女方全部負責,不由女方/男方承擔任何費用。
女方/男方必須取得男方/女方同意後,方可探望孩子。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一)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為雙方各自擁有。
(二)房屋:夫妻共同所有房產歸男方/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女方/男方必須協助男方/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男方負責。
(三)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籤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精神損害賠償:
鑑於女方/男方有外遇的原因,女方/男方應一次性補償男方/女方精神損失費 ××× 元,應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 ××× 元給對方。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 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 女方: ×××
籤名: ××× 籤名: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