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新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通過施行,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獎勵假,從30日延長至80日;在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也可按新條例享受80日的獎勵假。
正在休產假的假期也可以延長!這一消息讓正在休產假的媽媽們紛紛表示「普大喜奔」,「太開心了,可以在家多陪寶寶了。」
但在這個新條例面前,小夥伴們遇到的情況卻大不相同。
有企業爽快地讓員工繼續休假,有的表示「文件沒下發,按舊政策執行」。
對此,省衛計委相關負責人終於有回應啦!是怎麼說的?趕緊看過來↓↓
官方回應:地方法規應執行
面對政策落地執行遭遇困難的情況,省衛計委近日在接受採訪時表示,2016年9月29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後,當日在「廣東人大」官網公布。
省衛計委強調,《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屬於地方法規,省內各單位應遵照執行,不需要等待行政機關另行發文。
此外,省婦聯權益部部長楊世強表示,以沒有收到紅頭文件為由不執行新法,不符合法律實施的要求。對於一些企業(公司)儘量減少用人成本的想法可以理解,但老闆們應該明白,這個是大勢所趨,維護好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既是國家和社會文明進步的體現,也是企業的先進經營理念,目光不宜太過短淺。「我們呼籲政府和社會要高度關注女員工的權益保障,這關係到千家萬戶切身利益。」
省衛計委已經這麼明確發話了,再也不擔心請產假受阻啦!趕緊告訴需要的小夥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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