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已經從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對於上班族來說,如果工資多於5000元的,就是要繳納個稅的。那麼,已經辦理了退休的人,每個月領取到的養老金,如果多於5000元,也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我們來看看新個稅的相關規定。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8、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籤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由此可見,只要是按照國家規定退休費用,是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即使養老金很高,哪怕每月超過5000元,也不用交稅。比如,計算後養老金是6000元,那麼你拿到手的養老金也是6000元,不存在扣稅的情況。
那麼,可以說,退休後所有的收入都不用交稅嗎?
這就未必了。如果你退休以後,又返聘到企業工作,這時候你拿到的工資就要交稅了,因為它不在免稅範圍以內。
再比如,你退休之後,仍然做一些創收的事,想給家人減輕負擔,比如有些老技工、老專家,利用專業知識。去給其他企業做諮詢,那麼,這樣獲得的收入,也是要按照個人所得稅規定來納稅的。
所以,總的來說,大家不用擔心以後的養老金要不要納稅,但是如果退休後,自己開闢了其他創收的渠道,有其他收入來源,那就需要繳納一定的稅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