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人之道,為而不爭」,這是寫在《道德經》書末的一句話。老子是在提醒人們,雖然他老人家屢講「無為」,但其主旨還是要人們去「為」的。「無為」不是不做事,所以要「為無為」。奇怪的是,那些把「無為」理解為不做事的朋友,總是看不見這句話,或者可能是故意視而不見。
「為」和「爭」有什麼區別?本質上沒有區別,「為」是做事,「爭」也是做事,為者必定爭,爭者必定有為。所以,為就是爭,爭就是為。人們常說的「爭一口氣」,就是這意思。怎麼爭氣?不外乎努力做事,奮發有為。
至於道家的「無為」,也可以理解為「不爭」。所以《道德經》多次提到「不爭」:不尚賢,使民不爭。
「水善利萬物而不爭,居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動善時。夫唯不爭,故無尤。
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
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繟然而善謀。
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現在問題來了,既然「為」就是「爭」,那麼,不爭又如何去為呢?
其實,老子不是說不爭,而是說,不與人爭。天長地久。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弗始,生而弗有,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不與人爭,才能「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才能不居功而能有功。不與人爭,不爭的是利。但人生除了利以外,還有很多可爭的東西,比如天時、地利、人和。我們可以與天爭時(動善時),與地爭利(居善地),與眾爭和(知和曰常,知常曰明)。
道家尤其注重爭時,如《雲笈七籤》:與時爭之者昌,與人爭之者亡。
如《淮南子》「清靜無為,則天與之時。至道無為,一龍一蛇,盈縮卷舒,與時變化。夫聖人者,不能生時,時至而弗失也。夫日回而月周,時不與人遊。故聖人不貴尺之璧,而重寸之陰,時難得而易失也。禹之趨時也,履遺而弗取,冠掛而弗顧,非爭其先也,而爭其得時也。」
綜上,所謂為而不爭,是有所爭,有所不爭,正如有所為,有所不為。
有些人說老子的「不爭」是深爭,是「以不爭為爭」,完全沒道理。「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不爭就是不爭,哪裡是什麼深爭?道法自然,少私寡慾,不與人爭,只爭別人所不爭的東西,反而能更好地實現自我的理想和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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