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法院集中宣判涉生態刑事案件 護佑綠水青山
近年來,平和法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厲行法治、敢於亮劍,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依法懲處破壞生態環境審判刑事犯罪,護佑「綠水青山」。
5月15日上午,平和法院開庭宣判三起涉生態刑事案件,4名被告被判處相應刑罰。因受疫情防控影響,其中兩起案件採用現場庭審方式進行,一起案件採用遠程視頻庭審方式。
案件一:兩男子非法採礦 涉案金額超30萬元被判刑
基本案情: 2019年間,被告人林某平單獨或夥同被告人張某民,在未取得採礦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平和縣文峰鎮文美村寶橋組出米石山非法開採山砂,其中被告人林某平的涉案企額為人民幣30228.06元,被告人張某民的涉案金額為274466元。2019年初,被告人林某平未取得採礦許可證擅自在出米石山非法開採山砂,並將開採的山砂捐贈給文峰鎮文美村福德宮用於填土方。2019年7月至8月間,被告人林某平夥同被告人張某民(林某平佔股75%、張某民佔股25%),未取得採礦許可證擅自在出米石山非法開採山砂,並將開採的山砂出售給張佳偉(另案處理)管理的洗沙場,非法所得合計274466元。
經鑑定,被非法開採的山砂動用資源儲量合計13141.22立方米,礦產品價值合計302248.06元。
另查明:在法院審理期間,林某平、張某民的家屬共向公安機關退清違法所得302248.06元。林某平、張某民的家屬又分別向法院預交款項50000元、40000元。
被告人林某平單獨或夥同被告人張某民,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採礦許可證擅自採礦,情節嚴重,二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採礦罪。
判決結果:
一、被告人林某平犯非法採礦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二、被告人張某民犯非法採礦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民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三、追繳被告人林某平、張某民的違法所得人民幣三十萬二千二百四十八元零六分上繳國庫。
案件二:擅自僱工採伐林木被判刑
基本案情:2019年12月間,周某花想要對自己承包的位於平和縣霞寨鎮大湖村的山地進行清雜,將山上的雜木清理,以便於毛竹林的生長。被告人陳某和得知後,便與周某花口頭約定,由其負責辦理林木採伐手續並採伐、出售雜木,如有賺錢則會付給周某花木材款,周某花表示同意。2019年12月,被告人陳某和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到上述山地採伐竹林內的雜木,並於12月僱請工人到山上集材、裝車時被林業執法部門工作人員當場查獲。經鑑定,被採伐林木的書中為闊葉樹,立木蓄積量合計25.354立方米,價值合計人民幣3042.48元。2020年1月,被告人陳某和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
另查明,陳某和曾在2011年6月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法院審理期間,陳某和已向法院預交款項2000元。
判決結果:被告人陳某和違反森林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尚未取得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林木採伐許可證》,擅自僱工採伐其本人所有的林木,被採伐林木蓄積量25.354立方米,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濫伐林木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案件三:林木遮掩影響蜜柚生長 毀壞林木被判刑
基本案情:2010年起,被告人吳某才受其女婿陳某勝委託,管理權屬陳某勝位於平和縣大溪鎮赤安村的蜜柚果園。被告人吳某才在管理該蜜柚果園時,發現果園周圍部分林木遮掩其管理的蜜柚果樹,認為會影響到蜜柚的生長。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間,被告人吳某才在未經林權所有人同意也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批的情況下,多次自己手持砍刀環剝樹皮或僱請工人砍倒林木的方式將蜜柚果園周邊分散的林木毀壞120株。經鑑定,被吳火才毀壞的林木樹種為闊葉樹(雜木)、核樹、松木及杉木,折立木蓄積量合計14.9258立方米,林木價值合計人民幣1795元。2019年9月27日,被告人吳某才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並向公安機關繳納復綠補植保證金5000元。
另查明,案發後,吳某才賠償被害人陳某文的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在法院審理期間,吳某才與其他三個被害人自願達成賠償協議並已履行完畢。
判決結果:被告人吳某火故意毀壞他人種植的林木,立木蓄積量達14.9258立方米,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
一起來了解一下本案涉及的罪名
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四十三條【非法採礦罪】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採礦許可證擅自採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範圍採礦,或者擅自開採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破壞性採礦罪】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採方法開採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第三百四十五條【盜伐林木罪】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濫伐林木罪】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購、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
通訊員 周曉彬 導報記者 林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