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4 20:2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疫情防控關鍵期,嘉興市委政法委、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嘉興市人民檢察院、嘉興市公安局聯合發布了《關於依法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對妨礙疫情防控工作違法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戳藍字可跳轉閱讀)
儘管如此
卻依然有人頂風作案
2月12日
嘉興市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宣判
海寧某棋牌室經營者王某芬
因為妨害公務罪
被判處拘役一個月
據悉
全市還有十餘起涉疫情案件
已經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南湖
張某蓉
案情簡介:1月19日,張某蓉(女,39歲,2月5日被確診為新冠肺炎人員)與湖北當日來禾人員張某堂(2月5日被確診為新冠肺炎人員)、蔡某某等聚餐。在社區排摸和問詢過程中,張某蓉一直惡意謊報瞞報與湖北來禾人員有接觸史,導致28名密切接觸者被實行隔離觀察。
涉嫌罪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施某傑 甘某
案情簡介:1月24日,施某傑、甘某以7.5元/只的價格購買假冒3M口罩4.5萬隻,後以11.5元/只的價格銷售近萬隻。
涉嫌罪名:銷售偽劣產品罪
楊某菊
案情簡介:2月5日,楊某菊強闖小區疫情檢查點被攔,民警對其勸說教育,楊某菊情緒激動,辱罵並拳打腳踢民警。
涉嫌罪名:妨害公務罪
秀洲
吳某安
案情簡介:吳某安在微信群散布出售口罩的信息,陳某訂購口罩2萬隻,支付貨款6.2萬元。此後,吳某安既未發貨也不退款。
涉嫌罪名:詐騙罪
嘉善
路某
案情簡介:1月31日以來,通過微信散布出售口罩的虛假信息,收取多筆訂金,現查實2萬餘元,用於遊戲充值揮霍。
涉嫌罪名:詐騙罪
海鹽
朱某賢
案情簡介:朱某賢(男,43歲,1月31日被確診為新冠肺炎人員),1月18日從武漢自駕返回海鹽,此後故意隱瞞武漢返回海鹽的真實日期,並在隔離管控期間仍外出聚餐。朱某賢確診後,致使23名密切接觸者被隔離。
涉嫌罪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海寧
趙某龍 朱某飛 邱某豐
案情簡介:2020年1月以來,趙某龍、朱某飛、邱某豐在海寧市丁橋鎮的樹林、竹林中,多次採用夜間照明行獵的方式獵捕野生鳥類。2月5日,執法人員在趙某龍家冰櫃內查獲野生鳥類120餘只。
涉嫌罪名:非法狩獵罪
姚某祥
案情簡介:2019年以來,姚某祥在海寧市丁橋鎮的自家蝦塘中,多次使用鐵夾等工具獵捕白鷺。1月28日,執法人員在姚某祥家中冰櫃內查獲白鷺20餘只。
涉嫌罪名:非法狩獵罪
桐鄉
陳某萍
案情簡介:2020年1月下旬,陳某萍利用微信群銷售「三無」N95口罩,共計1萬餘只,銷售金額14萬餘元。後經浙江省輕工業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檢測,陳某萍銷售的N95口罩不符合國家標準,系偽劣產品。
涉嫌罪名:銷售偽劣產品罪
王某峰 宋某根
案情簡介:公安機關發現,王某峰、宋某根使用氣槍在桐鄉市烏鎮五星村樹林內非法狩獵,在家中冰箱內查獲野生鳥類35隻。
涉嫌罪名:非法狩獵罪
黃某海
案情簡介:黃某海(男,35歲,有多次詐騙前科,2019年10月剛刑滿出獄),通過微信謊稱出售口罩,待賣家付款後拉黑,騙得2600元。另,黃某海還採用相同手法,謊稱出售手機,騙得9800元。
涉嫌罪名:詐騙罪
姚某慶
案情簡介:2020年1月26日晚,民警在崇福鎮崇長線檢查點檢查時,發現姚某慶車內有一隻獼猴,姚某慶承認是其購買所得。獼猴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嚴禁買賣,公安機關遂立案偵查。
涉嫌罪名:非法收購珍貴野生動物罪
編輯丨桃淵明
審核丨田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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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瞞報武漢返禾信息,謊稱賣口罩詐騙……這些人被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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