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環境修復網訊:到2020年,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汙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汙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01 核算方法
根據2012、2018年全國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汙染普查(以下簡稱「2012年普查」)結果、2017、2019年全國農用地土壤汙染狀況詳查(以下簡稱「2017年詳查」)結果,計算某區域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1.1 計算方式
A:某區域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省級或縣級);
B:輕微汙染且實施了優先保護類措施(加強監測,因地制宜推行種養結合、秸稈還田、增施有機肥、少耕免耕等措施,提升耕地質量)的耕地面積;
C:實施了安全利用類或治理修復類措施(優化施肥、水分調節、低積累品種替代、土壤調理、撒施石灰、生物修復等),且實現農產品質量達標生產的輕中度汙染耕地面積,具體見「二、C類面積核算」;
D:實施了嚴格管控類措施(種植結構調整、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劃分、退耕還林還草、休耕等)的重度汙染耕地面積;
E:該區域受汙染耕地面積,即輕微汙染、輕中度汙染和重度汙染耕地面積之和。
公式(1)中,輕微汙染、輕中度汙染和重度汙染耕地面積先由「2012年普查」結果得出(即《全國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安全評估技術規定》(農辦科【2015】42號)中的低風險、中風險與高風險農產品產地)。待「2017年詳查」結果公布後,根據詳查結果進行調整。
優先保護類措施、安全利用類或治理修復類措施、嚴格管控類措施具體見《農業農村部關於貫徹落實ㄑ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農科教發〔2017〕3號)(後臺回復「實施意見」下載)。如果某耕地既實施了安全利用類或治理修復類措施,也實施了嚴格管控類措施,納入D類面積計算。
1.2 計算流程
第一步,依據「2012年普查」結果,得到某區域(省級或縣級)內受汙染(含輕微汙染、輕中度汙染和重度汙染)耕地面積,待「2017年詳查」結果公布後,根據詳查結果進一步調整。
第二步,由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提供實施了優先保護類措施的輕微汙染耕地面積。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採取檢查臺帳、實地走訪等形式,對不少於10%的實施了優先保護類措施的耕地,現場查看優先保護措施落實情況,根據抽查結果比例確定落實了優先保護類措施的輕微汙染耕地面積。
第三步,由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提供實施了安全利用類或治理修復類措施的輕中度汙染耕地面積。通過農產品抽測,考察實施了安全利用類或治理修復類措施的輕中度汙染耕地上產出的農產品質量達標情況,計算得出C類面積。具體見「二、C類面積核算」。
第四步,由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提供實施了嚴格管控類措施的重度汙染耕地面積。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採取檢查臺帳、實地走訪等形式,對不少於20%的實施了嚴格管控類措施的耕地,現場查看嚴格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根據抽查結果比例確定落實了嚴格管控類措施的重度汙染耕地面積。
第五步,根據計算公式得出某區域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1.3 數據來源
2012年普查」數據、「2017年詳查」數據、資料臺帳等,包括對受汙染耕地採取相關措施的工作檯帳、現場照片、政府印發的相關文件和有關報告等。
02 C類面積核算
2.1 計算方式
C:實施了安全利用類或治理修復類措施,且實現農產品質量達標生產的輕中度汙染耕地面積;
Si;:某區域內第i個抽測單元面積,具體見「(二)農產品抽測範圍與方式」;
x:抽測單元農產品質量達標率,通過農產品抽測的方式實施,具體見「(二)農產品抽測範圍與方式」;
F:某區域內實施了安全利用類或治理修復類措施的輕中度汙染耕地面積。
例如:某縣擬設5個抽測單元,共計15000畝,面積分別為2000畝、2500畝、3000畝、3500畝和4000畝,經農產品抽測,農產品質量達標率分別為82.5%、82.5%、75%、72.5%、72.5%。農產品質量達標的抽測單元面積之和為(2000×82.5%+2500×82.5%+3000×75%+3500×72.5%+4000×72.5%=11400畝),該縣抽測農產品質量總體達標率為(11400/15000×100%=76%)。若該縣實施了安全利用類或治理修復類措施的輕中度汙染耕地面積(即F類面積)為10萬畝,則該縣C類面積為(10×76%=76萬畝)
2.2 農產品抽測範圍與方式
根據《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評估考核規定》(環土壤【2018】41號),公式中的C類面積通過農產品抽測的方式考核。
2.2.1 抽測農產品種類
抽測農產品種類為主糧作物,具體為:
表1不同區域抽測的農產品對象
2.2.2 抽測範圍
對實施了安全利用類或治理修復類措施的輕中度汙染耕地(即公式(2)中F類)開展農產品抽測,以自然村作為抽測單元,抽測單元面積之和不低於總面積的10%。所抽測的耕地應集中連片,根據各省(區、市)水稻、小麥、玉米等的種植面積確定不同農產品的抽測比例,每個抽測單元只抽測1種主栽農作物。
2.2.3 抽測要求
農產品樣品採集、流轉、製備、分析測試依據土壤汙染狀況詳查的有關技術規定。測試項目為鎘、汞、砷、鉛、鉻5種重金屬。農產品抽測點位布點方法參考農業行業標準《農、畜、水產品汙染監測技術規範》(NY/T398),布點密度為150-1500畝/點從2021年上半年開始,抽測1季主糧作物。
03 計算案例
南方某省份,「2012年普查」結果顯示,受汙染耕地面積700萬畝,其中輕微汙染面積600萬畝,輕中度汙染面積50萬畝,重度汙染面積50萬畝。
假設到2020年底,第一步,通過對受汙染耕地採取相關措施的工作檯帳、現場照片、印發的相關文件和有關報告等進行考核,確定實施了優先保護類措施的輕微汙染耕地面積(B類面積)為580萬畝,實施了安全利用類或治理修復類措施的輕中度汙染耕地面積(F類面積)為40萬畝,實施了嚴格管控類措施的重度汙染耕地面積(D類面積)為20萬畝。
第二步,通過對實施了安全利用類或治理修復類措施的輕中度汙染耕地進行農產品抽測,得出F類耕地中,實現農產品質量達標生產的耕地面積(C類面積)為30萬畝。
綜合第一和第二步,可得出到2020年底,該省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為:(580+30+20)/700=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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