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我受委員長會議委託,作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確定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的決定(草案)》的說明。
一、關於確定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的意義和必要性
1931年9月18日,日本侵略者策動「九一八事變」,進而侵佔中國東北。1937年7月7日,日本侵略者炮轟宛平縣城、進攻盧溝橋,發動全面侵華戰爭。中國人民毅然奮起,英勇抵抗。在中國共產黨倡導建立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旗幟下,以國共合作為基礎,全國各族人民包括港澳臺同胞、海外僑胞同日本侵略者進行了歷時十四年的艱苦卓絕的鬥爭。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的勝利,也得到了世界所有愛好和平與維護正義的國家、國際組織和人民在道義和物質等方面的支持。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正式籤署投降書,標誌著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最後勝利。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是中國人民抵抗日本帝國主義侵略的正義戰爭,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近代以來中國反抗外敵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勝利的民族解放戰爭。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的勝利,成為中華民族由衰敗走向振興的重大轉折點,為實現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建立新中國奠定了重要基礎,為世界各國人民奪取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爭取世界和平的偉大事業作出了巨大貢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49年12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即公布了《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了「八一五抗戰勝利紀念日」。1951年8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布通告,將抗戰勝利紀念日改定為9月3日。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對《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進行修訂,延續了9月3日為抗戰勝利紀念日的規定。近年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人士多次提出建議,要求以立法形式確定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並將紀念活動制度化、規範化。
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作出決定,以立法形式確定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表明這一紀念日對中國人民的重大意義,使全國人民以及全世界所有愛好和平與維護正義的國家和人民充分認識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認識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對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貢獻,充分認識中國共產黨在全民族團結抗戰中的中流砥柱作用。同時,表明中國人民熱愛和平、維護第二次世界大戰勝利成果和確立的戰後國際秩序的堅定意志。總之,以立法形式確定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集中反映中國人民的意志,使我們牢記歷史,不忘過去,珍愛和平,開創未來,是十分必要的。
二、關於起草過程
受委員長會議的委託,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草擬關於確定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的決定(草案)。法制工作委員會研究了近年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人士關於確定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的意見、建議,查閱了抗日戰爭的史料和文獻,比較了一些國家設立反法西斯戰爭勝利紀念日的規定和做法。召開座談會,分別聽取部分全國人大代表、中央有關部門和有關專家的意見,並赴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進行了實地調研。經匯總研究各方面的意見,法制工作委員會起草了關於確定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的決定(草案徵求意見稿),分別徵求了中央有關部門和部分省(市)以及有關專家的意見。法制工作委員會在此基礎上,對草案徵求意見稿進一步修改,並同有關方面反覆研究,形成了關於確定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的決定(草案)。
三、關於決定的主要內容
1.關於立法目的。制定本決定是為了牢記歷史,開創未來,更好地緬懷在中國人民抗日戰爭中英勇獻身的英烈和所有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作出貢獻的人們,銘記中國人民反抗日本帝國主義侵略的艱苦卓絕的鬥爭,彰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中的重要地位,表明中國人民堅決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世界和平的堅定立場,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偉大民族精神,激勵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共同奮鬥。
2.關於紀念日日期的確定。草案延續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和國務院關於抗戰勝利紀念日的規定,將9月3日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
3.關於紀念活動的舉行。草案規定,每年9月3日國家舉行紀念活動。
草案和以上說明是否妥當,請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