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筆字不一定必須寫繁體字,與其說繁體字不如說是古時候的漢字。如果想要寫一幅符合古時候書寫習慣的字,或者是一幅作品的時候,目前階段不管行書,楷書,甚至草書都必須用繁體字。個人練習無所謂簡繁。
簡繁沒有高下沒有優劣好壞,正式場合不要簡繁夾雜。
簡繁之爭,自簡體字出現以來就開始爭論。啟功先生的觀點我個人非常同意。
啟老曾說:」有人曾問我:有些『書法家』不愛寫 『簡化字』,你卻肯用簡化字去題書籤、寫牌匾,原因何在?我的回答很簡單:文字是語言的符號,是人與人交際的工具。簡化字是國家頒布的法令,我來應用它、遵守它」,「我自己給人寫字時有個原則是,凡作裝飾用的書法作品,不但可以寫繁體字,即使寫甲骨文、金文, 等於畫個圖案,並不見得便算『有違功令』,若屬正式的文件、教材,或廣泛的宣傳品,不但應該用規範字,也不宜應簡的不簡。
比如上圖啟老的這幅字,「為」的繁體字是很多人都喜歡寫的字。我們現在規定的「為」,不如繁體字好看合理。因為「為」這個簡化字是根據草書楷化來的。
上圖僅僅柳公權寫的繁體的「為」就有兩個版本,王羲之所寫的草書「為」,現在很多人都這麼寫「為」的行草書。我們現在在寫的國家規定的某些字,其實就是來自繁體的草書。
一定要記住:不要過度看重簡體和繁體的高下、好壞、優劣。書法說到底就是寫字。
【一人有感】
漢字的書寫是隨著時間慢慢變化的,很多字都改變了寫法。繁體簡體是時代的產物。
只有在寫作品的時候,或者說必須約定俗成的寫法,不只是要寫繁體還有很多要注意。
以我僅有的知識,儘可能地客觀求真。
能力有限,也有一定的取捨。如有補充,歡迎大家一起討論,一起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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