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過後
留下的不僅是
殘枝斷葉、一地汙泥
可能還有眾多剪不斷、理還亂的
法律糾紛
比如快遞被泡
被折斷的林木砸傷怎麼辦等
今天總結了大雨來襲
我們需要知道的
《民法典》中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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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暴雨導致快遞被泡,是否能以不可抗力主張免責?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法官說法
暴雨若超出人類預防能力限度,達到難以避免、不能克服的程度屬於不可抗力。但我國進入夏季後降水量充沛,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天氣預報的準確度也越來越高,而且暴雨來臨前政府都會發布預警提醒市民注意安全,採取預防措施,所以一般情況下,暴雨屬於快遞公司主觀上應當能夠遇見的天氣情況,不符合不可抗力「不能預見」的要件;發生暴雨時,快遞公司可以採取使用全封閉的運輸貨櫃運輸貨物、及時啟用雨衣等應急設備包紮貨物以避免淋溼,因而暴雨也非快遞公司「不能克服」的事件。因暴雨天氣不符合不可抗力的全部構成要件,暴雨導致快遞被泡,快遞公司以不可抗力主張免責一般不會得到支持,仍要承擔違約責任。
02.暴雨天被戶外廣告牌或折斷的林木砸傷,誰應擔責?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條 因林木折斷、傾倒或者果實墜落等造成他人損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官說法
當遇到暴雨天氣,行人被戶外廣告牌或折斷的林木砸傷,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戶外廣告牌或折斷林木的權屬主體承擔的是過錯推定的損害賠償責任,即除非戶外廣告牌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可以證明自己盡到了合理的安全管理義務,不存在過錯,例如暴雨前採取加固、設置防護網等安全措施防止損害的發生,否則就應對行人的損害承擔侵權責任。
03.暴雨導致房屋外牆漏水怎麼辦?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條 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條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
緊急情況下需要維修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法官說法
當發現暴雨導致房屋外牆漏水,首先應查看《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住宅質量保證書》,看漏水時間是否超過保修期。如在保修期內的,應當由開發商承擔修復責任;開發商拒絕修復或者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房屋的業主可以自行修復,修復的費用由開發商承擔。如果超過保修期的,因外牆屬於業主共有部分,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對外牆進行維修。如果遇到緊急情況,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最後
小編提醒大家
遇到暴雨天氣一定要減少出行
注意安全
遇到問題不慌不亂
用法律的武器
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來源:北京三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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