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滲水鄰居不配合修繕 海口法院判令立即排除妨礙

2020-12-13 參考消息

央廣網海口6月19日消息(記者朱永 通訊員胡坤坤)田某與蒙某是樓上、下鄰居。雙方購買的房屋是毛坯房,開發商交付使用後,各自對房屋進行裝修後入住。2013年年底,田某入住後不久發現入室花園的牆角頂上出現滲水(排水管上端周邊),之後該處的天花板及附近的牆體塗料開始脫落。2015年8月,田某陽臺天花板排水管周邊也出現滲水,影響到附近的牆體,即客廳與陽臺隔牆(排水管附近)、小臥室與陽臺內側牆體有滲水發黃的痕跡。田某經與該小區的物業公司、蒙某協商未果,起訴蒙某,要求蒙某排除妨礙,修理蒙某房屋的防水,修復田某被損害的牆體,恢復原狀。蒙某認為田某房屋漏水原因並非其造成的,是開發商共用管道問題。田某就其房屋的入室花園、陽臺處漏水原因申請鑑定。一審法院對外委託鑑定機構進行鑑定,結論為:1.入室花園處滲水原因主要是蒙某廚房排水管漏出。2.陽臺處滲水原因是田某排水管主管上部與樓板連接處漏出。2016年6月,田某又發現房屋主臥室正頂部(天花板)出現滲水現象,隨後田某根據新的事實,要求蒙某修理其衛生間的防水,並對訴訟請求明確具體為:蒙某排除妨礙,修理蒙某房的入室花園、陽臺及衛生間的防水和破損的水管,修復田某房屋入室花園牆角頂部及與其相連的牆體、陽臺、客廳與陽臺隔牆的內外側、小臥室與陽臺隔牆的內側、大臥室的正頂部被損害的牆體,恢復原狀。蒙某認為主臥室漏水與其無關。田某就主臥室漏水向法院申請鑑定,結論為:田某主臥室天花板滲水原因主要由蒙某衛生間抽水馬桶與樓板連接處存在滲漏導致。兩次的鑑定費為16000元。經一審法院院主持對上述兩份鑑定報告進行質證,當事人對兩份鑑定報告的鑑定意見無異議。但蒙某認為漏水是公共管道的問題,管道接口在其樓板底下,抽水馬桶與樓板連接處導致漏水是樓盤本身質量問題與其無關。

一審法院認為,田某、蒙某系樓上、樓下不動產相鄰關係人。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儘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蒙某作為房屋的權利人,應該保證其房屋及附屬設施完好,避免對相鄰方造成妨礙。關於入室花園的漏水問題。從鑑定結論可知,田某入室花園的滲水原因主要是蒙某廚房排水管漏水導致。蒙某廚房排水管受損由於蒙某裝修防水不當所致,蒙某應承擔相應的修復責任。關于田某主臥室天花板滲水問題。田某主臥室天花板滲水原因主要是由於蒙某衛生間抽水馬桶與樓板連接處存在滲漏導致。蒙某在裝修衛生間安裝抽水馬桶時未能處理好與樓板間的連接部位,做好衛生間的防水,導致連接處滲水,造成田某的主臥室天花板出現滲水,蒙某應當承擔修復責任。關於陽臺漏水問題。鑑定結論僅表明,田某陽臺處滲水原因主要是由于田某陽臺排水主管上部與樓板連接處漏出,未說明造成該陽臺排水主管滲水原因是排水主管的質量原因所致,還是蒙某裝修所致。因該管道漏水在蒙某管理範圍內,蒙某有義務予以維修。為儘快解決田某的生活問題,從有利於雙方生活、公平合理角度出發,蒙某作為相鄰人,應對其房屋廚房排水管、衛生間抽水馬桶與樓板連接處及陽臺排水主管與樓板連接處進行維修,並對因漏水造成田某房屋損壞的全部牆體予以修復,恢復原狀。一審法院判決:蒙某對自家房屋廚房排水管、衛生間抽水馬桶與樓板連接處及陽臺排水主管與樓板連接處進行維修,並對因滲漏造成田某房屋損壞的牆體予以修復,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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