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上午,臨渭法院強制執行了一起排除妨礙、恢復原狀糾紛案件。為確保此次執行達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臨渭法院提前制定了實施方案,送達張貼了限期搬離移交公告。執行中,工作人員前往原陝西省化工總廠廠區、被執行人紅星公司駐地,按照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決書內容,強制執行。
根據房產證記載,先對一處房產由產投公司人員和紅星公司人員當場籤字後向申請人產投公司進行了移交,並立即進行了拆除作業。隨後,還對紅星公司佔用的辦公大樓和一棟四層大樓現場移交給產投公司。
據了解,本次執行案件申請人為渭南市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根據中院判決將原陝西省化工總廠廠區資產由被執行人紅星公司移交給渭南產投公司。共涉及約175畝土地和21套房屋。
此次執行行動是臨渭法院「颶風」行動的開端,樹立了臨渭法院敢於「啃硬骨頭」「打硬仗」的決心,彰顯了司法權威,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編輯:範靜
初審:姜博
終審:李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