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說說"門當戶對"
所謂門當戶對,是指締結婚姻的雙方應該具有大致相同的社會地位。
婚姻關係中講究門當戶對的形式,早在周朝時就已經出現。特別是在統治階級內部,通婚範圍都有嚴格的等級限制。
《國語·越語上》記載,吳、越爭霸戰爭中,越國戰敗,越王勾踐被吳國俘虜。越國大夫文種帶了大批財寶和許多姑娘去吳國求和,"願以金玉、子女賂君之辱"。但即使是在這種俯仰由人的不對等談判中,他依然強調必須按門當戶對的原則來安排這些越國女子的婚姻,即越王的女兒應該嫁給吳王;越大夫的女兒應該嫁給吳大夫;而越士的女兒也應該以吳士為丈夫。
這種王室配王室、大夫配大夫的原則,有時候還根據地位的高低之分而實行換算,即大國上卿相當於小國諸侯;小國的王室只能與大國的卿大夫聯姻。比如陳國的公子陳完僑居齊國時,能娶齊大夫懿仲的女兒為妻已感到滿足。相反,齊僖公欲把女兒嫁給鄭國的公子姬忽,鄭國又不敢高攀了,說是婚姻要門當戶對。齊國大,鄭國小,不在一個等級上。這就是成語"齊大非偶"的由來。
後來,這種"魚找魚,蝦配蝦,烏龜王八攀親家"的擇婚觀念繼續流傳下來。民間的談婚論嫁也大體相似,士農工商各色人等,都有約定俗成的通婚範圍。所謂"鳳凰要把高枝佔"、"做官人不攀草鞋親",直到近代仍舊是許多為父母者未能擺脫的擇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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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妝,古時稱為"妝奩",原指女子梳妝用的鏡匣,後則泛指女家陪送出嫁女兒的一切兼備實用性和禮儀性的物品,故又叫"陪奩"或"陪嫁"。
關於陪嫁的緣起,民間有不少解釋性的傳說。有一種說法稱,嫁女辦陪奩是文成公主出嫁時興起的。
唐朝貞觀年間,吐蕃王派使臣帶上黃金珍寶為聘禮來到長安,請求娶公主為妻。吐蕃使臣能說會道,唐太宗無法推卻,於是答應將文成公主嫁給吐蕃王。公主聽說皇上要將自己嫁到幾千裡遠的地方去,非常不願意,終日茶飯不思,以淚洗面。
這可把唐太宗急壞了,便找大臣魏徵商量。魏徵建議皇帝將公主平時使喚的丫鬟、奶娘一齊陪嫁,再把她喜愛的家居用品、珠寶玩器也一同送給她。唐太宗將此計劃對公主一說,公主也不好再說什麼,就答應了下來。
唐太宗十分高興,立即命匠人根據公主平時的喜好,做了龍鳳床、鴻雁櫃、孔雀屏、八仙桌、象腳凳、錦緞被、彩虹鏡。鏡子背面還嵌進了唐太宗夫婦的畫像,好讓公主思念父母時見像如見面。到公主遠嫁啟程那天,唐太宗親扶公主上車,又選了一位王子率領300名親兵護送,凡公主使喚的丫鬟、奶娘及其他珍寶器玩、經典書籍、琴棋書畫、梳妝器具等,一概陪送入藏。
此後,唐太宗嫁女陪嫁物品的禮節傳到民間,人們便把這些物品稱為陪奩,而送陪奩的禮俗也一直流傳至今。
015■傳統的喪葬禮儀
喪葬禮儀是人結束了一生後,由家屬、鄰裡、友人等進行哀悼、紀念、評價的儀式,同時也是殮殯、祭奠、安葬的儀式。
中國傳統的喪葬禮儀包括居喪禮儀和安葬禮儀,居喪禮儀還可分為喪禮、喪服禮制以及"諡"禮。
居喪禮儀中的"喪禮",民間俗稱"辦喪事",古代視其為五禮中的"兇禮"之一。它是從死者初死至埋葬過程中,生者對死者所施行的各種禮節、儀式、祭奠等。《周禮·春官·大宗伯》載:"以喪禮哀死亡"。以漢族為代表的喪禮,都是從周禮演變而來的。通行的"辦喪事"名目繁雜,擇其大的儀式就有招魂、停屍、報喪、弔孝、入殮、送葬、葬後祭祀與掃墓等,無數繁文縟節雜陳其間。隨著各代風俗的變化,喪禮在細節上也有所增改。至於各民族的喪禮更是顯得複雜多樣。
喪服禮制是有關死者親屬弔喪時所穿衣服、服喪期限等的規定。中國傳統喪服制度中著名的"五服"制度是宗法制度的表現形式,它清楚地顯示了父系母系有別、男女有別、親疏有別、嫡庶有別的特點。
"諡"制是人死後獲得"諡號"的規定,也就是獲得一個褒貶善惡的"評價"稱號。能夠獲得這種"身後名"的婦女僅僅是皇后、妃嬪、公主、命婦們。作為一種禮制,諡的內容、賜諡的儀節都有嚴格的規定。
"葬"是指處置死者遺體的方式。因而安葬禮儀是喪葬禮儀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是個多民族國家,處置死者遺體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安葬方法與形式五花八門,有土葬、火葬、天葬、水葬、崖葬、塔葬、荒葬等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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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有三方面的意義:一是統治階段的五等服飾,即天子之服、諸侯之服、卿之服、大夫之服和士之服。二是天子直接管轄的地區以外的地方,以五百裡為率,視距離的遠近分為五等,依次為甸服、侯服、綏服、要服和荒服。三是指喪葬中用的五種服飾,五服由重至輕的名稱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一般說的五服,即喪葬中用的五服。
喪服又叫孝服,或叫"成服",按"五服制度"來穿孝、戴孝,稱為"遵禮成服"。一般說來,服制越重,其喪服形式也就越複雜,以示不同程度的哀痛之情,而一般是關係越近服制越重。
最重的孝服是"斬衰"。這種孝服上身曰"衰",下身曰"裳"。所謂"斬",就是孝服不緝邊。斬衰裳並非貼身而穿,內襯白色的孝衣,後來有的直接用麻布片披在身上代替,故有"披麻戴孝"的說法。斬衰之服的居喪期是三年(一說是25個月,一說是27個月)。
次於斬衰的孝服是"齊衰"。齊衰又分為四等,即齊衰杖期、齊衰不杖期、齊衰五月、齊衰三月,這四等連同斬衰、大功、小功、緦麻合稱"五服八等"。齊衰喪服用較斬衰略細的粗麻布做,齊謂衣邊縫緝而顯齊整。齊衰三年,喪期名為三年,實際上25個月(一說或27個月)而畢。
大功喪期為九個月。喪服用熟麻布做。小功喪期為五個月,喪服以較細的熟麻布做。緦麻喪期為三個月,喪服以細麻布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