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無關。(圖片來源:東方IC)
網購是我們生活中
方便、快捷的購物方式
而且現在一些網購平臺的服務
更是不亞於實體店
服務最到位的一條
莫過於7天無理由退貨了
卻被這樣的人鑽了空子
前不久
一位女子聲稱
利用7天無理由退貨的服務規定
天天穿名牌新衣服
然後再申請退貨
打得一手好算盤
在現實中
這種事情的存在
也給店家造成了「心理陰影」——
一看到有「大單」就心慌!
最近
李先生跟妻子的淘寶店
就遇到了這樣一個顧客
事情要從4月25號說起
當天有位顧客在李先生的網店
買了18件衣服
總價4600多塊錢
他說這算是一筆大額訂單
兩天後顧客籤收了這18件衣服
可5月5號下午
對方突然發起了退貨請求
李先生說:
我一看一件都不留
全部退貨
理由就是不喜歡
因為淘寶要求7天無理由退貨
李先生認為已經超過了7天
就駁回了買家的退貨申請
這名顧客馬上進行了第二次申請
後來淘寶客服介入
判定買家贏
這讓李先生很難理解
李先生說
當時他想著顧客既然不喜歡
也接受了對方退貨的決定
但因為心裡感覺委屈
就通過這名顧客的手機號加了微信
想問問原因
可點開對方朋友圈後
他有些吃驚
「一看她的朋友圈
去西藏旅遊的這些圖片
都是這次在我們家買的衣服
大概我當時看的是穿了4件」
李先生有些不解
明明說不喜歡
怎麼又穿著他家的衣服
去旅行拍照呢?
記者聯繫上買家
小黃表示:
「 你買了衣服你不試穿嗎!」
網友熱議:
邊走邊看邊寫:是第一次看到,有報導中的人存在
不忘初心的旭 : 拒絕退貨是沒毛病的,要都照她這麼幹,別人還怎麼做生意,社會還何來規則
王小亞 :7天無理由應該不包括穿出去的吧,這肯定影響二次銷售啊
對於這件事
你怎麼看?
來源:齊魯晚報(ID:qiluwanbao002)綜合1818黃金眼、新浪微博等
監製:周庚虎 黃林昊
編輯:劉怡然
校對:趙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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