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創新管理優化服務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的意見》(國辦發〔2017〕4號)精神,強化制度創新,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經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新行政管理、優化公共服務,進一步激活市場機制;以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三重一創」和製造強省建設為引領,以雙創、「網際網路+」和大數據行動為抓手,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利用新技術、新業態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創造更多適應市場需求的新產品、新模式,大力振興實體經濟,為建設五大發展美好安徽奠定堅實基礎。
(二)目標任務。
到2020年,政府服務的響應速度和水平大幅提升,包容和支持創新發展的管理體系基本建立。全省創業創新生態持續優化,人才、技術、知識、數據資源更加豐富。爭取建成10個左右千億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製造業新模式、農業新業態和服務業新領域,新動能基本形成,實體經濟發展質量和綜合效益顯著提高。
二、提高政府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效能。
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實「多證合一」和「先照後證」。不斷探索工商登記便利化措施,強化企業信用監管,為各類市場主體創業營造良好環境。不斷完善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應用。大力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探索審批事項全程網上辦理,普及網上預約、審批、諮詢,實行並聯審批、陽光審批、限時辦結等制度。持續改進對小微企業、初創企業的服務,進一步釋放場所登記資源,完善市場主體快速退出機制。
(四)加快法規政策標準動態調整。
推進法規制度適應性變革。各主管部門要對制約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規定進行清理,及時提出修改、廢止或暫時停止實施省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的具體建議方案和理由,按程序報批後實施。涉及省地方性法規修改、廢止或暫時停止實施的,由省政府提請省人大或其常務委員會修改、廢止或暫時停止實施;涉及省政府規章修改、廢止或暫時停止實施的,由省政府決定修改、廢止或暫時停止實施,並及時向社會公布。積極貫徹落實《安徽省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條例》。
完善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團體標準,進一步強化安徽省地方標準制訂和修訂工作的管理,及時向全社會公開我省地方標準制訂、修訂情況,逐步建立相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加大對新興經濟領域的支持。積極落實國家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給予所得稅、增值稅優惠,對科技人員的科技成果轉化給予相應的所得稅優惠,對企業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給予加計扣除優惠,對符合條件的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給予免徵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等優惠。大力推進企業上市工作,對改制完成並辦理上市輔導備案登記的擬上市企業和成功上市企業給予獎勵;對成功在「新三板」和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融資的中小企業,按首次股權融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
完善新業態就業社保政策。適應新業態就業和用工特點,相關企業同等享受企業吸納就業、靈活就業和自主創業扶持政策。對就業25人以下的小微新業態企業開業3年內,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免於審批、勞務派遣用工限制適當放寬等。探索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和失業保險保障方式。
(五)鼓勵先行先試。
依託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和合蕪蚌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修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在物流、教育、旅遊等領域系統性風險小的方面,結合實際研究出臺有利於發展新產業新業態的管理制度。完善涉企收費清單制度,落實涉企工程建設項目、商業銀行及抵押貸款環節涉企收費清單。加快推動安徽省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建設,在質量技術等基礎方面探索改革創新,打造新產業新業態區域品牌。
(六)提高創業創新服務效率。
建立創業創新績效評價和容錯試錯機制。探索有利於提升創業創新效率的科研管理、資產管理和破產清算等規章制度。落實政府創業投資基金市場化運營、估值、退出等改革舉措,引導國有創投基金加大對新興經濟領域創新型企業的支持。建立投資容錯機制,適當提高投資風險容忍度。研究出臺激勵國有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參與國家和省重大科技項目的措施。完善省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擴大省屬高校和科研院所財務管理自主權。
提升面向創業創新主體的服務水平。搭建省市縣三級創業服務雲平臺,統一發布創業創新政策,增強信息透明度。鼓勵各設區市建設集創新政策、行政服務、創業輔導、交流培訓、孵化培育、創業融資、智慧財產權質押、上市輔導等為一體的綜合服務平臺,通過政府和公益事業機構支持、企業幫扶援助、個人互助互扶等眾扶方式,共助小微企業和創業者成長。引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各類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質檢技術機構、分析測試中心等面向社會開放服務,為各類科技園、孵化器、眾創空間等提供全生命周期質量技術基礎服務。落實進一步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相關配套政策,鼓勵大型科學儀器共享共用,強化對重大科研設施和儀器、科研數據信息等開放共享的考核評價和政策激勵機制。
推進雙創相關改革試驗。推進國家雙創示範基地建設,開展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推動形成有利於雙創蓬勃發展的環境。在建設服務型政府、完善雙創政策措施、擴大創業投資來源、構建創業創新生態、加強雙創文化建設等方面,大膽探索實踐,率先取得新突破。加快發展專業性眾創空間,推動網絡平臺眾創。
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進一步加大智慧財產權執法力度,提高智慧財產權侵權代價和違法成本,震懾違法侵權行為。發揮「12330」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舉報投訴平臺作用,提高執法辦案效率,提升侵權判定水平,將專利侵權行為納入社會徵信系統。加強對新模式新業態創新成果的保護,探索在線創意、研發設計、眾創眾包等新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新途徑。深化與中國電子商務領域專利執法協作調度(浙江)中心的合作,提高電子商務領域智慧財產權防範和維權意識。
三、探索包容創新的審慎監管制度
(七)建立公平開放的市場準入制度。
全面實行清單管理制度,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向縱深發展,持續優化完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建立全方位公共服務清單和全口逕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補齊公共服務短板,方便企業、群眾辦事創業,有效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
積極推動新業態、新產業、新商業模式納入統計調查和支持政策清單。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審批許可標準和程序,完善大型醫用設備配置使用管理的配套辦法和制度,推進階梯配置。根據教育培訓、健康醫療、交通出行等領域新業態的特徵,調整優化準入標準,創新監管方式,鼓勵商業模式創新。
(八)健全信用約束機制。
建立健全以信用為核心的事中事後監管機制,營造法治化、誠信和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規範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完善信用信息採集機制。優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安徽)功能,與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對接,加快推進全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公示和應用。加大重點領域市場主體失信行為曝光力度,強化聯合懲戒,增強信用管理威懾力。
(九)探索動態包容審慎監管制度。
深化政府監管體制改革,在促進社會公正上有新突破,強化權力運行綜合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模式,探索開展部門隨機聯查。加強社會監督,推進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加快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在提高執法水平上持續創新,規範執法程序,創新執法方式,運用大數據技術,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信息化、網格化和痕跡化,形成行政執法大數據。依託大數據實施精準執法,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持續優化政府服務,全力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使創業創新過程更順暢。堅持建設發展與管理管控相結合,探索對跨界融合新產業新業態的部門協同監管,實現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形成線上監管與線下管理協同配合、產品質量與應用安全協同監管的體制。
建立適應網際網路傳播和用戶創造內容趨勢的新媒體內容監管機制。建立適應網際網路條件下金融創新發展的金融監管機制。
設立在研、在審創新藥審查綠色通道,對防治愛滋病、惡性腫瘤、重大傳染病等創新藥,實行專人負責、提前介入、跟蹤服務、隨到隨審,優先安排註冊核查和檢驗。制定醫療器械特別審批和優先審批實施意見,鼓勵醫療器械企業研發創新。加強審評隊伍建設,外聘相關專家參與技術審評。探索建立食品藥品專職檢查員隊伍。建立醫療服務綜合監管制度,開展基於臨床路徑的醫療質量控制效果評價工作,加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產前篩查和診斷技術的審批和管理。完善重點藥品監控預警管理機制,探索建立以基本藥物為重點的臨床用藥綜合評價體系。
推行動態審慎監管。包容處於發展初期的新業態發展,提高行業自律管理水平和能力,搭建企業與政府監管部門溝通協調橋梁,不斷促進規範發展。在敏感領域,根據行業和企業申請對處於研發階段、缺乏成熟標準或完全不適應現有監管體系的產品、服務開展並行研究和監測分析,同步研究科學有效的監管方法。
(十)完善風險管控體系。
優化風險管理機制。完善產業風險預警和分析體系,強化風險處置決策機制,提高對新興經濟領域潛在風險敏感性和突發情況快速處置能力。深入實施食品藥品風險分級監督管理。強化市場主體責任,加大懲罰性賠償力度。
提高信息化治理水平。加強在線、移動、大數據監管能力和網上輿情監管隊伍建設,提升網上技術偵查、新產品檢驗檢測、金融領域新風險防範、網絡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等技術水平。完善公共管理和決策工具體系,加強網上輿情監控系統研究和應用,縮短風險監測信息反饋周期。
(十一)構建多方參與的治理體系。
促進監管機構和社會力量相互協作,完善新產業新業態治理結構。明確平臺企業參與治理的法律依據,確定平臺企業在智慧財產權保護、質量管理、信息內容管理、協助申報納稅、社會保障、網絡安全等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建立政企合作事中事後監管新模式。針對分享經濟發展帶來的勞動者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新問題,建立政府、平臺、行業組織、勞動者、消費者共同參與的規則協商、利益分配和權益保障新機制。調動第三方、同業、公眾、媒體等監督力量,形成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治理的格局。
四、激發新生產要素流動的活力
(十二)完善智力要素集聚流動機制。
激發人才流動活力。採取政府購買服務與公共服務相結合的方式為人才引進、居留、就醫、隨遷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學等提供「一站式」服務。定期發布人才形勢和需求預測,健全高校、企業、人才公共服務機構互聯互通信息網絡體系。在省屬本科高校和公立醫院建立編制周轉池制度,後勤服務等一般性勞務崗位納入市場化社會化保障。加快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完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為人才跨地區、跨行業、跨體制流動提供便利條件。支持合肥、蕪湖、蚌埠三市建設區域性人力資源配置中心。開展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逐步建立適應行業特點的公立醫院薪酬制度。在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引進高層次人才、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保障方面開闢綠色通道,設立科學中心專門的人才服務窗口。
營造有利於創新型企業家發展的良好環境。積極倡導企業家精神,突出抓好誠信經營、戰略思維、資本運作、風險決策和自主創新能力培訓,培養造就一批敢於創新、敢於冒尖的創新型企業家。依法保護企業家財產權和創新收益,進一步營造尊重、關懷、寬容、支持企業家的社會文化環境。推行國有企業職業經理人制度,暢通現有經營管理者與職業經理人身份轉換通道。鼓勵國有出資股權基金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允許管理團隊參股和項目團隊跟投。
營造有利於跨界融合研究團隊成長的氛圍。創新體制機制,突破院所和學科管理限制,在集成電路、人工智慧、智能製造、大數據應用、基因工程、數字創意等交叉融合領域,構建若干產業協同創新中心,著力提高顛覆性技術、戰略性產品和關鍵核心技術供給能力。
(十三)完善數據資源開放共享機制。
強化政務信息資源共享。落實安徽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加快建設省級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全省統一的政務信息共享管理平臺,形成動態更新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打破「數據煙囪」和「信息孤島」。以共享為原則,加強政務信息資源統籌管理,建立省級部門之間以及省與各市政府之間的數據溝通和分享機制。
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和企業信息披露制度。根據數據安全屬性,依據有關規定,積極穩妥地向社會開放政府數據。制定嚴格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和大數據安全監管制度,嚴厲打擊非法洩露個人信息行為。
(十四)完善科技成果加速轉化應用機制。
推動科技成果有效轉移轉化。省屬高校院所可自主決定將其持有的科技成果進行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處置科技成果遵從市場定價機制,轉移轉化所得收入全部留歸單位。構建科技成果信息共享與發布體系,建立科技成果在線登記制度,完善省科技成果信息系統資料庫和數據服務平臺。鼓勵企業、高校院所通過省科技成果信息系統,定期發布科技成果和科技成果包。支持企業、高校院所建設技術轉移機構,依託網上技術市場平臺,線上與線下相結合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探索建立省專利轉化信息平臺和專利運營中心,促進專利技術轉移、轉化及產業化。深入推進專利權質押融資工作,建立擔保、評估、利息費用的補貼、補償機制。
縮短科技成果轉化周期。鼓勵各地建設一批投資多元化、運行市場化、管理現代化,創新創業與孵化育成相結合,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科技成果中試熟化載體和新型研發機構。對新型研發機構開展績效評價,擇優給予適當經費補助。鼓勵高校院所在省內轉移轉化科技成果,本省企業購買省外先進技術成果並在省內轉化、產業化,按其實際支付技術合同金額給予一定比例的經費補助。推動各設區市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加大對新技術、新產品、新成果導入階段的投資支持力度。拓展科技保險險種,開展科技保險試點,進一步化解研發、科技成果轉化、新產品推廣等過程中的風險。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大對科技類社會服務機構的支持。
(十五)創新新技術新業態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的模式。
加快推進「三重一創」建設。在新型顯示、機器人、新能源汽車、現代中藥、生物醫藥、智能語音、集成電路、通用航空等領域,打造一批在國內外有重要影響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在數控工具機、精準醫療、環境監測與汙染控制、公共安全等領域,加快實施一批重大新興產業工程。在量子通信與量子計算、燃氣輪機、智能汽車、石墨烯、新藥創製、大健康等領域,加快實施一批重大新興產業專項。
加快推進位造強省建設。在家電、機械、汽車等傳統優勢產業,加大技術改造力度,不斷提升產業技術水平、智能製造水平和綠色發展水平。積極爭取國家智能製造綜合標準化與新模式應用、智能製造試點示範等項目,推進工廠數位化、智能化改造,培育認定一批省級智能工廠和數位化車間。加大機器人、3D列印裝備、高檔數控工具機、智能成套生產線等研製攻關,落實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政策。積極爭取國家新材料首批應用保險補償,研究制定我省新材料首批次應用補助辦法。在機械、石化、冶金、汽車等重點領域實施機器換人「十百千」工程。編制技術改造投資三年滾動計劃項目庫,重點實施億元以上項目1000個。
利用新技術提升農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水平。推進省農業農村大數據中心建設,擴大農業物聯網應用示範。大力發展休閒農業,推動農業與旅遊、教育、文化等產業深度融合,壯大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全面推廣秸稈綜合利用,拓展農業新價值鏈。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試點,創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縣。深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發展適度規模的家庭農場,促進農民合作社提質增效,培育現代農業產業化聯合體。
利用新技術推進服務業轉型升級。推廣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地理位置服務、大數據、電子標籤等信息技術在流通領域的應用,鼓勵大型商貿流通企業提高流通效率和服務質量。建設跨行業、跨區域的物流信息服務平臺,提升倉儲智能化水平和冷鏈物流服務水平,發展物流新模式,推動降本增效和創新發展。引導實體零售企業適應市場變化,加快調整業態結構、商品結構,創新經營機制、服務體驗,促進線上線下融合,滿足消費結構升級需要,增強實體零售核心競爭力。加快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企業網絡服務能力。
加快推進「網際網路+」行動。推動國家「網際網路+」重大工程項目建設,促進網際網路新技術、新模式、新理念與經濟社會各領域深度融合,培育和壯大一批網際網路融合創新發展的新產業和新業態。積極拓展網絡民生服務新模式,不斷豐富在電子商務、醫療、文化、教育、交通、旅遊、金融等民生領域的應用,促進信息消費快速增長。
五、強化支撐保障機制建設
(十六)構建統籌協調的組織支撐。
各地、各部門要積極研究涉及本地區、本領域的新動能發展問題,分領域制定培育壯大新動能工作方案。不斷優化新產業新業態的行業管理和產業發展資源配置,逐步健全新興經濟領域協調機制,強化立法、執法和產業發展等職能的銜接。健全對落實培育新動能相關政策措施情況和開展先行先試、探索創新情況的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對新動能發展的輿論宣傳,引導正確認識、回應社會關切、防止不當炒作,營造健康發展環境。
(十七)支持新技術應用。
在政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招投標活動中,不得設置會員註冊、資質驗證、投標或者競買許可、違法強制擔保、要求設立分支機構等限制性條件變相歧視新創辦企業,逐步加大對新創辦企業的支持。落實政府採購支持創新的政策規定,鼓勵、扶持自主創新產品的研究和應用。
完善優先應用新技術新產品的支持機制。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重點推進按病種付費工作。根據國家《藥品目錄》調整要求,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創新藥物按規定納入醫保目錄。面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需求,對經省級認定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按規定給予補助。推進大型智能設備融資租賃。鼓勵企業到境外投資併購,開展國際產能和裝備製造合作,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投資、開展工程承包、設立境外經貿合作區,按投資額、工程承包前期費用、銀行貸款利息等給予一定補助。對企業通過自建、合資、合作、併購等方式設立海外研發中心和境外營銷網絡給予建設資金補助。
(十八)優化金融支持體系。
激勵引導創投機構加大對新創辦企業的投資。按照「產業+基金」模式,完善金融資本對接「三重一創」、製造強省等重大發展戰略。壯大多層次資本市場,加大對新興經濟企業股權、債權、智慧財產權融資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證監會扶貧綠色通道政策,加大對省內符合條件企業的支持引導。
(十九)完善統計調查支撐機制。
建立新興經濟領域市場主體統計調查和監測分析制度,明確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主要指標、基礎數據來源、採集方法和數據報送時間等。利用網際網路平臺開闢直報渠道,方便企業報送數據。開展新興經濟活動核算研究,探索新經濟核算方法,科學測算新經濟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分析研判新經濟發展趨勢。
各地、各部門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認真履職盡責、密切協調配合、主動擔當作為、加強督查檢查,切實把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為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動力,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營造良好制度環境。
附件:重點任務分工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6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重點任務分工
序號 | 工 作 任 務 | 負責單位 | 時限要求 |
1 | 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效能。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不斷探索工商登記便利化措施,完善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應用。大力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持續改進對小微企業、初創企業的服務。 | 省工商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統計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 |
2 | 推進法規制度適應性變革。各主管部門要對制約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規定進行清理,及時提出修改、廢止或暫時停止實施省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的具體建議方案和理由,按程序報批後實施。積極貫徹落實《安徽省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條例》。 | 省法制辦會同有關部門牽頭負責 | 2018年 |
3 | 完善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團體標準,進一步強化安徽省地方標準制訂和修訂工作的管理,及時向全社會公開我省地方標準制訂、修訂情況,逐步建立相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 省質監局牽頭負責 | 2018年 |
4 | 加大對新興經濟領域的支持。積極落實國家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大力推進企業上市工作。 |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安徽證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 |
5 | 完善新業態就業社保政策。適應新業態就業和用工特點,相關企業同等享受企業吸納就業、靈活就業和自主創業扶持政策。探索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和失業保險保障方式。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負責 | 2018年 |
6 | 鼓勵先行先試。修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在物流、教育、旅遊等領域系統性風險小的方面,結合實際研究出臺有利於發展新產業新業態的管理制度。完善涉企收費清單制度,落實涉企工程建設項目、商業銀行及抵押貸款環節涉企收費清單。加快推動安徽省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建設,在質量技術等基礎方面探索改革創新,打造新產業新業態區域品牌。 | 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質監局、省法制辦、省旅遊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20年 |
7 | 建立創業創新績效評價和容錯試錯機制。探索有利於提升創業創新效率的科研管理、資產管理和破產清算等規章制度。落實政府創業投資基金市場化運營、估值、退出等改革舉措,引導國有創投基金加大對新興經濟領域創新型企業的支持。建立投資容錯機制,適當提高投資風險容忍度。研究出臺激勵國有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參與國家和省重大科技項目的措施。完善省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擴大省屬高校和科研院所財務管理自主權。 | 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政府金融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20年 |
8 | 提升面向創業創新主體的服務水平。搭建省市縣三級創業服務雲平臺,統一發布創業創新政策,增強信息透明度。鼓勵各設區市建設綜合服務平臺,共助小微企業和創業者成長。引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各類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質檢技術機構、分析測試中心等面向社會開放服務。落實進一步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相關配套政策,鼓勵大型科學儀器共享共用。 | 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質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 |
9 | 推進雙創相關改革試驗。推進國家雙創示範基地建設,開展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推動形成有利於雙創蓬勃發展的環境。加快發展專業性眾創空間,推動網絡平臺眾創。 | 省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20年 |
10 | 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進一步加大智慧財產權執法力度,提高智慧財產權侵權代價和違法成本,震懾違法侵權行為。加強對新模式新業態創新成果的保護,深化與中國電子商務領域專利執法協作調度(浙江)中心的合作。 | 省科技廳牽頭負責 | 2018年 |
11 | 全面實行清單管理制度,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向縱深發展,持續優化完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建立全方位公共服務清單和全口逕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 | 省編辦牽頭負責 | 2018年 |
12 | 積極推動新業態、新產業、新商業模式納入統計調查和支持政策清單。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審批許可標準和程序,完善大型醫用設備配置使用管理的配套辦法和制度,推進階梯配置。根據教育培訓、健康醫療、交通出行等領域新業態的特徵,調整優化準入標準,創新監管方式,鼓勵商業模式創新。 | 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20年 |
13 | 建立健全以信用為核心的事中事後監管機制,營造法治化、誠信和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規範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完善信用信息採集機制。優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安徽)功能,加大重點領域市場主體失信行為曝光力度。 | 省工商局、省發展改革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牽頭負責 | 2018年 |
14 | 深化政府監管體制改革,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模式,探索開展部門隨機聯查。加強社會監督,推進政務公開。加快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在提高執法水平上持續創新,規範執法程序,創新執法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持續優化政府服務,全力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使創業創新過程更順暢。堅持建設發展與管理管控相結合,探索對跨界融合新產業新業態的部門協同監管。 | 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合肥海關、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網信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20年 |
15 | 建立適應網際網路傳播和用戶創造內容趨勢的新媒體內容監管機制。建立適應網際網路條件下金融創新發展的金融監管機制。 | 省文化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法制辦、省網信辦、安徽銀監局、安徽證監局、安徽保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20年 |
16 | 設立在研、在審創新藥審查綠色通道,對防治愛滋病、惡性腫瘤、重大傳染病等創新藥,實行專人負責、提前介入、跟蹤服務、隨到隨審,優先安排註冊核查和檢驗。制定醫療器械特別審批和優先審批實施意見,鼓勵醫療器械企業研發創新。加強審評隊伍建設,外聘相關專家參與技術審評。探索建立食品藥品專職檢查員隊伍。建立醫療服務綜合監管制度,開展基於臨床路徑的醫療質量控制效果評價工作,加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產前篩查和診斷技術的審批和管理。完善重點藥品監控預警管理機制,探索建立以基本藥物為重點的臨床用藥綜合評價體系。 | 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 |
17 | 推行動態審慎監管。包容處於發展初期的新業態發展,提高行業自律管理水平和能力,搭建企業與政府監管部門溝通協調橋梁,不斷促進規範發展。 |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安徽銀監局、安徽證監局、安徽保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20年 |
18 | 優化風險管理機制。完善產業風險預警和分析體系,強化風險處置決策機制,提高對新興經濟領域潛在風險敏感性和突發情況快速處置能力。 | 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法制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20年 |
19 | 提高信息化治理水平。加強在線、移動、大數據監管能力和網上輿情監管隊伍建設,提升網上技術偵查、新產品檢驗檢測、金融領域新風險防範、網絡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等技術水平。完善公共管理和決策工具體系,加強網上輿情監控系統研究和應用,縮短風險監測信息反饋周期。 | 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網信辦、安徽銀監局、安徽證監局、安徽保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 |
20 | 構建多方參與的治理體系。促進監管機構和社會力量相互協作,完善新產業新業態治理結構。明確平臺企業參與治理的法律依據,確定平臺企業在智慧財產權保護、質量管理、信息內容管理、協助申報納稅、社會保障、網絡安全等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建立政企合作事中事後監管新模式。建立政府、平臺、行業組織、勞動者、消費者共同參與的規則協商、利益分配和權益保障新機制。調動第三方、同業、公眾、媒體等監督力量,形成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治理的格局。 | 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法制辦、省網信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20年 |
21 | 激發人才流動活力。採取政府購買服務與公共服務相結合的方式為人才引進、居留、就醫、隨遷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學等提供「一站式」服務。定期發布人才形勢和需求預測,在省屬本科高校和公立醫院建立編制周轉池制度,加快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支持合肥、蕪湖、蚌埠三市建設區域性人力資源配置中心。開展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在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引進高層次人才、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保障方面開闢綠色通道。 | 省編辦、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 |
22 | 營造有利於創新型企業家發展的良好環境。積極倡導企業家精神,突出抓好誠信經營、戰略思維、資本運作、風險決策和自主創新能力培訓。依法保護企業家財產權和創新收益,推行國有企業職業經理人制度。 | 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國資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20年 |
23 | 營造有利於跨界融合研究團隊成長的氛圍。創新體制機制,突破院所和學科管理限制,在集成電路、人工智慧、智能製造、大數據應用、基因工程、數字創意等交叉融合領域,構建若干產業協同創新中心。 | 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20年 |
24 | 強化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加快建設省級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全省統一的政務信息共享管理平臺,形成動態更新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打破「數據煙囪」和「信息孤島」。以共享為原則,加強政務信息資源統籌管理,建立省級部門之間和省與各市政府之間的數據溝通和分享機制。 | 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 2018年 |
25 | 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和企業信息披露制度。根據數據安全屬性,依據有關規定,積極穩妥地向社會開放政府數據。制定嚴格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和大數據安全監管制度,嚴厲打擊非法洩露個人信息行為。 | 省電子政務協調發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省網信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 |
26 | 推動科技成果有效轉移轉化。省屬高校院所可自主決定將其持有的科技成果進行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構建科技成果信息共享與發布體系,建立科技成果在線登記制度,完善省科技成果信息系統資料庫和數據服務平臺。探索建立省專利轉化信息平臺和專利運營中心,促進專利技術轉移、轉化及產業化。深入推進專利權質押融資工作,建立擔保、評估、利息費用的補貼、補償機制。 | 省科技廳牽頭負責 | 2020年 |
27 | 縮短科技成果轉化周期。鼓勵各地建設一批投資多元化、運行市場化、管理現代化,創新創業與孵化育成相結合,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科技成果中試熟化載體和新型研發機構。鼓勵高校院所在省內轉移轉化科技成果,本省企業購買省外先進技術成果並在省內轉化、產業化。推動各設區市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加大對新技術、新產品、新成果導入階段的投資支持力度。拓展科技保險險種,開展科技保險試點,進一步化解研發、科技成果轉化、新產品推廣等過程中的風險。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大對科技類社會服務機構的支持。 |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20年 |
28 | 加快推進「三重一創」建設。在新型顯示、機器人、通用航空等領域,打造一批在國內外有重要影響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在數控工具機、精準醫療等領域,加快實施一批重大新興產業工程。在量子通信與量子計算、新藥創製等領域,加快實施一批重大新興產業專項。 | 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 2020年 |
29 | 加快推進位造強省建設。在家電、機械、汽車等傳統優勢產業,加大技術改造力度。積極爭取國家智能製造綜合標準化與新模式應用、智能製造試點示範等項目,培育認定一批省級智能工廠和數位化車間。加大機器人、3D列印裝備、高檔數控工具機、智能成套生產線等研製攻關,落實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政策。積極爭取國家新材料首批應用保險補償,研究制定我省新材料首批次應用補助辦法。在機械、石化、冶金、汽車等重點領域實施機器換人「十百千」工程。編制技術改造投資三年滾動計劃項目庫。 |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負責 | 2020年 |
30 | 利用新技術提升農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水平。推進省農業農村大數據中心建設,推動農業與旅遊、教育、文化等產業深度融合,壯大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全面推廣秸稈綜合利用,拓展農業新價值鏈。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深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發展適度規模的家庭農場,促進農民合作社提質增效,培育現代農業產業化聯合體。 | 省農委牽頭負責 | 2020年 |
31 | 利用新技術推進服務業轉型升級。推廣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地理位置服務、大數據、電子標籤等信息技術在流通領域的應用,鼓勵大型商貿流通企業提高流通效率和服務質量。建設跨行業、跨區域的物流信息服務平臺,提升倉儲智能化水平和冷鏈物流服務水平。引導實體零售企業適應市場變化,加快調整業態結構、商品結構,創新經營機制、服務體驗,促進線上線下融合,滿足消費結構升級需要,增強實體零售核心競爭力。加快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企業網絡服務能力。 | 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20年 |
32 | 加快推進「網際網路+」行動。推動國家「網際網路+」重大工程項目建設,促進網際網路新技術、新模式、新理念與經濟社會各領域深度融合,培育和壯大一批網際網路融合創新發展的新產業和新業態。積極拓展網絡民生服務新模式,促進信息消費快速增長。 | 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 2020年 |
33 | 構建統籌協調的組織支撐。各地、各部門要積極研究涉及本地區、本領域的新動能發展問題,分領域制定培育壯大新動能工作方案。不斷優化新產業新業態的行業管理和產業發展資源配置,逐步健全新興經濟領域協調機制,強化立法、執法和產業發展等職能的銜接。健全對落實培育新動能相關政策措施情況和開展先行先試、探索創新情況的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對新動能發展的輿論宣傳,營造健康發展環境。 | 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方面牽頭負責 | 2020年 |
34 | 在政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招投標活動中,不得設置會員註冊、資質驗證、投標或者競買許可、違法強制擔保、要求設立分支機構等限制性條件變相歧視新創辦企業,逐步加大對新創辦企業的支持。落實政府採購支持創新的政策規定,鼓勵、扶持自主創新產品的研究和應用。 | 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牽頭負責 | 2018年 |
35 | 完善優先應用新技術新產品的支持機制。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重點推進按病種付費工作。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創新藥物按規定納入醫保目錄。對經省級認定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按規定給予補助。推進大型智能設備融資租賃。鼓勵企業到境外投資併購,開展國際產能和裝備製造合作。對企業通過自建、合資、合作、併購等方式設立海外研發中心和境外營銷網絡給予建設資金補助。 | 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安徽銀監局、安徽保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20年 |
36 | 優化金融支持體系。激勵引導創投機構加大對新創辦企業的投資,完善基金資本對接「三重一創」、製造強省等重大發展戰略。加大對新興經濟企業股權、債權、智慧財產權融資的支持力度。 | 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辦、安徽銀監局、安徽證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20年 |
37 | 完善統計調查支撐機制。建立新興經濟領域市場主體統計調查和監測分析制度。利用網際網路平臺開闢直報渠道,方便企業報送數據。開展新興經濟活動核算研究,探索新經濟核算方法,科學測算新經濟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分析研判新經濟發展趨勢。 | 省統計局牽頭 | 201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