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細則徵求意見公告

2020-12-22 北海政府網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桂民規〔2019〕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我們起草了《北海市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歡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見建議,並於2020年6月7日前將修改意見或建議發送市民政局兒童福利和社會事務科(聯繫人:範錦麗 電話:2024037 Email:bhflk66@163.com)。

 

 

 

北海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日

 

北海市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推動我市兒童福利事業健康發展,切實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桂民規〔2019〕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總體目標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全會、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切實做好我市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保障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二、明確保障對象

具有北海市戶籍的未滿18周歲未成年人,且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可認定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一)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等6種情形之一的;

(二)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等6種情形之一的。

以上重殘指的是一級二級殘疾或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

重病指的是指導致當事人喪失撫養能力的各種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不全的腎透析、器官移植後抗排斥免疫調節劑治療、重型和中間型地中海貧血、血友病、耐多藥肺結核、愛滋病機會性感染、重性精神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急性期)、塵肺、尿道下裂、人感染禽流感、腦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氣腫等疾病及各類心臟和顱內手術治療。若有變化,以市、縣(區)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確定並公布的特重大疾病為準。

失聯指的是失去聯繫且未履行監護撫養責任6個月以上。失聯時間能查證的按照查證確認的時間起算,不能查證的按照核查申請時間起算。

服刑在押指的是根據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被依法押送監獄、看守所執行刑罰,期限在6個月及以上。

強制隔離戒毒指的是被司法或公安部門強制戒毒所強制隔離戒毒,期限在6個月及以上。

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期限在6個月以上。

死亡指的是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失蹤指的是人民法院宣告失蹤。

三、規範認定流程

(一)申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人或受監護人委託的近親屬向兒童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情況特殊的,可由兒童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時如實填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申請表》(附件1),同時提交兒童、生父母、監護人(受委託監護人)的身份證件,兒童與父母的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兒童本人或監護人的銀行帳號,及父母一方或雙方符合以下情形的相應證明材料:

1.屬於重殘的提供殘聯部門頒發的殘疾人證。

2.屬於重病的提供縣級或以上醫療衛生單位出具的病歷、診斷證明或出院證明。

3.屬於服刑在押的提供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或服刑監獄、看守所開具的情況證明。

4.屬於強制隔離戒毒的提供縣級及以上公安或司法行政部門出具的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書、或戒毒所開具的情況證明。

5.屬於死亡的提供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或火化證明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註銷戶口證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

6.屬於失蹤的提供人民法院宣告失蹤的判決書。

7.屬於失聯的提供報案回執。

(二)受理。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提交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齊所有規定材料。如申請人確實出於客觀原因無法提供的證明材料,應由申請人或受委託申請人作出書面承諾,再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協助向有關部門核查。

(三)查驗。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後,應當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父母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以及死亡、失蹤等情況進行查驗。查驗一般採取部門信息比對的方式進行,與民政、公安、司法、醫保、殘聯等部門數據比對的結果,或者能夠證明父母符合保障範圍規定條件的相關部門資料庫信息截圖等,均可作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材料。因檔案管理、數據缺失等原因不能通過部門信息比對核實的,可以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本人或其監護人、親屬、村(居)委員會協助提供必要補充材料。

對於失聯情形的查驗,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向兒童或失聯父母戶籍所在地或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查詢失聯父母情況的申請,公安派出所應當及時進行實地調查核查,對父母身份信息不詳或超過6個月仍下落不明的,書面函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函復件內容應明確有「符合失聯超過6個月的情形」等字樣(附件4)。或由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戶籍所在村(居)委會出具父母一方失去聯繫且不履行撫養責任超過6個月的走訪評估證明材料(包括入戶調查記錄、2-3名鄰裡訪問籤字記錄、群眾評議等),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均出具意見並加蓋公章,也可作為失聯情形認定材料;對父母一方為外籍人員的,應當通過領事通報進行核查。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查驗結論,符合條件的,連同申請材料一併報縣級民政部門。初次查驗申請材料發現問題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採取入戶調查、鄰裡訪問、信函索證、群眾評議等方式再次進行核實。入戶調查和鄰裡訪問工作可以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完成,也可以委託兒童主任、婦聯主席或其他村委幹部、駐村幹部、第一書記、扶貧信息員等幫助核實,核實工作人員不少於2人,並在入戶調查表(附件2)、鄰裡訪問記錄表(附件3)上簽字確認。信函索證和群眾評議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完成,為保護兒童隱私,評議結果不宜進行公示。

(四)確認。縣級民政部門應當在自收到申報材料及查驗結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確認。符合條件的,從確認的次月起納入保障範圍,同時將有關信息錄入「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統」。不符合保障條件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申請人對結果有異議的,應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複查覆核。

(五)終止。具有以下情形的,縣級民政部門應當終止其保障資格,從保障情形發生變化的次月起停止發放基本生活費。

1.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死亡的。

2.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年滿18周歲的。

3.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失聯、失蹤父母出現的。

4.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戶口遷出本轄區的。

5.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父母服刑、強制戒毒或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期滿,恢復人身自由的。

6.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本人屬於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

7.其他不再符合規定保障情形的。

規定保障情形發生變化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人或受委託的親屬、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告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民政部門要加強動態管理,對不再符合規定保障情形的,應當及時終止其保障資格,並發放停發通知書。

(六)建檔。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分別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資料歸類、建檔,做到一人一檔,保管好相關審批材料,定期走訪記錄,基本生活費發放匯總表,資金劃撥憑證,領取名冊等。

四、保障內容

(一)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建立與全市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相一致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標準,並隨全市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調整而調整。已獲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金或者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且未達到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補貼標準的進行補差發放,其他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按照補貼標準全額發放。已全額領取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補貼的兒童家庭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供養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不計入家庭收入,在享受低保或特困救助供養待遇之後根據人均救助水平進行重新計算,補差發放。已全額領取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補貼的殘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符合條件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可同時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及康復救助等相關政策。

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實行社會化發放、按月發放,暫不具備條件的縣區可以暫時按季發放,所需資金從各級安排的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中統籌解決,確保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及時足額到位。對於監護人有能力支配保障金的,補貼發放至其監護人,並由監護人管理和使用;監護人沒有能力支配的,補貼發放至兒童實際撫養人或撫養機構,並明確其對兒童的撫養義務,具體的補貼發放管理按廣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醫療康復保障。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關於完善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制度的通知》(桂醫保規﹝2019﹞3號),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作為重點救助對象類型之一享受相關醫療救助待遇。各縣區要重點加大對生活困難家庭的重病、重殘兒童救助力度,加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有效銜接,實施綜合保障,梯次減輕費用負擔。

(三)教育資助救助政策。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照孤兒優先納入國家、自治區和我市資助政策體系和教育幫扶體系,落實學前教育免保教費、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普通高中免學雜費和其他國家、自治區、市級助學金資助政策,並在其他學生資助項目中予以優先資助。完善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機制,保障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依法完成義務教育。義務教育階段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優先列為免住宿費的對象,對就讀高中階段(含普通高中及中職學校)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根據家庭困難情況開展結對幫扶和慈善救助。優先將殘疾事實無人撫養學前兒童納入學前教育行動計劃,切實解決好殘疾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義務教育、高中階段入學問題。對於適齡殘疾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具備上學條件的,就近安排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學校不得拒收;不適合在普通學校就讀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或兒童福利機構特教班就讀;無法到特殊教育學校或特教班就讀的,免費提供送教上門服務。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成年後仍在校就讀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相應的教育資助政策。

(四)落實監護責任。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等部門應當依法打擊故意或者惡意不履行監護職責等各類侵害兒童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根據情節輕重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人民法院對申請宣告兒童父母失蹤、死亡及撤銷父母監護權等案件,要強化職權探知,進行舉證指導,必要時依職權進行調查取證。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民政部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法發〔2014〕24號)規定情形的,應當依法撤銷監護人監護資格。對有能力履行撫養義務而拒不撫養的父母,民政部門可依法追索撫養費,因此起訴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對父母沒有監護能力且無其他監護人的兒童,以及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的兒童,由民政部門設立的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民政部門應當加強送養工作指導,創建信息對接渠道,在充分尊重被送養兒童和送養人意願的前提下,鼓勵支持有收養意願的國內家庭依法收養。加大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力度,及時幫助兒童尋親返家,教育、督促其父母及其他監護人履行撫養義務,並將其納入重點關愛對象,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提升家庭撫育和教育能力。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每季度應當至少組織一次回訪,防止其再次外出流浪。

(五)優化關愛服務機制。完善法律援助機制,為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提供快速高效的法律援助,簡化程序,免予經濟困難審查,做到應援盡援。維護殘疾兒童的合法權益,為有需求且符合條件的殘疾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提供手術、輔助器具配置、康復訓練等服務,解決好殘疾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教育服務問題。充分發揮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康復和特教服務機構等服務平臺作用,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及其家庭提供臨時照料、政策諮詢、康復指導、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探訪、宣傳培訓等關愛服務支持。依託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的關愛服務工作予以政策指導和技術支持。加強家庭探訪,協助提供監護指導、返校復學、落實戶籍等關愛服務。發揮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社會動員優勢,培育發展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和服務機構,引入專業社會組織和青少年事務社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提供心理諮詢、心理疏導、情感撫慰等專業服務,提升關愛服務工作專業水平,培養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

五、強化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確保各類特殊困難群眾一道進入小康社會的重要制度安排。要切實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市、縣級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聯席會議要及時研究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著力解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在生活、監護、成長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切實貫徹與孤兒保障標準相一致的原則要求,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政策與扶貧、低保、特困供養、醫療救助、教育救助、社會保險等各項民生政策、制度之間的有效銜接,切實維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合法權益。

(二)明確部門職責。各級各部門應當建立長期的協作機制,共同維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合法權益。

民政部門應當履行主管部門職責,做好資格確認、生活補貼發放、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等工作,對認定過程中處境危急的兒童,應當實施臨時救助和監護照料。

人民法院應當對申請宣告兒童父母失蹤、死亡及撤銷父母監護權等案件設立訴訟綠色通道,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及時將法律文書抄送兒童戶籍地縣級民政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實現信息實時共享。

人民檢察院應當強化對涉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權益的民事訴訟活動的監督,以檢察建議、支持起訴等方式,依法及時啟動撤銷監護權監督程序,對有關部門不履行相關職責的應當提出依法履職的檢察建議。

發展改革部門要依託廣西公共信息平臺建設信用聯合懲戒應用系統。各有關部門將存在惡意棄養情形或者採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保障資金、物資或服務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的失信行為記入信用記錄,納入廣西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並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對失信主體進行聯合懲戒。

教育部門要抓好涉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教育資助政策,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醫療保障部門要依法落實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醫療救助政策。

衛生健康部門要指導各醫療機構及時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及其父母醫療救治和疾病診斷工作。

司法行政部門要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列入法制宣傳教育內容,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提供法律援助。

財政部門應當加強資金保障,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原則,支持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等相關工作。

共青團應當充分動員青年社會組織和青少年事務社工,依託基層青少年服務陣地開展各類關愛和志願服務,切實幫助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解決學習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婦聯組織應當發揮村(居)婦聯主席和婦聯執委作用,整合村、社區「兒童之家」資源,探索家庭、學校、社區協同育人有效機制,在農村(社區)留守兒童、困境兒童人數多的重點區域提供家庭教育指導、心理諮詢、關愛幫扶及權益維護等服務。

殘聯部門要切實做好殘疾兒童的康復救助工作,及時將重度殘疾人信息分享至民政部門,及時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辦理殘疾人證。

公安部門應當加大對失聯父母的查尋力度,受理失聯查尋的報案案件並出具報案回執,對登記受理超過6個月仍下落不明的,通過信息共享、書面函復等途徑,向民政部門、相關部門或者相關當事人提供信息查詢服務。

(三)完善核查機制。要完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信息共享和動態管理機制,法院、公安、司法、殘聯等部門應當主動向民政部門提供重殘、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失聯、死亡、法院宣告失蹤等相關信息,提高查驗申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材料的效率,同時民政部門每年將認定的信息通報至相關職能部門,實現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信息在家庭、學校、各類保護機構和各職能部門之間的有效傳遞,做到應保盡保,不漏一人。縣級民政部門要發揮牽頭部門作用,推動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村(居)民委員會、社工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兒童福利機構、駐村幹部等相關單位和人員認真履行強制報告職責。各縣區要建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定期報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定期覆核、縣級民政部門定期複查的工作制度,對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等情況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每年核查不少於2次;對重病、重殘、失蹤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每年核查不少於1次。縣級民政部門應當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受理申請、查驗工作,根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核查情況,及時作出是否終止其保障資格的決定。對決定終止其保障資格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要健全完善舉報核查制度,對接到的實名舉報,應當逐一核查,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核查處理。

(四)加強資金管理。各級財政、民政部門要根據監管職責分工全面加強資金使用和績效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績效,防止發生擠佔、挪用、冒領、套取等違法違規現象,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要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提供更加有力支撐。

(五)加強政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臺、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大力開展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政策宣傳。要通過學校教育、扶貧工作、普法宣傳等各種時機,向群眾宣傳政策,幫助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及其監護人準確知曉保障對象範圍、補助標準和申請程序。要廣泛動員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幫扶救助工作,為兒童及其家庭提供多樣化、個性化服務,逐步引導形成家庭依法盡責、國家、社會等各方面輔助支持的良好氛圍。

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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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極星太陽能光伏網訊:5月15日,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發布關於徵求華中區域「兩個細則」(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河南、湖南、四川能源監管辦公室,國網華中分部、西南分部,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慶六省(市)電力公司及各有關發電企業:為貫徹落實《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完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市場)機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能發監管﹝2017﹞67號)要求,進一步適應電網運行需要,我局組織開展了《華中區域併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和《華中區域發電廠併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簡稱華中區域
  •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專家論證暨公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網際網路+」高效物流及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工作部署,推動青海省網絡貨運經營規範有序發展,省廳在深入學習全國先進省份網絡平臺貨運經營管理經驗基礎上,積極對接省稅務局研究制定了《青海省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 關於公開徵求《2019年濟南市天橋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意見的公告
    為進一步做好我區政務公開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省市關於政務公開工作的相關規定,區政府辦公室起草了《2019年濟南市天橋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19年6月31日。一、徵求意見文稿及起草說明,見附件。
  • 《中國兒童政策進步指數2020》發布:兒童政策進步指數北京居首
    北師大中國公益研究院昨天啟動「中國兒童福利與保護宣傳周」活動,並發布《中國兒童福利與保護政策報告2020》和《中國兒童政策進步指數2020》。兩份報告顯示,我國兒童福利、兒童保護、兒童健康、兒童教育四個方面均進展顯著,總體90%指標基本實現預定目標。
  • 我市《關於進一步加強工業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見》公開徵求意見 計劃...
    溫都訊 近日,溫州市政府網站公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工業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面向社會徵求意見。其中透露,我市擬劃定兩級工業區塊線,實施工業區塊線保護管理制度。區塊線一級線內規劃工業用地予以嚴格保護,不得建設商業住宅、大型商業服務業設施,不得調整為其他非工業用途;區塊線二級線內的現狀工業用地在一定時期內予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