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邀請代表委員見證關鍵警察證人出庭作證

2020-09-09 北京一中院

為自覺接受人大依法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溝通聯絡,9月8日上午,北京一中院邀請北京市人大代表吳文彥、馬麟、李慧娟、錢曉萌、高淑芹及北京市政協委員董雙良來院,旁聽刑一庭審理的一起故意傷害案件的庭審。院黨組書記馬強接待代表委員一行。


庭審開始前,馬強書記對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的到來表示熱烈歡迎,並向代表委員對法院工作一如既往的關心與支持表示感謝。刑一庭負責人張鵬向代表委員們介紹了旁聽案件的基本案情。本案系一起三名被告人共同傷害案件,為準確查明事實,貫徹庭審實質化要求,合議庭依法通知四名關鍵警察證人出庭作證。此外,鑑於一名被告人聽力障礙,北京一中院特意為其購置了助聽器,以充分保障其訴訟權利,確保其知悉公訴人當庭出示的全部證據,能夠實質性參與庭審,充分發表辯護意見。



隨後,代表委員們有序進入西中法庭旁聽庭審。本次庭審嚴格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要求進行,合議庭成員、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及旁聽的代表委員均全程佩戴口罩,並按照防疫要求保持足夠間距就座。庭審中,合議庭充分聽取控辯雙方的意見,依法通知四名警察出庭作證,庭審程序規範嚴謹、緊湊有序。



在庭後座談交流過程中,代表委員們高度肯定了北京一中院在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中,大力推進關鍵警察證人、鑑定人出庭的工作舉措,並一致認為,此次庭審公開高效,庭審內容重點突出,訴訟引導及時適當,展現了法官優秀的庭審駕馭能力。同時,代表委員們希望北京一中院進一步總結關鍵警察證人、鑑定人出庭工作經驗,以進一步深化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取得實效。



市人大代表 吳文彥

民進中央委員、北京市委副主委

北京市第十五屆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

市殘疾人聯合會執行理事會理事長


參加此次旁聽對於警察出庭作證制度有幾點感受:一是體現了對法律和警察職業的尊重;二是提高了證人證言以及庭審的質量;三是保障了當事人與證人對質的權利,是對當事人的保護和尊重;四是促使警察行使權力更加慎重,提高了公安辦案質量。此外,法庭為聽障被告人提供助聽器也體現了庭審的人性化。建議在有殘疾人參加的庭審中進一步增加相應的輔助措施,更好地保障當事人權利。


市人大代表 李慧娟

北京京糧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品控部經理


一中院在強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進程中做了很多工作,堅持不斷地推進警察證人出庭的常態化、制度化。警察出庭作證制度能夠讓控辯雙方以及當事人更好地交流,相比單純的審閱卷宗更能幫助法官判斷證據真實性,減少錯案的發生,是非常有益的探索。


市人大代表 錢曉萌

北京市西城區濱河公園管理處職員


警察證人出庭一方面有利於查明事實,另一方面也可以反過來約束公安機關嚴謹辦案,這兩個方面環環相扣,相輔相成。每一項舉措首開先河總是不容易的,一中院探索推動關鍵警察證人、鑑定人出庭工作的過程肯定非常艱難,能夠取得今天的成績,我表示由衷的敬佩。作為連任人大代表,這幾年明顯感到法院工作,包括代表聯絡工作質效的不斷提升,整體精神面貌的積極向上,希望以後有更多機會參加法院的聯絡活動。


市人大代表 高淑芹

北京市豐臺區西羅園街道

角門東裡二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


本次庭審反映出一中院在近年的司法改革過程中克服了很多困難,尤其是積極推進警察出庭作證制度化的建設。辦案民警作為案件參與者掌握的信息更為真實、完整,出庭作證更具力度。並且,警察證人出庭制度也使警察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得到保障,對於公檢法都有助益。


市政協委員 董雙良

北京市工業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南非項目部副部長


感謝一中院邀請參加此次庭審觀摩活動。一中院推動的警察證人出庭作證工作在目前證人難找、不願出庭的傳統背景之下具有重要意義。建議庭審中法官和檢察官宣讀一些材料時,法庭大屏幕能夠配合予以實時顯示,最大限度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


北京一中院黨組書記 馬強


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在於讓事實展現在法庭、讓證據出示在法庭、讓意見發表在法庭,給予訴訟各方在法庭上充分表達的機會。證人出庭作證,是落實司法公開原則的內在要求,也是案件審判質量的重要保障。警察作為案件的第一見證人出庭作證,接受控辯雙方充分的交叉詢問和辯論,使庭審中的辯論過程成為了人與人之間立體的交鋒,有利於案件事實和證據的準確認定。希望各位代表委員積極呼籲社會重視普通證人出庭制度的落實,切實提高庭審實質化水平。同時,北京一中院將加大智慧法院建設力度,通過各種技術手段進一步保障殘障人士的各項訴訟權利。


據悉,2014年起,北京一中院率先將完善警察證人、鑑定人出庭作證機製作為推動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突破口,與公安、檢察機關共同會籤《關於警察證人、鑑定人出庭作證的會議紀要》,明確了警察證人、鑑定人出庭作證的具體案件範圍、啟動操作程序及保障制約措施,實現警察證人、鑑定人出庭作證的機制化、常態化與規範化。自該機制常態化運行以來,北京一中院已在數十件刑事一審案件中依法通知警察證人或鑑定人出庭,有效貫徹了證據裁判原則,落實了庭審實質化要求,取得了較好審判效果。該項工作機制入選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選編》。


供稿:北京一中院

作者:錢星 陳淼璐

編輯:馬相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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