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葬從未在明國官方文化中見過具體標準,如果說是祖制,明國重要祖制絕大部分都在皇明祖訓中呢,在明國官方記載中朱元璋從來都沒有要求過自己妃子殉葬,大明會典的從不一定是殉的意思,如果是朱元璋的妃子只有兩個死在朱元璋前面,朱元璋七十歲死的,他那麼多妃子不可能只有兩個死在朱元璋前面,殉葬跟皇明祖訓整體宗旨似乎相違背,究竟是上位皇帝要求的還是下位皇帝自發的,朱祁鈺的事件則明顯是下位皇帝自發的,害怕年輕留在宮內影響自己名聲,皇明祖訓,對繼承順序有規定,凡朝廷無皇子,必兄終弟及,須立嫡母所生者。庶母所生,雖長不得立,但朱祁鈺事件比較複雜,朱祁鎮是因為被俘無法履行皇帝職責所以成為太上皇,朱瞻基就兩個兒子,朱祁鎮,朱祁鈺,根據祖訓應該是由朱祁鎮繼位,奪門之變攻擊于謙準備擁立藩王,就是想攻擊說于謙違背皇明祖訓,所以自己部分不採取強制措施,之後繼承皇位後如果不殺于謙明正他的罪行,則奪門之變就師出無名。
于謙眼裡的明主估計不是朱祁鈺更不是朱祁鎮,應該是朱瞻基,所以于謙不會讓皇位旁落到非朱瞻基一脈的,偏偏朱瞻基子嗣不盛,就倆兒子,一個還絕了後,算來算去就朱祁鎮和他兒子了,如果于謙鎮壓了朱祁鎮的奪門,那基本上就把朱祁鎮這一脈的合法性給砸了,皇位只能給外藩朱瞻墡一脈,這又不符合于謙的初衷。留他狗命的是大明威武,雖三大營盡滅,但對瓦剌來說仍是強明,想手上有個趁手的武器,打架也方便些。 就這軟骨頭,三大營盡失,文臣武將盡滅,百年基業毀於一旦,朱老四要天子守國門,你天子叫國門,不忠。老娘還在北京,國門一破,老娘變奴隸,不孝。老代死了,要他妃子陪葬,不仁。于謙勸老代接你回來,你秋後算帳,不義。
明粉最怕聽到的一句話就是 ,你們大明,朱祁鎮,明英宗是個啥玩意?
朱祁鎮不是壞人?他就是一蠢貨,土木堡之變別說都是王振的錯,他已經親政了,20歲了,是這個王朝的至尊,他有自己的命令和主意。南宮復闢,以意欲殺了于謙,殺了這個保護國家的人,正所謂天下冤之。他殺于謙,完全不在理,奪回皇位也不是搶他弟弟的,搶的完全是自己兒子的皇位,按《皇明祖訓》的規則接下來繼承皇位的也是他最年長的兒子朱見深,這是盲目而愚蠢,復闢以來,重用返鄉團,太監曹吉祥造反,石亨謀亂,這全是他自己的鍋;再者重用廠衛,逼死宗室,迫害大臣,連當初被俘時真心實意幫他的袁彬也被下獄,退職,民不聊生;輕信敵人,丟失河套,致使邊防吃緊,邊民被入寇所困擾;更在京中為也先立廟,天下已憤然久矣。這種人?配得上好?
一,于謙不是極力擁戴景泰即位,景泰即位是因為發生了在京官員打死英宗親信的準政變,為了平息事態安撫人心,必須由景泰即位,以示涉事官員無需擔心英宗回來清算,立太子憲宗登基在當時不可行,等於英宗回來還是執政,必然清洗涉事大臣,人心動搖之下明朝很可能就此滅亡。第二,英宗是嫡支大宗,禮法上雖然代宗即位,但是應該把皇位還給大宗,這道理沒有人不承認。景泰廢太子,遲遲不恢復憲宗太子之位,是頂著官員們巨大壓力的,直接有人寫信罵于謙和王文尸位素餐。于謙在立儲這件事上沒什麼立場,別的大臣不說話他也沒說話,到景泰兒子死了,景泰病重,大家都支持恢復憲宗的太子地位,于謙也支持,沒有特別的立場。所以用擁立景泰和廢太子為殺于謙的罪名,是毫無道理的。唯一一個因為這兩件事獲罪的,時人也覺得他是活該,那人是王文。但是王文也沒有引藩王入京。最後,殺于謙是毫無道理的,于謙什麼也沒做錯。
其實親徵的決斷從政治上講,是繼承從朱元璋,朱棣下來一脈相承到他父親親自領兵,確保軍權的舉措,這個沒有什麼問題,但是要命的是朱祁鎮天資可能並沒有小時候表現出的那麼好,他爹早死又導致沒有接受足夠的帝王培訓,導致作為最高統治者的執行能力非常低下。其實說什麼王振害人,那都是給領導背鍋,仔細閱讀史書記載,明顯就可以看出實際情況就是朱祁鎮專斷指揮導致大敗的。
「袁崇煥是漢奸,魏忠賢不死大明不會亡」。一個是為了洗白崇禎帝,一個是為了痛打公知,由此可見這都是些什麼玩意兒。更可笑的是為了給所謂關寧鐵騎找塊遮羞布,這幫貨一直很推崇吳三桂,吳三桂松錦大戰時和大同總兵帶頭夜奔導致明軍大部集體潰逃,13萬大軍最後全軍覆沒,洪承疇被俘失節。之後又引清兵入關,這妥妥的漢奸又成了關寧鐵騎戰鬥力的代言人。昏君,權閹,逃跑將軍一個個都成了正面人物,這些歷史發明家腦子裡都裝的是什麼?
如果于謙真的支持明英宗"奪門之變",那麼為什麼他沒有直接參與?從于謙改明朝軍制,設置文官統兵的巡撫一職看,他恐怕是最害怕明英宗復位秋後算帳的.如果于謙真的高尚到自我犧牲的地步,那麼他最初就不會搞文官統兵的所謂改革于謙不過是為圖忠君愛民之名而為文官集團牟利的虛偽官僚罷了,他的所謂"高尚"不過是文官和滿清編的作為對他為文官集團牟利的回報和黑明帝。
明英宗之前的永樂和宣德年間 ,皇帝對文官的追責有多麼嚴厲嗎?永樂年間山東爆發白蓮教起義,雖然後來起義百姓接受了招安,但朱棣把山東布政使及以下官員殺了一批。宣德年間,有個刑部尚書只因為沒有及時給獄中的疑犯審案和看病,被直接關進了大牢.那可是正部級的官員啊!不要說在古代王朝,即使是現在的"公僕"恐怕也無法接受。
這兩個皇帝都有個共同點,那就是軍事才能出眾,喜歡御駕親徵.皇帝御駕親徵可以拉近自己與軍隊間的距離,鞏固皇帝對軍權的直接控制,有此基礎便可放開手腳對文官進行追責.所以,文官們不願看到皇帝御駕親徵,阻止不了皇帝御駕親徵,就設計讓皇帝親徵失敗。明英宗御駕親徵,既不是王振誤國,也是英宗的錯誤,那是當時明朝的傳統,也是皇帝對擁戴供養自己的國民生命財產安全負責任的態度。明代的皇權是制約官僚集團的存在,和文官集團有著直接尖銳的利益衝突.而且,明代文官都是科舉選拔上來的,而和皇帝有親戚關係的軍事貴族是不能當官的,所以文官謀害皇帝不存在"謀害親戚家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