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無形資產的確認和初始計量
一、無形資產的定義和特徵
(一)無形資產的特徵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無形資產具有以下特徵:
1.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並能為其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經濟資源的本質是所有資產的基本條件,一個無法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是無資格作為資產的。
2.無形資產不具有實物形態;
3.無形資產具有可辨認性;
所謂可辨認性是指該資產能夠脫離企業單獨存在,比如專利權,A企業可以用,B企業買過來也可以用,這說明此資產可以脫離企業而存在,可以單獨用於交易,此即可辨認性。
4.無形資產屬於非貨幣性資產。
(二)無形資產的內容
【要點提示】考生應從兩個方面掌握具體無形資產的特徵,一是法律是否保護;二是有沒有法定期限,如果有,期限是如何確定的。常見於多選題中知識點正誤判別方式。
二、無形資產的確認條件
1.與該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無形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三、無形資產的初始計量
無形資產通常是按實際成本計量,即以取得無形資產並使之達到預定用途而發生的全部支出,作為無形資產成本。
(一)購入方式
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比如使無形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專業服務費用、測試無形資產是否能夠正常發揮作用的費用等。
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下列費用不構成無形資產的取得成本:
1.為引入新產品進行宣傳發生的廣告費、管理費用及其他間接費用;
2.無形資產達到預定用途之後發生的費用。
【要點提示】記住購入方式下入帳成本的構成要素,特別留意延期付款方式下入帳成本的計算。
(二)投資者投入方式
投資者投入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如果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時,應按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無形資產的初始成本。
(三)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方式換入(詳見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專題)
(四)債務重組方式換入(詳見債務重組專題)
(五)通過政府補助取得的無形資產,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義金額計量。
(六)土地使用權的處理
企業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加上相關稅費認定土地使用權的成本。如果此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廠房則與建築物分開核算。
下列情況下土地使用權必須與房產合併反映:
1.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於開發對外出售的房產,相應的土地使用權應併入房產的成本;
2.企業外購房屋建築物,如果能夠合理地分割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則分開核算,否則,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要點提示】土地和地上建築物應分別科目核算,這點不僅要記住,還要貫通於具體的帳務處理中。另外,記住合併反映的兩種情況。
10.2.2 內部研究開發費用的確認和計量
一、研究階段與開發階段的劃分
(一)研究階段是指為獲取並理解新的科學或技術知識而進行的獨創性的有計劃調查。
研究階段的特點在於:
1.計劃性。即研究階段是建立在有計劃的調查基礎上;
2.探索性。研究階段基本上是探索性的,為進一步的開發活動進行資料及相關方面的準備,在這一階段不會形成階段性成果。
(二)開發階段是指在進行商業性生產或使用前,將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識應用於某項計劃或設計,以生產出新的或具有實質性改進的材料、裝置、產品等。
開發階段具有如下特徵:
1.具有針對性;
2.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較大。
二、開發階段有關支出資本化條件
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確認為無形資產:
(一)完成該無形資產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在技術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該無形資產並使用或出售的意圖;
(三)無形資產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夠證明運用該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存在市場或無形資產自身存在市場,無形資產將在內部使用的,應當證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夠的技術、財務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持,以完成該無形資產的開發,並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五)歸屬於該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
【要點提示】這五項條件是典型的多選題選材。
三、內部研究開發費用的會計處理
(一)基本原則
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開發階段的支出符合資本化條件時列入無形資產的成本,否則計入發生當期的損益(管理費用)。如果確實無法區分研究階段的支出和開發階段的支出,應將其所發生的研發支出全部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
(二)一般會計分錄
10.2.3 無形資產的攤銷
(一)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的確定
1.源自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的無形資產,其使用壽命不應超過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規定的期限;
2.如果無形資產的預計使用期限短於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規定的期限的,則應當按預計使用期限確認其使用壽命。
3.如果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能夠在到期時延續,而且此延續不需付出重大成本時,續約期應作為使用壽命的一部分。
4.沒有明確的合同或法定期限的,應合理推定。當合理推定無法實現時,應界定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可以不攤銷。
【要點提示】務必要記住無形資產攤銷期限的確認標準。
(二)無形資產攤銷額的計算
1.當月增加的無形資產當月開始攤銷,當月減少的無形資產當月不攤銷;
2.無形資產殘值的界定
(1)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購買該無形資產,則其出價款即為殘值;
(2)合理推定的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終了時的交易價。
3.無形資產的攤銷額的計算,類似於固定資產的直線法。
【要點提示】需結合固定資產對比掌握攤銷計算原理,尤其是在資產減值與攤銷的關係上與固定資產原理相同。
(三)無形資產的攤銷分錄
(四)無形資產攤銷期和攤銷方法需定期覆核,如果發生調整應按會計估計變更處理。
10.2.4 無形資產的處置
一、出售無形資產
二、出租無形資產
三、無形資產報廢